《左手的刀》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左手的刀- 第2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可。

  老于此道的夜明珠一瞬便判明了前因后果,整个过程仿佛亲眼目睹过一般。

  她从从容容地从褡裢里取出一壶青稞老酒,拔开壶塞,将壶口凑到年轻汉子的嘴边,捏着鼻子给他喂了几口老酒。然后不慌不忙地掏出水烟袋,按上烟丝点上火,兀自呼噜呼噜吸起了水烟,间或朝那人脸上喷上一两口烟。

  她用的是上好的兰州板烟丝———当时驰名中外的黄烟儿,不大一会空气里泛起了袅袅的烟香味。

  一袋烟的功夫,那人长长出了口气苏醒过来。睁眼看见夜明珠,他脸上的嗟讶表情略一闪烁便恢复如常。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一章 邂逅(3)
他坐起身来砸吧了一下嘴唇,苦笑一声道:“是您救了我,谢谢。”

  他的神情举止倒让见多识广的夜明珠犯起了嘀咕:荒郊野外、半夜三更,任谁从昏迷中清醒过来,猛然发现对面站着一个一袭黑衣、手提水烟袋的女子,不魂飞魄散才见了鬼了?这人倒怪,神态安详、不温不火。由此可见,该人阅历极深。观其眼神、听其声气,此人体内天罡之气丰沛浑厚,像个练家子,但又绝不是绿林黑道中人。

  夜明珠莞尔一笑,“我也是碰巧,什么谢不谢的,先吃上些东西呗。”说着从褡裢里掏出一包牛肉来,连同手里的酒壶一起递了过去,顿了顿问道:“你这是———”

  那人也不客套,撕开麻纸大口吞咽起来,连吃了四五块牛眼大的肉块之后才停下来说话。“别提了,我是跑船运货的船工,前天晚上靠岸歇息时遭遇土匪打劫,货物钱财被抢了个精光,我趁土匪不注意抢了一匹马才逃了出来。”

  噢———原来如此,夜明珠点点头。转而细想又觉得他的话里有纰漏:既然是临时从土匪手里抢的马,这匹马必然和你不熟,你昏过去之际它早跑没影了,如何会跑到路上去作出那番匪夷所思的举动?而且这匹马显然不是个凡品。

  江湖上讲究:萍水相逢须谨慎,话留三分金科律。夜明珠尽管心怀疑虑,但见对方转了圈子绕了五子,不愿把话往透里说,她便就此打住不再刨根问底。

  【绕五子:兰州方言,有撒谎、不正面回答问题诸意。窃以为此意应该来源于“不三不四”一词,不三不四即可意会为五。】

  河面上吹起了小风,已是后半夜了。荒郊野外,余寒似水、风泛肌骨,那人虽喝了些老酒,但身上原本粘了一身的泥水,经河风一吹,还是不由打了个寒颤。

  “前面不远处有个荒废的将军庙。”夜明珠用水烟袋向东边点了点。“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我们到庙里避避寒。”

  既然救人就救到底,她打算把他领到将军庙安顿好,然后自己再回家。看样子他对周围情况并不熟悉,黑灯瞎火的乱闯,弄不好钻进河边的大泽中可不是闹着玩的。

  “好吧,听你的。”月光下,那人站起身来点点头。

  夜明珠心里忽然一颤,这话听着是如此得耳熟!她不由扭头又看了他一眼。眼前的景象让她更惊异了:他上马的身形架口和广坤简直太像了!

  广坤是夜明珠已故的丈夫,曾是十八里黄河滩上最骠最靓的一条汉子。

  出了柳林进桃林,将军庙掩映在桃林中妖妖的花海中。

  皓月当空、花影婆娑,小毛驴熟门熟路,咴咴低叫着拱开虚掩的庙门。吱扭一声,惊得庙檐下的鹁鸪噗噜噜一阵惊叫翻飞。

  院子里收拾得很整洁,根本看不出这是一座荒庙。

  “有时回来太晚了,我就在这儿猫一晚上。”夜明珠嫣然一笑解释道,雪白晶亮的牙齿在黑暗中一闪一闪。

  夜明珠出去做业务,经常后半夜回到镇上。静夜之中,小毛驴踏在青石板街径上蹄声得得,脖颈间的铜铃清脆悦耳,太过惊世骇俗。为了不吵扰镇上的居民,她往往便在镇外的将军庙暂憩一番,等天亮了再回家。更重要的是这座将军庙是她和广坤初次相遇的地方,有太多太多温馨的东西留在这里。

  “你一个妇道人家就不怕———”那人有些惊讶,但说了一半就悟过味来。

  非常之时、非常之地以一种非同寻常的形式出现,眼前这个女人绝非一般鞋弓袜小的女流之辈。单看她坐卧行止的法度、行腔吐字的气韵就足以窥出点滴的鸿爪云迹。

  你一个妇道人家———这又是广坤以前常挂在嘴边的一句口头禅。小公母浓情蜜意,揶揄玩笑时广坤老拿这句调侃她。

  夜明珠心中轰轰作响,人几乎要痴在那里。过了须臾方缓过神来,只觉脸上一热,急忙转身掏出钥匙,打开了厢房门上那把将军不下马的铜锁。

  这一切只在短短一刻间,那人丝毫未觉察出夜明珠神态上的异常。

  燃亮蜡烛,屋里的一切变得明晰起来。锅碗瓢盆、桌椅板凳、炉灶火炕等一应俱全。

  夜明珠打开炕洞门,燎了把火扔进去,里面的柴火顿时熊熊燃烧起来。到底是春天了,动了烟火见了光,屋里立马变得暖意融融起来。

  灯影里,夜明珠偷眼瞄了一下那汉子。简直太像了!像极了十年前的广坤。

  若说区别,两人只是眉形上稍有不同。广坤是蚕眉,看起来英武憨直;这人是鹰翅眉,像拉满的弓弦,眉尖眼 梢往额上吊起,英武之中杀气甚重。

  正在偷偷比较,忽见他的目光飘移过来,她一阵心跳耳热,急忙把眼光移到别处。

  “你坐———”夜明珠慌里慌张招呼道,不知要干什么好。“我去弄点柴火把炉子生起来,给———给你弄点饭。”

  “我去吧,”那汉子忽然伸出双臂拦住她,嗫嚅一句:“姐,我去罢。”

  夜明珠浑身巨震,呆呆地僵立在那里。

  当地风俗,对未出阁的小姑娘一律称“姐儿”。“姐儿”其实就是个泛称,行人出门在外,见了不太熟悉的妇女无论年龄大小也沿用该称呼。即便是白胡子老头见了小姑娘问路也是姐儿长姐儿短。

  当年就在这座荒庙里,十八岁的广坤、骠悍威猛的广坤也是用这样害羞而坚决的口吻对她说:“姐,嫁给我罢。”

  这一切都如发生在昨天。而今,却,天人永诀。

第一章 邂逅()
人有时就这么奇怪,仅仅就因为这人很像广坤,还没弄清楚此人是个好人坏人,便莫名其妙地产生了几许好感。多年来心如古井波澜不兴的夜明珠、闯过大码头上过大台面的夜明珠、能呼风唤雨撒豆成兵的夜明珠一瞬间竟变成了一个毫无阅历的小姑娘。

  两杯酒下去,夜明珠脸色微酡、双眸如醉,脖颈额头上沁出一层细密的香汗。

  “大兄弟,你从哪里来?”灯影摇曳,夜明珠低低问了一声:“要到那里去?”

  那人仿佛饿疯了,只顾低头猛吃,半天才抬头咧嘴一笑。“我要回老家重起炉灶,把这次亏下的本钱找回来。”

  “你家在哪儿?”夜明珠不由向前倾了倾身子。

  “很远,在东边。”

  “呵呵~~~~东边大了,东海也在东边,你家在海上?”

  “哦~~~~我不是这意思。”那人听出夜明珠话里的愠意,挠着脑袋解释道:“我被土匪打伤过脑袋,什么都想不起来了,只记得我家好像是在东边。”

  夜明珠细看,他的头发上还粘有隐隐可见的血渍,这种因外伤而造成的失忆症她以前也见过,再看他的神态,确实不像在作伪。

  可怜见的!她的心里不由一颤,提醒道:“我告诉你,你走不过兰州便会被抓起来。”

  “为什么?”

  “你的马太扎眼。”

  “………?”

  “是汗血马吧?”

  “嗯………”

  “而且是一匹军马,屁股上烙着洋码字呢。”

  “嗯………”

  “从这往前都是青海马家军的天下,兰州往东是中央军的天下,我一个妇道人家尚能看出那是一匹军马,更何况那些吃粮当兵的丘八军爷了。”

  “那我就不要这匹马了,步行。”

  “你舍得扔下它?你的小命可是它救出来的,今天要不是它,你可能就冻死在淖边上了。”

  “说实在的我真舍不得。”

  “你不像个跑船的船工汉子,你大马金刀的样子也不像个商人,一看就闯过大码头。”

  “那………你说我像什么人?”那人睁大眼睛盯着她,后又挠挠头不好意思地一笑:“姐!你这么一说,我似乎也不敢肯定自己以前是干什么的了,我也着急得很。”

  “说不准,这世间的人若放到草原上就跟草原上的羊、狼、狗一样,本来各有各的活法,可有时狼要披上羊皮装羊、偷羊,而羊有时偏偏想披上狼皮吓唬吓唬狗,狗为了骗狼常常要披上羊皮,世界之大、道藏之深,岂能只凭一副皮囊就能说得清?”

  那人停止了快速咀嚼,看神情似乎有些吃惊。

  夜明珠都是点到为止、并不把话说满,但其中隐隐漏出的意思还是令那人吃惊不小。

  他收起了刚才的那种略显迷糊却又有点满不在乎的神情,端着酒碗小口小口的呷着,眉头微微蹙起,细长的眼睛眯缝成一条线,显然是在细细品味她刚才的一番话。

  连夜明珠自己也弄不明白,从一开始觉得他有些像广坤,自己便产生了一种把这个男人留下来的强烈愿望,至于留下来干什么,她一时半会儿也理不出头绪。所以她说话时分外小心谨慎,以免自己说得太透、赶得太紧了反而让他起疑心。

  “我号过你的脉,你的心火太旺,身带巨款却不吃不喝,一天赶一百多里地。说明你有心焦火燎的事情在身。可话又说回来了,越急越容易出岔子,你说是不是?人呐———匆忙之中有时停下来歇歇脚、稳稳神,事情也许就不那么急了。天大的事情能有命重要,命都没了还谈什么重起炉灶?”

  她的这番话说得极为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