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爱的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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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爱的阴影- 第2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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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柏杨先生称此为“作父母的种种奇怪恶行和作儿子的种种奇怪孝行”。
  南朝人刘义庆写《世说新语》,记载有王祥的故事:
  “王祥事后母朱夫人甚谨。家有一李树,结子殊好,母恒使守之。时风雨忽至,祥抱树而泣。祥尝在别床眠,母自往暗斫(砍)之。值祥私起,空斫得被。既还,知母憾之不已,因跪前请死。母于是感悟,爱之如己子。”
  继母爱吃李子,使王祥为其看守李子树,雨至不敢归;即便如此,继母还要用刀杀他,恰巧他起夜,仅砍到被子,于是王祥到继母面前下跪请死,感动了这个女人,终于“爱之如己子”。
  唐代人编的《晋书》中,王祥的行为更有所提高:
  “继母朱氏不慈,致失爱于父,母欲食鱼,王解衣卧冰,冰自解,双鲤跃出,持之以归。”
  “不慈”的继母冬天想吃鱼,王祥便裸身卧冰;结果是“自杀”未遂,反而得了两条“自杀”的大鲤鱼。
  这又是一个“作父母的种种奇怪恶行和作儿子的种种奇怪孝行”的例子。
  也就因为是奇且怪,王祥是“二十四孝”中的“先进典型”之一。
  如果把中国的这两个古代故事也看作是“童话”,就可以看出舜和王祥与灰姑娘和白雪公主之间有多大的差异。同样是面对恶毒的继母,灰姑娘和白雪公主就不必一忍再忍,不必“卧冰”,也不必“请死”,能够勇敢地追求自己的幸福;人们喜欢灰姑娘和白雪公主的故事,就是因为这样的故事更合乎人性。
  鲁迅先生在杂文“二十四孝图”中对此很有一番嘲讽:
  “我所收得的最先的画图本子,是一位长辈的赠品:《二十四孝图》。……但是,我于高兴之余,接着就是扫兴,因为我请人讲完了二十四个故事之后,才知道‘孝’有如此之难,对于先前痴心妄想,想做孝子的计划,完全绝望了。
  ……我幼小时候实未尝蓄意忤逆,对于父母,倒是极愿意孝顺的。不过年幼无知,只用了私见来解释“孝顺”的做法,……自从得了这一本孝子的教科书以后,才知道并不然,而且还要难到几十几百倍。……到‘卧冰求鲤’,可就有性命之虞了。我乡的天气是温和的,严冬中,水面也只结一层薄冰,即使孩子的重量怎样小,躺上去,也一定哗喇一声,冰破落水,鲤鱼还不及游过来。自然,必须不顾性命,这才孝感神明,会有出乎意料之外的奇迹,但那时我还小,实在不明白这些。”
  所以,鲁迅先生将“二十四孝”斥之为“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
  用现实主义的笔调描述继母问题的有阮瑀。阮瑀是三国时期的文学家,建安七子之一。写有一首反映继母问题的诗《驾出北郭门行》,诗中描写一个被继母虐待的儿童的哭诉,甚为悲戚感人:
  驾出北郭门,马樊不肯驰。下车步踟蹰,仰折枯杨枝。
  顾闻丘林中,噭噭有悲啼。借问啼者出:“何为乃如斯?”
  “亲母舍我殁,后母憎孤儿。饥寒无衣食,举动鞭捶施。
  骨消肌肉尽,体若枯树皮。藏我空室中,父还不能知。
  上冢察故处,存亡永别离。亲母何可见,泪下声正嘶。
  弃我于此间,穷厄岂有赀。”传告后代人,以此为明规。
  阮瑀流传下来的作品不多,此诗最为最着名。作者对不幸者的深切同情以及对丧失人性的
  继母的谴责,表现出一种文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心,这也是中国文学精神的真谛。
  我国的传统剧目中也有继母的故事。京剧《芦花记》(又名〈鞭打芦花〉)中讲春秋时有个名士叫闵士公,娶后妻李氏,前妻之子叫子骞。寒冬时,李氏自己的两个儿子棉衣内是丝棉,子骞的棉衣内充的却是芦花。闵士公带儿子去友人家赴宴,见子骞衣服甚厚而畏冷,用鞭子责打他;待衣服破处飞出芦花,才恍然大悟,一怒之下要休李氏。子骞为继母求情道:“母在一子寒,母去三子单”,李氏于是悔悟。
  还有一出戏叫《春秋配》,讲的是一个中国的“灰姑娘”的故事。少女姜秋莲受继母虐待,逼往郊外拾芦柴,遇“白马王子”书生李春发,李同情她并赠银施助。继母诬秋莲不贞,要告官。秋莲与乳母一起逃走,中间屡遭波折;李也蒙冤,差点丧命;但最终苦尽甜来,李﹑姜二人奉旨成婚,故曰“春(发)秋(莲)配”。
  许多地方剧种,如秦腔﹑晋剧﹑河北梆子都有《芦花记》﹑《春秋配》的曲目,算是中国戏剧舞台上表现有继母形象的经典剧目。
  有关继母“正面形象”的故事最早出自汉代刘向的《列女传》,是我国第一部妇女传记作品。分为母仪、贤明、仁智、贞顺、节义、辩通、孽嬖等七篇,广为流传的孟母择邻,秋胡戏妻等历史故事均出于此。
  “母仪传”中母仪的标准是:
  行为仪表,言则中义。
  胎养子孙,以渐教化。
  既成其德,致其功业。
  其中“魏芒慈母”篇出自“母仪传”,讲的是一位深明大义的继母。文章甚为精彩,原文摘录如下:
  魏芒慈母者(注1),魏孟阳氏之女,芒卯之后妻也。有三子。前妻之子有五人,皆不爱慈母。遇之甚异,犹不爱。慈母乃命其三子,不得与前妻子齐衣服饮食,起居进退甚相远,前妻之子犹不爱。于是前妻中子犯魏王令当死,慈母忧戚悲哀,带围减尺,朝夕勤劳以救其罪人。有谓慈母曰:“人不爱母至甚也,何为勤劳忧惧如此?”慈母曰:“如妾亲子,虽不爱妾,犹救其祸而除其害,独于假子而不为,何以异于凡母!其父为其孤也,而使妾为其继母。继母如母,为人母而不能爱其子,可谓慈乎!亲其亲而偏其假,可谓义乎!不慈且无义,何以立于世!彼虽不爱,妾安可以忘义乎!”遂讼之。魏安厘王闻之,高其义曰:“慈母如此,可不救其子乎!”乃赦其子,复其家。自此五子亲附慈母,雍雍若一。……
  我且用白话把这个故事再讲述一遍:
  “慈母”是魏国孟阳氏的女儿,芒卯的后妻。前妻留下五个儿子,都不敬爱她,“慈母”对他们再好也不行。于是“慈母”让自己的三个儿子在衣服饮食起居各方面与前妻之子要差一些,这五子犹不领情。前妻的中子触犯了魏王的法令,可能被处死;“慈母”忧戚悲哀,人都瘦了,整天想着如何去营救。有人劝她:“人家不喜欢你,你何必还操这份心呢?”“慈母”说:“如果是我的亲生儿子,虽不敬爱我,我也要救他;因为是养子而不救,那么与一般见识的母亲又有何不同?其父是因为他们无母而孤,才让我作他们的继母。继母也是母亲,作母亲的不能爱其子,是不慈;爱亲子而偏养子,是不义;不慈不义,何以在世上为人!他们虽不敬爱我,我岂可忘了大义!”于是到官府为养子辩护。魏王知道了此事,为她的情义所感动,赦免了她养子的罪,自此前妻的五个儿子视“慈母”如亲……。
  还有两篇分别是“齐义继母”和“珠崖二义”,收在“节义传”中,也讲的是两位有情有义,视养子女如己出的继母,这里就不再赘述了。(注2)
  在刘向的时代,女子看来较有地位,能自尊和自爱,才会出这样的女中贤能。——“继母如母,为人母而不能爱其子,可谓慈乎!亲其亲而偏其假,可谓义乎!不慈且无义,何以立于世!”这样的议论,可谓大义凛然,让人肃然起敬。《列女传》中还有对男性无德的批评(“秋胡戏妻”),对男女的德行是平等看待的,这一点尤为可贵。
  以上这些文字及舞台的记录,说明国人对“继母问题”的一贯关注。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1998年,着名影星朱丽娅?罗伯茨主演的家庭伦理片《继母》(Stepmom)上映。朱丽娅?罗伯茨扮演一个不被丈夫的前妻和两个孩子所接受的继母,但她凭借爱心和宽容,不懈努力,终于以自己的真诚感化了他们。看来,外国的继母们也在“与时俱进”,要从“灰姑娘”和“白雪公主”的故事阴影中走出来。
  我觉得,我们时下对“继母问题”的关注还没有做到“与时俱进”,或套一句流行的说法,关注的“力度”还远远不够。
  据“南国早报”2005年3月1日报道,民政部公布数字,2004年办理离婚登记的为161。3万对。比2003年增长了21。2%。
  我不懂社会统计,但按最保守估计,这160万对,即320万人,如果其中的二分之一再婚,加上丧偶再婚的,新组合的家庭也在二百万左右;那么这重组家庭中的孩子,按每家一个算,上溯十年,即便以前离婚率低,累计下来也不止千万;如向未来推五年,即便离婚率不增,累计下来也将达到千万。这样一个庞大的继父母﹑养子女群体,实在是不应忽略。
  这样的非常规家庭如果再细分,又有生母继父,继母生父,继母继父三类。
  有生母继父者,尚能得到母爱;而继母生父如继母继父,能否得到母爱很难说,父爱也常常靠不住,民间“有后妈就有后爹”的说法,并不无道理。
  由于继母在家庭中的特殊地位,继母不仅是一个家庭角色,而且已成为一个不容忽略的社会角色。
  现在的常规媒体,如报纸﹑电视﹑电台,对“继母”问题的关注不多;但只要登录网络,在搜索栏中输入“继母”二字,就能出现数千条信息,且看下面的标题。(这是2004年8月的搜索结果)
  有关继母虐待养子女的有:
  “十四岁女孩被继母毒打二小时,邻居砸门下跪方住手。”
  “十四岁少年家中身中三十余刀,继母害子恶行激怒法官。”
  “八岁男孩常遭继母毒打,被弃街头后拒绝回家。”
  “恶毒继母揪掉头发冻坏双脚,八岁小女孩被迫截肢。”
  “为再生一子竟毒杀继子,黑心继母被判死刑。”
  “恶毒继母突发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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