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品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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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品三国- 第2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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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    先前刘备的不重视,已经伤了诸葛亮的心。好马不吃回头草,我若是诸葛亮,别说你“三顾”,就是“八顾”我也不出来。惹烦了我,我还要报警,说你骚扰我的正常生活呢!
第五.    从诸葛亮“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的话来看,诸葛亮是感激刘备的“三顾”才出山的,如果先前不重视,现在又来回访,诸葛亮能这么感激么?
第六.    陈寿对刘备的评价是:“先主之弘毅宽厚,知人待士,盖有高祖之风,英雄之器焉。”(《三国志。先主传》)如果对送上门来的诸葛亮都看走了眼,不予重视,让人家乘兴而来,败兴而返,还算什么“知人待士”有“英雄之器”?
还有一个问题:刘备“三顾茅庐”,是见了三次,谈了三次呢?还是见了一次,谈了一次呢?史学界对此看法不一,易中天参照尹韵公的说法,认为是见了三次,谈了三次。他的理由有三点,我以为都是站不住脚的。
第一.    他说:诸葛亮的《出师表》和陈寿的《上〈诸葛亮集〉表》,一则说:“三顾臣于草庐之中”;一则说:“乃三顾亮于草庐之中”,都是去了三次,见了三次的意思。但我认为:三顾是去了三次,但不等于见了三次。因为《三国志·诸葛亮传》的“凡三往,乃见。”是去了三次,只见了一次的意思。
第二.    他又说:“至于《诸葛亮传》说‘凡三往,乃见。’也不是去了三次才见到。这个‘乃’和‘乃三顾臣于草庐之中’的‘乃’一样,是‘于是’、‘就’的意思。因此,‘凡三往,乃见。’应该翻译为:一共去了三次,就见面了。”但你不觉得这么翻译太别扭了吗?哪有这样说话的?应该翻译为“去了三次才见面”。这和“我找了三个地方才找到你。”“我来了三回才见到你”的语势是一样的。
第三.    易中天引用了唐代大诗人杜甫的诗句:“三顾频烦天下计”,说刘备多次光顾隆中,向诸葛亮“再三”、“频繁”地请教当世之事。不过,这如果是诸葛亮自己做的诗,倒可以说明刘备来了三次,谈了三次(或来了多次,谈了多次)。但这是唐朝人的诗啊,距离三国已经四、五百年,怎能当作三国时期的史料用呢!
标题: 19 三顾茅庐纵横谈(4)
内容: 在没有其他证据之前,我还是宁肯相信《三国志》的“凡三往,乃见。”去了三次,最后一次才见面。只有这样,才能和后面的《隆中对策》有机地结合起来,不然有许多问题便不好解释了。例如:既然常来常往,刘备在《隆中对》前面的那一番开场白岂不显得多余?《隆中对》是在哪一次谈话中提出的?其它两次谈话的内容为什么一句也没有传下来?
研究历史和写小说不同。小说要求细节的细腻生动;研究历史则首先要求真实。有的问题史料非常丰富,能做到细腻生动当然更好;但大部分问题的记载却是简单笼统的。你硬要把它细腻化、具体化,并没有史料支持你,那就只能用推理的、附会的、想当然的方法得出逻辑性的结论,恐怕那就要失去真实性了。因而我们在描述某些历史事件时,是宜粗不宜细的,不能分解的太烦琐了。因为客观上并没有那么多资料,你非要设置那么多的问号,谁能解答得了?如果硬要解答,那就不可避免地就要混入主观的东西,争论起来会无尽无休,一万年也解决不了。这样的争论,只能是浪费精力,糟蹋笔墨和资源,是毫无意义的。就我们现在讨论的问题而言,是“三顾茅庐”或“自荐”,涉及古代用人政策以及知识分子风度形象的方方面面;而见了几次、谈了几次,并没有太大的意义,而且研究起来又难得要领,似乎不必太钻牛角尖了。
标题: 20 所谓《隆中对》的四个版本(1)
内容: 在易书第十七集《隆中对策》中,说是《隆中对》有四个版本。除了诸葛亮的《隆中对》之外,还有曹操版的《隆中对》、袁绍版的《隆中对》和孙权版的《隆中对》。现在我们就把诸葛亮《隆中对》以外的三种版本抄录如下:
1.    曹操版:初平二年(公元192)
(毛)玠语太祖曰:“今天下分崩,国主迁移,生民废业,饥馑流亡,公家无经岁之储,百姓无安固之志,难以持久。今袁绍、刘表,虽士民众强,皆无经远之虑,未有树基建本者也。夫兵义者胜,守位以财,宜奉天子以令不臣,修耕植,畜军资,如此则霸王之业可成也。”(《三国志·毛玠传》)
2.    袁绍版:兴平二年(公元195)
沮授说绍云:“将军累叶辅弼,世济忠义。今朝廷播越,宗庙毁坏,观诸州郡外托义兵,内图相灭,未有存主恤民者。且今州城粗定,宜迎大驾,安宫邺都,挟天子而令诸侯,蓄士马以讨不庭,谁能御之!”(《三国志·袁绍传》裴注引《献帝传》)
3.    孙权版:建安五年(公元200)
权即见肃,与语甚悦之。众宾罢退,肃亦辞出,乃独引肃还,合榻对饮。因密议曰:“今汉室倾危,四方云扰,孤承父兄余业,思有桓文之功。君既惠顾,何以佐之?”肃对曰:“昔高帝(指刘邦)区区欲尊事义帝而不获者,以项羽为害也。今之曹操,犹昔之项羽,将军何由得为桓文乎?肃窃料之,汉室不可复兴,曹操不可卒除。为将军计,唯有鼎足江东,以观天下之衅……剿除黄祖,进伐刘表,竟长江所极,据而有之,然后建号帝王以图天下,此高帝之业也。”(《三国志·鲁肃传》)
这三段谈话内容,称之为《隆中对》,是带括号的,是一种风趣的比方。但发言的主体是毛玠,沮授和鲁肃,所以称之为毛玠版、沮授版和鲁肃版就更合适了,这样可以不侵犯人家的署名权。
现在我们要讨论的问题是:为什么说那三个人的发言是不同版本的《隆中对》?总该有个标准才是。那标准既要符合“对策”的一般特点,也要和诸葛亮《隆中对》的特点大体上相仿。因此我们提出了这么几条:
1.    对策,简称对,是下属对上级、臣对君所提出的有关时政、策略等问题的回答,类似考试中的问答题。有问才有答,有咨询的主体才有对。凡是不针对咨询而主动地提出建议或上书言事,便不叫对,而叫议、奏、疏、表等等。
2.    《隆中对》所回答的是策略问题,是未来发展的根本大计。
3.    《隆中对》包括分析形势、估计实力、提出任务、规划策略、瞻望未来等五部分内容,其中核心问题是规划发展策略。
4.    事后应该大体上付诸实施,对发展过程有指导作用。如果是马耳东风,说完拉倒,就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了。
用以上的标准来衡量,那么毛玠版不符合第一条,那是“玠语太祖曰”,是毛玠主动提出建议,而不是回答曹操的提问。沮授版也不符合,那是“从事沮授说绍曰”,也是主动发言,不是回答袁绍的问题。只有鲁肃版符合第一条。《三国志·鲁肃传》说:众宾客退出之后,孙权单独地与鲁肃“合榻对饮”,二人“密议”,孙权提出问题后,“肃对曰”。有问有对,这才是真正的对策。
我们暂时放下这个硬杠杠不谈,再拿2…4条来对照,那么,毛玠基本符合2…4条;沮授符合2条,3条不全,4条谈不到。鲁肃1…4条全符合。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只有鲁肃的发言完全符合,说是鲁肃版的《隆中对》是可以的。沮授的话既不是对策,内容也不完善,而且“绍不能用”,说了是白说,可以排除。至于毛玠所说的一席话,从策略层面上完全符合,曹操也采纳施行了,虽然在形式上不算是“对”,但和《隆中对》的思想和作用是可以比拟的,我们也可以勉强地称为“毛玠版的《隆中对》”。
总之,我的意思是:研究历史还是严谨、平实一些为好,萝卜就是萝卜,白菜就是白菜,不要肆意标新立异,把不同的事物随便归类,扰乱人们的文化历史知识。如果有人再搞出什么张三版的《出师表》、李四版的《述志令》、王二麻子版的什么什么来,岂非愈搞愈乱吗?
标题: 20 所谓《隆中对》的四个版本(2)
内容: 鲁肃的所谓的《隆中对》,比诸葛亮的《隆中对》早了7年。7年前上市的商品,怎么会冒充人家7年后才上市的商标呢?这实在是一件匪夷所思的怪事。这且不提。我们感兴趣的是:诸葛亮和鲁肃的《隆中对》,竟有惊人的相似之处:
第一.    都提出了“鼎足三分”的设想。不过:正如易中天所说:诸葛亮的“鼎足三分”是指曹操、孙权、刘备;鲁肃的“鼎足三分”是指曹操、孙权、刘表。
第二.    都把荆州和益州纳入自己立国的蓝图中。诸葛亮的话是“跨有荆、益”;鲁肃的话是“竟长江所极,据而有之。”当然包括荆、益在内。
易中天对诸葛亮的《隆中对》倍加赞颂,这当然也是历史学家的共识。不过,我们仔细研究起来,诸葛亮的《隆中对》却存在着一个致命的缺点,就是客观上和鲁肃的《隆中对》撞了车,而诸葛亮在规划中并没有给以重视,当然也没有提出什么解决的办法。这个致命的问题,在《隆中对》中竟是一个空白,他只谈到联合孙权共抗曹操的一面,对于双方在荆、益特别是荆州方面的矛盾与斗争、它的影响和处理方针,竟没有一语涉及,这不能不说诸葛亮当时的政治头脑还嫩了一些。从三国的历史来看:孙、刘两家的关系非常微妙,既是盟友、又是冤家,这是由当时的具体形势所决定的。为了要对付强大的曹操,两家必须联合起来,而两家又都把荆、益二州(特别是荆州)画入自己的立国蓝图中,就天然地成为冤家。不管鲁肃有那一席话也好,没有那一席话也好,这是东吴君臣的共识,是一点也不能含糊的。鲁肃逝世较早,(死于公元217年,终年46岁)在他生前,他还是力主维护孙、刘联盟的;但在他死后,孙、刘两家在荆州问题上的矛盾便逐渐升温。东吴方面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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