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歌一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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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歌一曲- 第4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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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这么简单的一句话,却让长歌心底暖暖的,“谢谢你,孟秋。”

    “对了,”长歌又叫住转身准备离开的孟秋,“你觉得阿恒怎么样?”

    孟秋明显的疑惑,“段公子很好很热情,给了我们很多帮助。”他不是小姐非常要好的朋友吗,怎么会来问她这个问题,莫非小姐想要收了段公子?其实倒也不是不可以,不过如果要收的话,不是更应该收逢单么?犹豫着,要不要给小姐建议建议。

    长歌深深的望着她,“孟秋,你的年龄也不小了,你试着和阿恒相处看看,以你们的性格,会彼此喜欢的。”

    孟秋惊愕,她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个上面,“段公子人中龙凤,孟秋怎么能配得上?”

    长歌走过来,双手放到她的肩上,“孟秋,不要妄自菲薄,你的心思细腻稳重,在孟家军中没人可以比得上,更何况,能指挥十万军队作战的,这天底下,并不太多。”

    “孟秋要陪着小姐,要小姐先幸福才行。”孟秋摇头。

    拍了一下她的头,长歌又好气又感动,“这种东西还能分先后的。”长歌笑了一下,深深的看着她,“阿箫,你,还有我,一起长大,我们三个,总要有一个是幸福的。”

    她笑着,“孟秋,阿恒真的是一个值得爱的男人,我不强求你一定爱上他,但是至少,要给彼此一个机会。你不跨出那一步,永远不知道是否能拉近距离。”

    孟秋没有说话,只是点了点头。

    要给彼此一个机会,小姐,你是不是也是因为这样,才带着主君一起来了安阳?

    “我倒不知道,原来你还有这种作媒的兴趣?”送走孟秋,便看见子期似笑非笑的站在门外,手里端着一碗参汤。

    长歌接了过来,把他让进屋里,“我这不是肥水不流外人田么?”

    她端了参汤,一口一口慢慢的喝着,子期抬起眼看她,“长歌?”

    “嗯!”

    他咬了咬唇,还是问了出来,“你会,帮逢单作媒么?”

    长歌笑出声来,“他哪里还需要我去掺合,就他现在都有好几个盯着了。”

    子期看着她脸上的笑容,很想再说什么,却终是开不了口,只是走过去,将脸贴到她背上,环住她的腰,“长歌!”

    “怎么了?”

    “我就是想叫叫你的名字。”

    “扑哧!”长歌笑了,伸手将他拉了过来,抱在怀里,指尖,抚过他青紫的眼眶,“熬了两天的夜,该去好好休息了。”

    “你陪我?”

    “好!”

    或许真的是倦极,长歌抱着子期还没走到房间,他就已经睡着了。

    长歌将他放到床上,除了外裳和鞋袜,又拿毛巾来擦了他的脸和手,才用被子将他是盖好,走了出去。

    赵苇和马易轮着守夜,此时,正是赵苇站在门边,看着长歌那些动作,忍不住暗暗叹气,怪不得将军这么容易招惹桃花,像她这样的,哪个男子不动心啊!

    长歌看见了她的神色,奇道,“赵苇,你脸抽筋啊?”

    赵苇嘿嘿笑了两声,忽然认真的说道,“小姐,你别对谁都这么好!尤其是,对你不打算娶的人。”

    长歌回过头去,看着床上睡得正熟的秦子期,轻声道,“我没有对谁都这么好,现在,除了他,我还能对谁好?”

    苦笑了一下,慢慢的走远了。

    看着她的背影,赵苇恨不得狠狠的给自己一巴掌,乱说些什么呢!想必,将军又想起公子了吧,那个时候,将军便是一门心思的对公子好,到头来,得着什么了?

    苏家的事,有孟秋和段恒,安州又有霜芜接应,长歌倒没什么好操心的了。

    接下来,便是这安阳附近青山之中那些习俗与众不同的流人了。

    长歌皱着眉,忧心忡忡,总要有个由头,才能正大光明的接近她们吧。

    子期走进来的时候,长歌想得认真,并没有注意到,子期瞟了她两眼,视线就落到了她面前的一个酒具上。

    “咦?鹰之皿!”他叫了一声。

    长歌回过神来,“子期,你认识这个东西?”

    子期几步跨到桌边,捡起来细细查看了一番,“这是鹰部落特有的酒具,在数十年前,鹰部落称霸草原,不过后来为安瑞所灭,已经很多年不见踪迹了。”

    长歌站起来,猛地一把将子期抱起,不顾他连连惊呼,就地转了几个圈,然后“吧唧”一声极响亮的亲了他一下,“子期,你真厉害。”

    子期晕红了双颊,推着她,“你快放我下来,大白天的,被别人看见了会笑话我的。”

    长歌心情极好,又在他另外一边脸上大大方方的亲了一口,“夫妻两个亲热,他们有什么好说的。

    子期搂着她的脖子,弯了嘴角。

    子期讲起,这鹰之部落的人,男女都习武,本性较为暴躁,崇尚武力。

    长歌听得仔细,听到后来,越来越合不拢嘴。

    秦子期看得奇怪,“你想到办法接近她们了?”

    “没有。”

    “那你这么高兴?”

    长歌敲敲桌子,“崇尚武力很好,不是说明身体强壮么,甘南道地广人稀,咱们正缺劳力呢!”

    子期好笑的看着她,“人家就被你收服到安州去了?八字还没有一撇的事情就想得那么远。”

    长歌双手托腮,“办法,不是人想出来的吗,我总能想到的。”

    那些人在山中隐藏得再好,也是需要衣食住行的,长歌想,他们必定需要在集市中采集生活必需品。

    于是第二日,长歌便美其名曰要体验生活,带着秦子期大摇大摆的去逛街了。

    安阳是南北交通要道,其繁华程度自然与长歌她们先前逛的小镇不可同日而语,子期看得目不暇接,把长歌的手抓得紧紧的,生怕一不小心两人就被冲散了。

    长歌看着子期兴致勃勃的样子,嘴角不禁带了笑意,“子期,你喜欢什么,我买给你吧!”

    子期挽着她的胳膊,“我不要。你送我的第一件礼物,一定要有意义才行,你都答应要亲手给我雕木棉花了,我要等着那个。”

    “木棉雕花我给你做,今天也给你买东西,怎么样?”

    子期忽然收了笑容,怔怔的望着她。

    长歌停住了脚步,“子期,怎么啦?”

    子期将她的手拉得紧紧的,“长歌,你要去哪里了吗?”迟疑的观察着她的神色,“是不是要很长时间,要我在安阳等你?我,不可以一起去?”

    他的声音里透着浓浓的不安,长歌的心,忽然痛了,她反手握住他,十指交缠,“子期,如果我有事要做要离开,我一定会提前告诉你的。”

    子期望着她,没有说话,长歌索性转过身来,正对着他,“子期,我们要试着相信彼此,要不然,怎么学会做正常的夫妻?”

    “好!”子期笑了,似阴云散尽,刹那间,光芒四射,“那我要买衣服,要买胭脂水粉,要买手饰,长歌你帮我挑。”

    长歌的笑容顿住,“你自己挑,我帮你付钱还不行?”天啦,别的不说,那胭脂水粉铺里一堆一堆的男人,她光往那儿一站已经是够显眼的了,更惩论还要站在那儿慢慢选。

    “那怎么行!”子期瞪着她,只是嘴角弯起的弧度泄露了主人的愉悦,“要送人礼物,当然要慢慢选。长歌,你要好好选,用心选,随便敷衍的我不要。”

    长歌的眼光,当然是极好的。

    她本出身世家,后在江湖中游历,结交极广,即便入朝为官,所识之人,也是非富则贵,再加上有个疼若至宝的长蓝,对男子所用之物,自然处处留心。因为她能看上眼的,绝非凡品。

    安阳虽然已经够大,但是可能长歌的眼光太高,所以逛了一个多时辰之后,两人还是两手空空的大眼瞪小眼。

    子期累得一屁股坐在台阶上,不动了,“长歌,你故意的吧?”

    长歌苦笑,“不是你说要我好好用心选吗?我真的没有看见特别不错的。”

    “那我不管,反正我今天一定要买到。”

    长歌叹了一口气,暗自检讨,她可能真的太挑剔了一点,“好吧,我们再逛一次,这次我保证一定能选到。”

    子期拉着她的手,有气无力的站起来,“最好是这样。”

    两人才走了几步,刚好要拐进一个胭脂铺的时候,子期停住了。长歌疑惑的向他望去,他凑到她耳边,低声道,“接近鹰之部落的机会,来了。”

    胭脂铺中走出来几个男人,衣着普通,面有悲色,其中一人,抱着一大堆东西,子期看得分明,那人的手上,戴着鹰戒,那个图案,是他在书中看到过的,绝不会有错。


救人 。。。
  长歌轻功卓绝,就算还抱着个秦子期,跟在那几人身后,也是悄无声息。
  几个男人出了胭脂铺后,又去了成衣店,买了好多男儿家用的东西。
  秦子期看得奇怪,“那几个人明明满脸悲凄之色,目中含泪,怎么还有心情慢慢买东西?”
  长歌看了半响,才道,“他们有人死了,而且是个男的。”
  “你怎么知道?”
  长歌的视线落在那人戴着的戒指上,“要不是心神大恸以致恍惚,他们应该不会如此光明正大的将这饰物戴出来的。虽说如今安瑞与丰临交恶,但并不代表丰临就允许安瑞的前朝遗民藏在本国境内,尤其鹰一族的人,出了名的骁勇善战。”
  秦子期看了她半响,忽地一笑,“长歌,我现在知道了,为什么你从来战无不胜!”胆大心细,有什么异动,哪能逃得过她的眼去。
  长歌笑了笑,没有说话。战场上,不能够洞察先机,死的,就会是自己。
  
  一路跟着那几个男人,到了河边,长歌身形一收,抱着子期躲进了旁边的树林中。
  按照他们的习俗,死掉的人,要水葬,以期望血肉化泥,护得水草肥沃,绵泽子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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