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漫)以水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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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漫)以水之名-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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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漫综)以水之名
  作者:白菜

  以水神之名1

  咏倩。
  蔚咏倩。
  这三个字连在一起的时候,怎么都会让人觉得只是一个普通至极的中国女孩儿名字。
  所以才得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我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仍然是乐呵呵的过着我的重生生活,只当是自己投胎的时候大意没喝孟婆汤而已。不管怎么说,能带着前世的记忆,也算是天大的好运气,能够多活一次了。
  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有这种机会的,对吧?呵呵。
  作为一个小baby,从现在开始叫做蔚咏倩的某人,幸福快乐的生长到了将近一岁。虽然每天过着吃了就睡,睡了就吃的像猪一样的生活,但仍在跌跌撞撞中学会了走路,在牙牙学语中学会了说话。有一个非常有学究气质,但是很疼爱自己的爸爸,有一个叫Robert的,比爸爸更疼爱自己的叔叔。虽然没有妈妈的照顾,但是爸爸看起来暂时没有再娶的打算,所以也不用担心后妈问题。
  这天,我仍然笑嘻嘻的蹒跚着学习走路,今天的目标,是门口那面巨大的穿衣镜。话说出生至今这么久,我还没好好的照过镜子,还不知道自己到底长什么样子呢。虽然见过我的叔叔阿姨都夸奖我长得可爱,不过好死不死这里是美国,所以我见的很多是美国人,而美国人对东方人的审美观和我们自己看自己,似乎有一定的差距。而且,说不定人家是觉得我总是喜欢笑,不喜欢哭,性格比较符合乖小孩的标准而夸奖而已。
  不过没关系,看看就知道了。我努力向前,迈步,脚一软,滑了一跤,有点疼,不过问题不大,爬起来继续。扭动屁股,再迈一步,这次走稳了,继续努力……
  就这么不懈的努力着,我终于走到了穿衣镜面前。
  一屁股坐在地上,我好好的休息了一下,才趴上镜子。
  镜中映出的小屁孩,有一张圆得像苹果一样的脸,呵呵,婴儿肥长大之后应该就会好的。再向上看,我怔了一下,这个……
  伸出现在还非常短胖的小手,我拂开额前的碎发,只见镜中清晰的映出,我额头正中央的一颗鲜红的朱砂痣来。当然,如果仅仅是一颗朱砂痣的话,还不那么容易引起我的惊讶,我惊讶的是,这颗痣竟然是水滴形。长在额头的中央,异常的醒目。而我总觉得这样形状的朱砂痣,有一种非常怪异的熟悉感,似乎,在哪里见到过很多次。
  “砰——”
  一个失力,我额头撞上镜子,我终于想起来了,为什么会觉得这颗痣这么熟悉。
  因为那是咏倩额头上的朱砂印记呀。作为水之女神,额头上才会产生的印记!
  原来,原来,Robert叔叔就是劳伯特叔叔,他上次来带来的那个肉球一样的男孩子,被称为Joven的,就是爵文了。怪不得,我总觉得这些名字,还有这栋房子,有一种奇怪的熟悉感,我还以为是我突发异想呢。
  我真是笨蛋呀!
  那么,现在该怎么办?
  我全身成大字型躺到地板上,望着天花板。
  该死的,天知道,我宁愿做一个普通的华裔小女孩,也不愿意做这个特定的蔚咏倩!与其说她是女之女神的转世,不如说她是为了婳琤的觉醒而准备好的棋子而已。
  一切,都是为了婳琤,那个远古时已经消逝的幽魂!
  看书的时候,一直都很心疼那个叫咏倩的女孩子的命运,她所想的,所爱的,所盼的,一切都成空。甚至,就因为拥有水神的部分能力,不得不把自己隔绝在人群之外。
  那么,现在已经成为咏倩的我,想要再沿着这样的命运再走一遍吗?
  爱上尚轩,是无尽的等待,然后失去。爱上特莱斯,得到的是欺骗,和所爱的人不是自己。
  不!
  几乎用不着多考虑,我的脑海里就给出这样的答案。
  这样的命运,我不要!
  既然,我已经是蔚咏倩,那么咏倩的命运,由我自己来书写。比既定的命运幸福也好,比以前的过往更不幸也罢,我希望,一切都是自己的选择。
  只是,唯一会令我觉得愧疚的,是尚轩。那个为了自己所爱的人,守候了千万年的男子,每次看到的时候,总觉得让人心疼。
  可是,我根本就不是婳琤,甚至,都不是以前那个咏倩。
  所以,对不起!
  虽然这句话干涩得没有任何意义,虽然你听不到这句歉意,但是我是抱着万分的诚意——对不起。我无法为了你,而舍弃我自己!
  闭了一会儿眼睛之后,我猛地睁开。
  既然已经决定了,那么就努力去做吧,要改变大的命运,就从小的细节开始。比如,离开美国纽约这个地方,说实话,作为咏倩来说,我还真的不想碰到特莱斯。
  哎,虽然我很想鼓动爸爸搬回中国,不过想到那是一切故事的起源地,还是想想其他地方吧。
  不知道英国行不行,据说英国的教育制度很完备,不然的话就澳大利亚好了,或者西欧我也很喜欢。
  在脑海里做了一次环球旅行之后,我被迫回到了现实。不管想去哪里,就凭我现在一岁多的小身板,是哪里也去不成的。所以,从现在开始努力吧,目标是能鼓动全家去就全家去,实在不行我就一个人去留学,年纪当然是越小越好。
  九年后
  我背着背包,站在纽约国际机场的候机大厅。
  有点想哭,又有点想笑,努力了整整九年,其间不惜装装早熟的天才,甚至连跳两级,才终于获得可以考取英国私立中学的自主权。不过好在我考取的私立中学是半寄宿制的学校,不然父亲也不会点头同意了。当然了,还要感谢一直几乎是无条件疼爱我的劳伯特叔叔敲边鼓,否则估计还要困难一些。毕竟不是每个家长都能放心孩子十岁就离家读书的。
  不管怎么说,总是迈出第一步了,而且是在十岁之前,虽然我也不知道这一步有多少用处。
  不过,仍然值得肯定!
  呵呵,等放假回去的时候,带礼物回去,爵文就不会生气了吧。
  舒服的伸了个懒腰,我重重的握了一下拳,露出大大的灿烂笑容,登上飞往英国的飞机。
  那个时候,兴致高昂的我,完全还不知道,我的存在,本来就是一则已经完全脱轨的命运。

  以水神之名2

  这里就是劳伯特叔叔朋友家了吗?
  我将背包放到地板上,摸出劳伯特叔叔写好的字条,再小心的核对了一遍,确实没错,是这栋房子。
  不过,我抓了抓头,怪不得会无偿借给我住了,原来真的有房子能破烂成这个样子还没有倒塌呀!
  幸好爸爸这段时间工作特别忙不能来送我,不然看到这种房子,不直接打包把我提出去才怪了。
  算了,反正是不要钱的,而且我多住在学校,这种房子就这种房子吧,而且就算塌下来,又压不死我。
  我无所谓的耸了耸肩,掏出钥匙打开房门。
  推开嘎吱作响的门,我捂着鼻子退了一步,准备等房子通下风再进去,大概真的有一段时间没人住了,打开房门就是一股子发霉的味道。
  在房门口坐了半晌,我才提着背包走进屋子。房子里倒没我想像的那么破烂,所有的东西都用白布罩起来,应该不算难打扫。不过以我一个十岁的小孩子,要一个人打扫这栋两层的房子,明显不现实。所以我只是稍微打扫了一下卧室,把东西放下来之后,就关好房门睡觉去了。毕竟,坐了这么久的飞机,又找到这里来,确实很累了。
  一觉醒来,已经近黄昏了。
  我洗漱了一下,走到不远的小镇上,解决了晚饭问题。嘻嘻,这里虽然离伦敦不远,但是人还是很淳朴的。刚刚那个小饭店的aunt,热情又好客,还对我一个人跑这么远来上学,表示了足够的关心呢。而且,重要的是,她做的蓝莓派,味道真是好极了!
  吃饱喝足,我拍着圆滚滚的肚子,先在小镇逛了一圈,然后继续绕着我住的屋子散步。
  英国的小镇,有一种远离现实,童话般的美感。
  我沿着屋后的小路,越走越远。
  天色渐暗,虽然我并不担心自己的安全问题,不过夜间走在黑暗的树林里,也不是什么特别能让人感觉到愉悦的事情。或许,司泽的优河喜欢也说不定,也许,帝昀?说到这里,还要记得小心这个人,他可是一直想我死啊。
  脑袋里胡思乱想着,正准备着是不是要倒回的时候,我脚步突然一顿,然后嘴角忍不住慢慢翘起。
  前面,好像有一条小溪。
  确定了方向,我加快了脚步,然后在扒开一大丛灌木之后,一条蜿蜒在山间的小溪,出现在我面前。
  我立刻笑得更灿烂了些,坐到小溪旁的石头上,我脱掉鞋袜,将脚浸在溪水中。
  当有些冰冷的溪水流过我的脚面的时候,我忍不住满足的叹息。呵呵,我的记忆里,我以前虽然比较喜欢水,可也绝对说不上热爱。可这一世,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到底是司水的女神的转世的关系,我的骨子里,仿佛浸染着对水的一种天性的亲近。几乎不用特意去感受,我就知道我的附近有没有水,到底是什么水。
  我笑着,鞠起一捧水,清澈的溪水在我手指间流动着,却不会漏下一滴。用手指在空气里画了一个圆,溪水便沿着我画的轨道,漂浮在半空中。
  在我的记忆里,书里的咏倩似乎并不喜欢拥有这种力量,可是我却很喜欢。我并不会觉得这样就使得我与其他人有什么不一样,只是有了这种力量,至少,我不需要依靠别人的保护。而且,如果是我的朋友或者亲人的话,我想他们都不会介意的。至于其他人,我管他这么多,对吧?
  玩够了,我掏出手绢擦干净手脚,慢条斯理的穿上鞋袜,然后站起身来,准备回家。
  沿着溪水向下走了一段路,我动作停顿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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