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对染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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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对染色体- 第3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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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身后的巷子口,头戴面具,一身黑衣,没有携带任何雨具,全身湿透,雨水正顺着下垂的双手哗哗淌下,脚下是一双泡在水里的旅游鞋。
    女孩趁着闪电的功夫一回头,看见一个头戴恐怖面具的人就站在自己身后不远处,扔了雨伞拔足就跑,经过巷子中间杂物堆时绊了一下,一个趔趄就摔在了地上,想要站起来整个人因害怕已经软了,连喊叫的力量都丧失了,只能够着用双手吃力的往前爬行。
    站在身后的人看着这一切并未挪步,等女孩爬了几步,才大步流星的走到女孩后面,抓起女孩的头发将她拉坐起来,朝女孩的脸上一拳重击,女孩再次倒下,完全失去抵抗能力,连话也说不出来。
    那人慢条斯理的蹲下,仔细的上下打量着半昏迷的女孩,好像是在欣赏自己的猎物一般……
    一个闪电伴随强烈的雷声响起,把吴星从睡梦中打醒,翻身从床上坐了起来,满头大汗、全身发软,刚才的画面还清晰地映在大脑里,挥之不去。
    举头看看窗外雷光火闪,发现自己是在做梦,才长长的出了口气,好长一段时间没有做这个梦了,可能因为今天又是雷雨之夜的缘故吧。
    黑暗中,吴星想了想刚才的梦境,似乎比之前的梦有了新的发展。





    第一卷 梦 第二十八章 致命的双眼
     更新时间:2009…10…24 15:20:57 本章字数:3533

    第二天早上,呼啸一夜的雨停了。刑侦大队专案组要召开案情会议,吴星急着要将梦境的新发展告知大宇。
    兵分两路、话分两头。
    刑侦大队这边,还没有到上班时间,戚队长早早来到办公室,这段时间早就没有上下班概念了。
    一夜没有电话,料到昨夜老城区搜索凶手未果,他急于想知道尸检的初步结果。
    放下包走出办公室直奔检验科,走到楼梯口,有人跑过来给他汇报工作:“戚队,今儿一早已经得知死者身份,她包里有身份证和小灵通,外地人,年龄19岁,已经和外地的家人取得联系,估计明天才能做火车赶到,另外据家人说在本地没有亲属,女孩应该是在案发的老城区里租住,女孩的工作地点正在核实中,暂时就是这些。”大家都在争分夺秒。
    戚队应了一声走下楼,进到检验科尸检室,只见法医嘴里啃着块面包,眼圈发黑,不用问肯定一夜没合眼,殓台上一丝不挂的躺着昨天从案发现场取回的女孩尸身。
    见到戚队,法医嘴里鼓鼓囊囊含着面包支支吾吾招呼到,戚队摆摆手示意慢点吃别噎着,自己径直来到尸体前,昨夜的那双眼睛他还记忆犹新,决定再仔细看看。
    戚队前脚到,老顽童后脚就跟了上来,两人一定想到一块儿,都为了那双要命的眼睛,他们不约而同的想到那些被挖掉的双眼原来就长成这样,严格的说是因莫名的原因变成了这样,脸部有不同程度的肌肉扭曲,应该是惊吓所致。可以想象现在的面部形象和身份证上的她一定判若两人。
    再看女孩的胸前有一条被缝合的长长缝隙,法医昨夜进行了解剖,想必已经有了结果。下身的扭曲现在看不到,因为昨天刚死就被发现,身体还没有僵硬,抬过来后被恢复原位,双腿并拢静静的躺在那里,即便已经死去,依然掩盖不住那光滑圆润的肌肤。
    看到这里戚队目露凶光咬了咬牙,这表情是对来不及将花季少女从歹徒手上救回表示惋惜,另一层含义无疑是想将凶手大卸八块而后快,面对这样凶残的歹徒,下次再发现不用抓活的,当场代表人民宣判他的死刑并立即执行,格杀勿论!
    老顽童以同样的眼光回应戚队,表示这是一个完全正确的想法,最好是由自己亲手击毙,两人已经默契到不用说话。
    从法律的角度讲,经过专业鉴定,如果最终确认凶手具有精神分裂、双重人格,在其没有发作时与正常人无异,很可能逃过法律的制裁,充其量就是扭送精神病院监管,无忧无虑的安度下半生,果真如此就奶奶的太便宜他了,坚决不能给予他这个机会,更何况类似这样的人渣住在精神病院也浪费国家资源,什么时候得以逃脱还会危害一方,简直找不到丝毫将他留在世上的理由。
    法律有些地方是呆板甚至可以说是虚伪的,只要是人制定的东西必然会有人为地错误,这是真理,如果有人反对“拉出去枪毙”!类似于精神病可以豁免这些地方是被所谓的人道主义所蒙蔽,“人道主义”是帝国主义为了“维护世界和平”而发明的,我们不应盲目学习,我们应该更多的讲正义。给罪犯讲人道,难道就不给死者论人道吗?很多费气八力抓到的罪犯正利用其中的漏洞逃出生天,这是令警方最感头痛的地方,也是公安和检察之间存在的永恒矛盾。如果丢掉天地良心去生搬硬套的使用一纸法律,其结果往往是差强人意的,大汗~
    这时,法医已经吃完了东西,走到近前说道:“死亡时间和发现现场的时间吻合,死因是窒息导致休克而死,奇怪的是周身上下没有找出半点伤痕,除了这双眼睛比较醒目,只能初步断定因过度惊吓导致胸腔痉挛,窒息休克。另外,死者生前并未受到奸污。”
    戚队和老顽童好像同时松了口气,他们庆幸女孩虽然死去,至少保住了最后的清白,好在发现还算及时,凶手**未遂。此乃不幸中之万幸,多少也可以给死者家属带来一丝慰藉,冲这点下次发现凶手不用立即赐死了,可以打到半死后放他逃跑再行击毙,原因很明确——拒捕!这样也省去检查方面再大费周章,可以腾出时间干点其它什么的,相信这样的结果会令全市人民欢欣鼓舞。
    可最大的遗憾莫过于竟然让凶手逃之夭夭了。
    案情会议上,先听取发现现场的警员汇报当时情形,其中一个代表讲述,巡逻中听到动静,第一时间赶到,正见凶手逃离巷口一侧,迅速追至,失去了踪影,前后不过几秒钟。两人分析,翻墙而过的可能性大些,只要具备超过乔丹的弹跳能力,再克服玻璃碴刺手钻心的痛苦,应该可以比跑出整条巷子节省些时间。
    另外一个补充了一点,凶手黑影消失的一刹那,好像晃眼看到他的头有三个大,这个补充当即被否决,认为他身体太疲劳、精神太紧张,看花了。
    戚队也只能暂时认同翻墙这个推断,碰到选择题取最接近的值,立即安排检验人员携带精密仪器赶赴现场,将凶手逃跑一侧的墙体、尤其是墙顶玻璃碴做全方位扫描检查,如果真是翻墙,手一定受伤,就算雨再大,墙上总会留下蛛丝马迹,难道他会飞不成?
    唯物主义的观点认为,人体要克服重力加速度的影响,发挥自身肌肉的牵动力,其速度和弹跳都是有限的,人类最大的斗争就是和引力斗,看看最大限度能跑出多远,经过不懈的努力硕果累累,已经可以和嫦娥约会和吴刚一起伐木了。
    吉尼斯世界记录是什么?是当今世界上所有奇能异士所创造的记录,没有第二人能出其左右。超常发挥又指什么?是当人在受到生命威胁或狗急跳墙的时候,激发出超过平常的能力,比如,一个人在被一帮人追债的时候,其奔跑的即时速度和弹跳高度有可能打破世界纪录,但是,从未有人听过在雨大路滑的天气,百米速度能在5秒以内的。
    当然,那些一出拳倒一片、一步窜出几十米、一蹦三丈高,刚听见说了声“后会有期”就噌的一下不见了的那种,那不是真人、鬼都不是!都是些糊弄小孩子的把戏,对无知的普通老百姓还有麻醉作用,听多了看多了会让人逐渐丧失正常的行为和感知能力,最后变成神经病,从什么天桥上、高楼上往下跳,以为自己会飞。聪明点的人倒是晓得敬而远之,不至于被害!
    所以说唯物主义是对的,人活在虚幻的世界里时间长了会不**样,还是务实点比较好。这是题外话。
    老顽童在一边想,此凶手总是神龙见首不见尾,先是搞了个藏尸坑,不知道是怎么搬运尸体的?这次又搞了个神秘蒸发,难道说他轻功了得?真被某些不知所云的人给说中了?会不会这个人就是活在虚拟的空间里然后变态了呢?把这本领用在正道上还多少能为社会做点贡献,可惜从骨子里就是做淫贼的,而且还严重变态。然而变态和超能力始终不能划等号,还是等围墙检验的结果出来再说吧。
    接着分析面具,面具表面光不溜球,被大雨一冲什么线索也没留下,但留下了一个查案的渠道,这种面具一般不会在市面上流通,太没有创意且做工粗糙,放在那也无人问津,十有八九是订做的,变态者就是喜欢一些与众不同的东西。全城买面具和做面具的地方不是很多,搞一次普查,这其中说不定会有人见过凶手,说话就安排下去了。
    但愿面具不是凶手自己做的。
    又经过一番讨论和考量,大家一致认为凶手就隐藏在那片老城区的可能性极大,不是租户就是住户,还得是独居的,要不经常夜间这样出出进进的,其他人早就察觉啦。
    昨晚案发时,周边警力迅速包围了所有出口,又经过彻底的搜查均不见人,一个最大的可能就是凶手回去睡大觉了。正好目前警方也在居委会的协助下挨家挨户搜查,吩咐下去加强盘查,最好搜出凶手,如果他已经趁乱逃出,也要找到其住所,获取更多的线索。
    这时,有人进来报告说,女孩的工作地点已经确认了,是在老城区附近的一家麦当劳餐厅做服务员,餐厅24小时营业,服务员分三班倒,轮换着上班,昨天正好轮到女孩上中班,午夜下班就被害了。大家都很替女孩的薄命惋惜,珠岛不知有多少外来的打工妹默默无闻的为城市服务,没曾想却遭遇不测,一定要努力破案,为她们讨回公道。
    问题最后还是落在死者的那双眼睛上,如果其它地方找不到死因,女孩的死就只能出在眼睛上,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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