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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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唤- 第4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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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因精通儿童智障闻名的医生都来看过安娜,诊断的结果都一样:恢复的希望很小。因为到两岁还不会走路、不会说话的孩子肯定一辈子都是精神病患者。
  可是安娜的病情似乎在一点一点好转,十五个月的时候,她已经学会抬头,而且目光可以集中到想引起她注意力的人身上。一旦目光可以集中,她的美丽越发无与伦比。长长的黑睫毛不停地扑闪着,灰蓝色的大眼睛像妈妈那双眼睛一样清澈明亮。
  两岁的时候,她不用人扶,就可以坐在高脚椅子①上自己吃饭。虽然吃得一塌糊涂,但是玉把这一进步看作巨大的胜利。倒是当妈妈的伊丽莎白看了觉得反胃。安娜只对玉一个人依恋,尽管学会坐在高脚椅子里吃饭时,她已经能够辨认出妈妈。她不会走路,也不会说话。安娜对内尔似乎情有独钟,一看见姐姐就高兴得吱哇乱叫。
  玉在中药店掌柜洪琦的指导下,坚持按中医的办法给安娜治疗。对于安娜的病,东方人的智慧远胜于悉尼那些大夫开的“灵丹妙药”。洪琦的办法是,坚持锻炼,调节饮食,要以极大的耐心一遍又一遍地教她某一个动作。他还用一根细细的银针给安娜针灸,帮助她终于抬起了头。伊丽莎白对针灸的疗效虽然表示怀疑,但是并不禁止。所以,安娜抬起头之后,洪琦又要开始新的疗程,帮她学习走路时,她很支持。奇怪的是,安娜很愿意洪琦给她扎针。也许因为她喜欢洪琦。
  哦,看到安娜学会在便壶上坐之后,大家真是欣喜若狂。当然,无可否认,此后的六个月里,她也有坐不稳摔倒在便壶旁边的时候,但是总的来说,她坐得很稳。一八七九年年底,亚历山大离开金罗斯到英格兰。那时,安娜快三岁了。爸爸刚走,她就学会说“妈妈”、“玉”和“内尔”。虽然这是她的全部“词汇量”,但是她用词准确,不会搞错。三岁半的时候,她学会第四个词——“多莉”。多莉是与她朝夕相伴的脏兮兮的布娃娃。无论睡觉,还是针灸,或者坐在高脚椅子上吃饭,她都把多莉放在身边。多莉至少每星期要洗一次,可是伊丽莎白如果想给她换个新布娃娃的时候,安娜又哭又叫,直到再把多莉还给她才罢休。

    六 “启示录”(10)      
  “很好,”茹贝说,“这说明安娜知道两个娃娃不一样。”
  “瑟蒂斯太太建议,我应该让中国裁缝阿文照着安娜的多莉再做一个一模一样的布娃娃,让布慢慢褪色,还要给娃娃画上那些洗不掉的黑点儿。这样一来多莉散架——这是迟早的事儿——之后,可以悄悄地换成这个新的‘旧’娃娃。”
  “瑟蒂斯太太能想到这一点真不错!她可是个好人,伊丽莎白。”
  伊丽莎白每星期还可以骑着“水晶”去深潭两次。这几乎就是她惟一的活动。因为她的马不喜欢涉水走到上游,伊丽莎白就用一把弯刀在森林里开了一条小路。从心里讲,她担心亚历山大回来之后发现她的秘密之地。不过,那是以后的事儿,现在,管不了那么多。亚历山大已经走了十八个月,他信里说的很清楚,不急着回金罗斯。
  他写给妻子的信很简单,三言两语;写给茹贝的信却很长,消息也多,当然主要是介绍李的情况。到一八八一年,他就满十七岁了。
  “你把他送出来念书实在是做了一件大好事,茹贝。”他在一封信里这样说。“尽管看得出,他非常想念妈妈。他像海绵吸水一样,如饥似渴地听我讲关于你的消息。看了我给他带去的妈妈的照片,他高兴极了,骄傲地挂在屋子里最显眼的地方。他现在已经是高年级学生,所以一个人住一间卧室,还有一个书房。那两位波斯王子住在两边。他的英语棒极了,举止高贵优雅,全无骄横之气。随信寄去他穿新校服拍的照片。他不太愿意拍照片,因为他似乎受了同学中间流传的那种迷信说法的影响——照相机能偷走人的灵魂。所幸他有一副工程师的头脑,不太相信这种话,所以就拍了这张照片。
  “他已经六英尺高。舍监说,看样子,还得长。我估计,这个家伙对男孩子的成长、发育很有经验,不是在那儿信口开河,所以你就准备迎接一个身材高大的宝贝儿子吧!穿上划艇比赛时穿的服装,你可以看到,他的体形非常漂亮,不像白人男人那样,大腿以下不堪一击。他小腿肚子的肌肉非常发达,典型的中国人的腿。他是赛跑冠军,划艇比赛也表现得相当出色。他板球和棒球一样,都打得非常出色。他希望长大以后,能代表剑桥大学参加划艇比赛,至少代表学院参加板球比赛。他要念的学院也许是卡尤斯,因为这个学院不限制外国人。从以上种种你可以看出,他很可能明年十月就升入大学。我现在正尽力周旋,给剑桥大学的权贵做工作,为他下一步深造铺平道路。因为他虽然说一口标准的英语,但他不是英国绅士。在英格兰,他不会一帆风顺。那两个波斯小伙子也想读剑桥。他们很依赖李。普罗克特学校别的孩子也非常信任他。你的儿子具有一种难得的品质:坚定的意志。”
  茹贝神采奕奕,满脸骄傲,从伊丽莎白手里拿过信,把照片递给她。“这就是李。”
  照片上的李坐在椅子上,跷着二郎腿。伊丽莎白仔细端详着,尽量不受茹贝母亲的骄傲和亚历山大令人吃惊的、感情色彩极浓的描绘的影响。她不得不承认,从来没有见过一位如此英俊的小伙子,也没有见过这样一位具有“异国情调”的青年人。就连潇洒倜傥的孙——李和他长得很像——也很难和他比美。因为他身上又有茹贝的影子。李面对照相机微笑着,嘴角现出的酒窝和茹贝那两个漂亮的酒窝一模一样。那双白种人的眼睛颜色有点浅。更重要的是,目光中闪烁着睿智。
  “他是非常出色,”她说,把照片还给茹贝,“他的眼睛和你一样绿吗?”
  “不像我这样绿,但是是绿色。你觉得好看吗?”
  “哦,好看。他的头发向后梳得溜光,就像抹了头发油。他的椅子靠背上一定套着罩子。”
  “不,他不是抹了头发油,而是留着辫子。”
  “辫子?”
  “是的。孙希望他留辫子。”
  “已经过去八年了。再有四年你就能看到他了。”

    六 “启示录”(11)      
  还有四年,乘索道车回金罗斯时茹贝心里想。熬过了漫长的岁月,眼前还是漫漫长路。我没有听到他声带变声,没有看到他下巴生出第一抹胡须,也没有体会过儿子突然长成大人将母亲拒之门外时那种令人心碎的痛苦。他写给我的每一封信我都用玉一样碧绿的缎带扎着,放到一个玉盒子里。我把每封信每一个字都牢牢记在心里。可是,等他回来,站在我面前的一定是个陌生人。我怎么能告诉伊丽莎白,连我自己也几乎认不出照片上的儿子。我曾经为我和他蒙受的损失嘤嘤啜泣了好几个小时。惟一的安慰是,照片上那双眼睛清澈宁静,目光坚定,没有痛苦和不安全感。经历了最初离别的痛苦之后,他在学校里的生活一定很愉快,一定让他心满意足。我也只能问一问这些情况,只能寄希望于他将来择偶时,能有充足的理由说明为什么选择那个女人为妻。亚历山大一心想让内尔成为他的妻子,不过我很怀疑内尔会不会长成他喜欢的那种姑娘。五岁的时候,她就已经充满活力,一本正经,显示出非常强的独立性。也许因为伊丽莎白不得不把时间和精力都放到安娜身上,内尔才有机会“我行我素”。她特别像亚历山大。李虽然很崇拜亚历山大,但是我想,他不一定因此而崇拜内尔。不管怎么说,这都是将来的问题。再有四年我才能真正弄明白我的儿子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等李回来,就已经二十一岁,什么事情都可以自己做主了。我的宝贝儿子成了“法人”,我会把他在天启公司的股份都给他。他将以董事的身份坐在董事会的桌子旁边,在我眼里,全然是个陌生人。
  也许因为这种沉思默想太沉重,充满了痛苦,茹贝回转头,把注意力集中到金罗斯城。金罗斯已经发生多大的变化!肮脏与丑陋不复存在,代之以碎石铺成的马路。马路两边都有排水沟,镶着路边石,种着树。几幢漂亮的楼房,包括金罗斯饭店和圣安德鲁教堂矗立在绿荫之间。金罗斯广场——绿草如茵、鲜花盛开——旁边,一座新的建筑物拔地而起。那是亚历山大最喜欢的歌舞剧院。为什么古尔贡可以有方圆百里惟一一座歌剧院,巴瑟斯特可以有三座戏院,而金罗斯一座也没有?金罗斯人所有的住宅都是木头建造的房子。学校搬到一幢更大、更明亮的砖木结构的楼房里面之后,最后一幢抹灰篱笆墙建筑被拆除。医院房屋的质量也相当不错。金罗斯河两边是水泥修筑的堤坝,河岸上绿树成荫,树阴下安放着公园里常见的长椅,还有装饰得很漂亮的煤气灯。尽管河水和过去一样脏。
  城镇和山脚之间是工业区。那里有铁路、各式各样的机器、发动机、精炼厂、几十个波纹铁皮盖顶的车间和喷吐着烟雾的烟囱。黄金的产量仍然居高不下,配套设施更为齐全,有煤气厂、发电厂和制冷设备。金罗斯人现在可以吃上从巴瑟斯特运来的新鲜牛奶和肉,从悉尼运来的鱼和水果。
  如果没有亚历山大和制冷大王塞缪尔·毛特这样的人物,这块殖民地会是个什么样子呢?在英格兰,他们也许一事无成。可是在这儿,在新南威尔士,他们却飞黄腾达,干成了大事业。我的祖父理查德·摩根和我的母亲都是被送到这里的流放犯。倘若他们看到这块土地的变化会作何感想?瞧瞧我,茹贝·康斯特万,曾经是一个老头的小情人,后来当过鸨母,现在却是一家大公司的董事。一切的一切都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他们指点江山,永远改变了世界的面貌,特别是像亚历山大和塞缪尔·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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