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不由己之溺爱暖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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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不由己之溺爱暖妻- 第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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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雅的失踪对旁人来说也许只是一段新闻,一个能在茶余饭后拎出来做为消遣的话题。

    可这时在李学铭眼中就不是这么回事,至少在这几天里,他已经受够了周围的低气压。

    卓然真的很冷静,冷静得甚至有些可怕。

    那天从发现尸体的现场回来,他照常吃饭,照常回公司,有客人请吃饭,请喝酒也去,只要是以公司的利益为前提的,他就跟一个机器人似的执行。

    起初在没有消息的空白期,李学铭以为他想通了,不就是一个女人吗?哪怕那人是自己的发妻,死了他会难过,会伤心,但是人都是自私的,世界少了谁还不是一样在转动,所以他也认为卓然会这么想,于是稍稍放了心。

    谁知道,在几天之后他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那就是卓然越发憔悴的面色,脸色发白,眼袋浮肿,眼窝底下若隐若现的黑眼圈与他日渐消瘦的身形都在告诉他,这个男人也许一直没合过眼。

    你要不要去休息一下,哪怕一分钟也好。

    可是每次他想说点什么劝慰的话,却被他麻木的目光看得说不出口。

    走出去,颤抖的掏出烟用力的抽了一口。

    他看得出来卓然在等消息,之所以能够维系生命,不过是因为身体里的某个支架,支撑着他的作息,令他看起来与正常人无异。

    可是一旦接到噩耗,或者确定那人的生死,也许仅存的支架会立即变质,而后分崩离析。

    不过庆幸的是,在几天后卓然收到了何叔的消息,他说那伙人已经找到,据他们所知,当初并没有伤害方明雅,而是放了她,如今人在什么地方他们也不知道。

    当时李学铭在场,他与卓然一同听到这个消息以后抿了抿唇,抬起眼时刻观察起他的神态。

    只见男人原本茫然的目光渐渐恢复了清明,而后他终于动了,挂断电话踉踉跄跄的往休息室走,关上门的时候还不忘对他吩咐道:

    “明天之前,不要让人进来打扰。”

    听着门被关上的声音,李学铭笑了,因为在这几天里,那是他第一次主动与自己说话。

    ------题外话------

    捂脸,咱也不想这么晚的,过两天就会恢复正常了,到时候给大家双更!
第九十二章 自找的
    夜里的都市远远要比白日繁华,放眼望去车水马龙,霓虹不时的闪烁,在灯光的点缀下整座城市宛如笼罩在一片绮丽奢华的光彩之中。

    银灰色的宾利缓缓滑出夜色,一路上行驶的速度并不快,像是有意无意的,在找着什么东西。

    卓然疲惫的捏了捏眉心,恰好看到路口处的红灯,他踩下刹车。

    抬手对了眼手表,夜晚九点,按理说这个时候他应该坐在家里的沙发上,陪着身旁的女人看不知道在说什么的电视剧……

    目光晃了晃,他坐在驾驶位上耐心的等待红灯过去。

    静谧滞缓的空气在车厢内流动,他突然觉得胸口有点闷,降下车窗一只胳膊搭上车门,从兜里掏出烟,看了眼又扔了回去。

    随着夜风鱼贯而入,他沉浸在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当中。

    有点愤怒,也有点心冷。

    他从没把方明雅当过对手,因为他知道她没那个本事与他斗,而十几年来他确实小瞧了她,轻敌的后果就是在不知不觉中着了她的道,入了她的魔。

    别看她外表没什么心眼,可手段却高明得很,凭着一股蛮劲闯入他的世界,无微不至的对他好,惯着他,宠着他,一切以他为尊。

    而等到他习惯了这种好,习惯了她的存在,习惯了她给自己带来的温暖之后,她突然告诉他,他们的过去只不过是一场错误,她已经不喜欢他,决定投入别的男人怀抱,然后将他原本拥有的感情,毫无保留的用在其他人身上。

    知道她生死不明,他一颗心便悬了好几天,如今好不容易放下,随之涌来的则是铺天盖地的疲惫。

    后来他漫无目的的开着车在这个城市里走了好几圈,他知道这么做能碰上方明雅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可至少在这个夜里,他不需要回家,回到那个空荡清冷的房子。

    又到了一个路口,当眼前的红灯再次亮起时,卓然放在裤袋里的手机响了。

    是李学铭的来电。

    “刚收到消息,昨天有人用明雅的身份证买了一张车票。”

    他目光蓦的一紧,直到对方将发车时间,目的地告诉他以后,他不由得一愣,连红灯是什么时候转绿的也不知道。

    “嘟嘟!”

    听到身后响起了喇叭声,卓然一拧眉头把车开走。

    明雅的目的地是在一个相对落后的县城,那个地方他出差的时候去过几次,生活水平完全不能与大城市相比。

    尔后他细想一阵,顿时恍然大悟,如果没记错明雅的母亲就葬在那里,之前曾经听她提过几次,可他一直以公务繁忙作为借口,拒绝了陪同她前往,毕竟那个小乡村距离县城还有一段距离,两人如果前去,一来一回就得费去十几天的时间。

    卓然突然沉下眼,他一直以为自己将丈夫这个角色饰演得很好,岂料他连她的老家,她的母亲具体葬在什么地方都不知道,就连在新婚燕尔之时,她试探性的邀他前往也被他冷淡的拒绝。

    也不怪她会心冷,在他心安理得的接受她的好的同时,他却从未真正的看她一眼。

    “学铭……”

    沉默好半晌,他突然对电话里的人说了几句,数秒之后,那人顿时挑起了眉头。

    银灰色的宾利重新滑入车流,渐渐隐于夜色当中,也正是因为周围太过炫目的光线,卓然并没有看到几步远外,就站在斑马线上的背影。

    一身某山寨品牌的运动服,鸭舌帽,黑边框眼睛,站得直挺挺的身影,可不就是那个方明雅吗?

    天气有点冷,明雅捧着一大叠的传单站在人来人往的路口,抬头看了眼不见星光的天空,笑容满面的往人家手里强塞传单。

    可眼瞅着人家冷漠的与她擦肩,匆匆而过并且一脸嫌弃的模样,她不由得感叹一声:还让不让人下班了,就不能爽快点,一人领十张再走?!

    明雅傻兮兮的站在寒风中,冻得直打哆嗦,从小娇生惯养的人这会儿早被生活磨得没了脾气。

    发传单一天七十虽然不多,好说歹说也算是个收入,更何况她没时间了,明天就上火车的人,与其在宾馆里呆着,倒不如出来挣点小钱。

    村里的物价不高,她妈妈还给她留了一间租屋,回头跟外公拿了钥匙,打扫打扫就能居住,只不过想到外公,明雅不禁一阵难过,从小到大,她见他的次数屈指可数,可有一幕却至今记忆深刻。

    就在四岁那年,妈妈带着她回去找外公,那天太阳很大,将脚底下的泥土烤的滚烫,踩上去跟踩在锅里差不多。

    她年纪小受不了,缠着要妈妈抱,可妈妈却没理她,慢慢的来到一个大宅子前,用力的敲了许久的门,可谁知迎来的却是一盆又臭又脏的污水。

    当时她懵懵懂懂的牵着母亲的手,仰起脸看她满面的水光,只知道扯着她的袖子大喊:“妈妈,我饿了。”

    远远传来一道刺耳的喇叭声,明雅一惊猛然由回忆中惊醒。

    手上的传单还有很多,厚厚的一叠估计以这块地方的人流量,她就是派到天亮也不见得能派完。

    于是明雅抖擞抖擞精神,一路往pub的方向走,那条路遍布了各种娱乐场所,人流量也比这里多,说不定再站一小时就能派完。

    其实明雅也是傻,她第一次发传单人太老实,人家叫她派完她就真老老实实守在原地派,殊不知跟她一块来的小姑娘早早就走了。

    明雅沿着路口走,眼瞅着有电动车经过就冷不丁的往人车篮里塞,白眼自然是受了不少的,可这法子确实管用,没多时手上的传单已经变薄。

    她心情不错,步子也迈得快,一身轻便的运动服下,灵活俏丽的身形与还在象牙塔中的大学生无异。

    夜色很好,霓虹灯映衬着来来往往的车辆和行人,明雅摸摸还没有明显突出的肚子,不由的想起与大都市截然相反的小村。

    那里地方虽小,可是人情淳朴,物价低廉,生活节奏也没有这里的紧绷,是一个安胎的好去处。

    而她之所以选择母亲的家乡图的也是那里的物价,她钱不多,也知道在生产之前很难找到一份体面的工作,临时工又太辛苦,所以她将目光放在了清净的小山村,等孩子生下来以后,估计卓然也就放弃找她了,到时候她就能拿着爸爸给的钥匙回来,将遗产的一部分取出作为日后的生活与教育费……

    明雅有自知之明,她又不是什么天仙大美人,顶多能算是个中等姿色,脾气也不好,钱也没了,卓然能图她什么?男人么,老婆还在的时候也能会因为道德的束缚而循规蹈矩,可当这伴侣不在,周围八成又会有人张罗着给他找对象了。

    明雅对他往后会与谁相伴不感兴趣,如今哪怕是沈从榕脑癌康复,两人重新在一起也与她无关,她已经有了一个与自己骨肉相融的宝宝,这当爹的要不要也罢。

    走着走着,额边落下了几丝碎发,她顺手拨弄了一下,谁知刚一抬眼就看到了一道熟悉的身影。

    夜色正好,酒吧外的霓虹灯似乎有赛过天上月亮的架势,一个比一个闪。

    明雅受不住的眯了眯眼睛,瞅着不远处那道东倒西歪的人影,看身形有点像是卓丽清。

    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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