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拿穿越不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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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拿穿越不当工作- 第2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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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漫长的沉默。
  “还有,我还记得,我和男友分手的时候,爸妈很不高兴,”西施忽然笑了一下,“奇怪,这件事儿为什么我会记得?”
  “也许给你刺激很深,”苏虹苦笑。“为什么爸妈不高兴你和男友分手?”
  “指望我和他结婚么?”西施哈哈一笑,“不记得了,反正我和男友分手了……男友叫什么,长什么样我也没印象了。”
  她说完,又看看旁边的夫差:“不知道爸爸能不能看中他呢?”
  没有哪个正常的现代父母,会看中夫差做自己的女婿——这一点苏虹已经可以肯定了。
  “就算他看不中那也晚了。”夫差突然说,“他的女儿做我的妻子已经十年了。”
  西施回头看看他,笑起来:“可是也许,到时候我爸找到这儿,他就会说:为什么呀?那她为什么非的做你的妻子不可?到底为什么?”
  夫差眨眨眼睛,他突然吐出一句外语:“Cest commecal On nesaity am ais。”
  西施哈哈大笑!
  苏虹在一旁,惊诧地完全说不出话来!
  那并不是多么复杂的句子,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听见,哪怕是苏虹这种只简单学过三个月基础的人也能明白它的意思,它也是法国人的口头禅,说的是:“哎呀不为什么啦,总之事情就是这样发生了嘛!”
  夫差居然懂法语!
  “是我教他的。”西施嘻嘻笑起来,“太笨了!教了他好几年,记了忘,忘了记,总共只学会了十几句,刚才这两句,是我经常拿来对付他的,他总是抓着我问为什么呀为什么呀,像个小孩儿似的没完没了。好多事情我自己都一知半解,解释不清,就只好拿这两句来搪塞他。喏,现在他就拿来对付我了。”
  已经很骇人了好不好?!苏虹简直想晕倒,她被这荒诞的现实给弄昏了头!
  看出苏虹的异样,西施赶紧解释道:“是爷爷教的。小时候跟着爷爷和爸爸学的,学了两三种语言。刚来这儿的时候,都不记得了,是到了最近两年,才慢慢想起来的。”
  她说罢,又仰着脸,望了望黑洞洞的屋脊:“那种感觉,就好像水里的油,你用力搅动它会偶尔沉下去,但是一旦停了下来,油总是会浮上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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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有爷爷,还有爸爸妈妈弟弟,还有呢?”
  “还有叔叔,好几个,我猜想,他们和我爸爸特别亲的样子,过年的时候家里总是很多人,还有姑姑姑父,姨,还有——”西施想了想。摇头道,“那些,都记不清了,爸妈的脸都记不清,其他人就更难了。”
  苏虹定了定神:“还能想起什么?”
  西施没有立即回答她,过了一会儿。她才轻声说:“刚才说的,都没多少用,是么?”
  听出她语调里的苦楚,苏虹也觉得心酸。
  “这些……都太寻常了。”苏虹低声道,“像这样的家庭,在……在我们那儿,到处都是。”
  西施点点头:“也许我只是个普通人,洒进人群就找不到的那种。”
  没有姓名,没有特征,没有身份……在人口达到13亿的当今中国,要靠这么点线索找到西施的来历,无异于大海捞针。
  三个人的房间,再次陷入无言的沉默中。
  “也许,我不应该再搜寻过去。”西施忽然轻声开口,“既然是我自己要求忘记的。也许我该放弃过去,就这么活下去。”
  她说这些的时候,她的手紧紧握在夫差的手里。而那一个,一双黑眼睛目不转睛望着她。
  “那也没关系,夷光,到什么时候我都陪着你。”
  那一刻,夫差温和的目光,令人联想到月光下浩瀚无波的大海。西施微微一笑,她依偎过去,抬起手。用手背轻轻蹭着夫差的脸颊,那副模样就像在宠溺一个心爱的孩子。
  苏虹默不作声地望着他们,她忽然,明白了一件事。
  那坐在棋盘一样的黑白王宫里的男人输了。
  勾践输了。
  或许最终,他将赢得天下霸主的地位,可是他却输掉了面前这个子。
  第百九三章 我,西施,被命名的符号(上)
  今天早上夫差又离家出走了。
  之所以说“又”,是因为这样的事儿,他已经干过不止一次了。
  “哼!我不回来了!”他一脸气呼呼的表情,“我生气啦!生气啦!”
  说完,他就一溜烟跑出院子去了。
  我不知道他去了哪里,但是我并不担心。
  我洗完了衣物,独自坐在小院门口,仰望蓝色的天空,轻轻舒了口气。
  天气真好啊!
  看着湛蓝天空下,那被风吹得飘飘摇摇的白色衣物,我无端就觉得心里说不出得高兴,恨不得能马上将这心情告诉夫差。
  要是有一部手机,我就立即拨通他的号码。
  “喂!夫差,我现在非常高兴呀!”
  想了许久,我只想出这一句话来。可如果把这句话告诉夫差,未免会有胡乱开玩笑的嫌疑:毕竟他刚刚赌气跑掉了。
  这儿是齐国近海乡野的一处僻静小院,篱笆墙上爬满了绿藤,那是去年春天,夫差亲手种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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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时是五月的天,刚热起来的时节。绿藤上那些粉红的花朵,从小拇指大小的蓓蕾开始,一日比一日饱满。像亲爱的人脸上忍俊不禁的笑容。然后只一个正午,突然之间就完全绽放了,花儿火红一片,颜色郑重单纯,近乎倔犟的红,一朵紧挨着一朵,缀成一副夺目的花幕。风起时,满架的蔷薇摇曳成一片辉煌灿烂的光,深深浅浅,明媚娇柔的纯正。每一朵开得都那么好,天真而坦然,又认真,又倔强。
  就像夫差。
  我喜欢这样的情景,好像之前。也曾长久地凝视着这样的景色。
  就是这样爬满了蔷薇,如同翡翠玉屏上的红色珍珠。好像那个时候天空也特别的蓝,干净剔透得如同初生蓝水晶,初夏的风很猛烈,热乎乎的风里夹杂着花朵的芬芳,仿佛整个世界都浸润在深红色的蔷薇海洋里。
  ……那究竟是什么地方?我的家么?
  对了,还有个男孩子,不知是在学校里帮我领了什么,特意送到我家来。
  “那么,我走了。”
  模糊的身影,支离破碎的话语,可好像对方,就是我一直暗暗喜欢着的男孩子,但我一直都没机会说出来。
  那天天很热,风很大,蔷薇疯狂盛开,他的头发上,都有蔷薇花瓣。
  到现在,我已经记不起他的脸孔了,却偏偏记得那时候自己的心情,还有客厅唱机里的女声,娇柔的唱着不知道名字的歌曲:
  你还记得么?
  有过那样的一个晚上
  有过那样的一个人……
  唉,好日子,才刚刚开始哪。
  那是我喜欢的感觉,好长好长的假期等着我玩耍,最喜欢的男孩子曾在我家的蔷薇架下等着我……小小的一颗心里,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不过如果把这些讲给夫差听。那他一定会露出又嫉妒又不屑的表情。
  “哼,胆小鬼,送了东西都不敢多留一会儿,要是我的话……”
  他一定会这么说的。
  可如果是勾践,他又会怎么说呢?
  我又仰头看了一会儿天空,银色的云朵亮得如同聚光灯下的雪白头骨,晃人眼睛。
  “不晓得那个倔脑壳现在在干什么。”我突然想,可无论他在干什么,都不可能像我这样闲着看云朵。
  倔脑壳,我说的是勾践,又倔强又冰冷,那个人。
  他是如此冰冷的存在,我们曾经彻夜拥抱在一处,但依然无法使他的体温提高丝毫……
  很多年前的事情了。
  勾践是我在这个世上,所看见的第一个人。那时候他倜傥得很,也许是我见过的最倜傥的男人,那时他牵着一匹白马,踏着沾满露水的枯叶,从密林深处向我走来,整个情景好像做梦一般。
  可当身上剧毒发作时,这个人就和“倜傥”二字毫无关联了。
  现在再想来,那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呢?我对勾践。
  那并不是因为,他是我所目睹的第一个同类,决不仅仅如此,否则,我便与刚刚睁开眼睛的雏鸟无异了。
  在那个男人身上,有我所异常熟悉的东西存在。我是如此熟悉它。就好像曾经与之共同生活过多年。我是说,勾践身上那种深刻的痛楚和疯狂,竟是我十分了解的一种感受,那感受就像天然磁石,将我深深吸引住,让我无法与之分离。缓解它是我的天职,无论勾践去往何处,我也必将跟从。
  所以越国王后什么的,对我而言听起来才会那么怪异,那不是我所关心的范围,因为就算勾践是个乞丐。我也不会离开他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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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勾践比任何人都更明白这一点。他要娶我,并不是为了给予我尊贵动听的身份,那只是一个把我永久性留在他身边的手段。
  “也许我该把越王的位置也让给你。”有一次,他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虽然这并不是什么好差事。”
  我能够同他一道受苦,所以那痛苦也就被减半了,我比任何人都更能体会他那种痛苦,所以这样一来,就好像一份痛苦由两个人分担,时间长了,本来沉重的苦楚也渐渐减轻,因为有我在,勾践也不再每次都与之汹汹搏斗,我们学会了静候它来,恭谦地经历它,再放它离去。它在我们的联手下,逐渐变得轻盈无碍,成了一层若有若无的背景色。
  当蛊毒的发作从每日一次,延长到七八日一次,又继续拉长到一月不超过两次,勾践的变化也愈发明显:他开始学会微笑,就好像之前这男人从未尝试过对人笑,他不再每日拿着剑四处乱砍,那股久治不愈的戾气像日照下的冰激凌,慢慢化去,他可以久久与我共处一室,而不再坐卧不宁、烦躁不安,一心想寻求未来种种出路……
  勾践的这些变化,越王宫里的所有人都目睹到了,他们感受到了一种深深的恐慌与震撼!
  “大王怎么可以是这个样子?他忘了他要做的事情了?再这样下去。大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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