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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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周书- 第3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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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宜。致使礼让弗兴,风俗未改。比年稍登稔,徭赋差轻,衣食不切,则教化可修矣。凡诸牧守令长,宜洗心革意,上承朝旨,下宣教化矣。夫化者,贵能扇之以淳风,浸之以太和,被之以道德,示之以朴素。使百姓亹亹,中迁于善,邪伪之心,嗜欲之性,潜以消化,而不知其所以然,此之谓化也。然后教之以孝悌,使民慈爱;教之以仁顺,使民和睦;教之以礼义,使民敬让。慈爱则不遗其亲,和睦则无怨于人,敬让则不竞于物。三者既备,则王道成矣。此之谓教也。先王之所以移风易俗,还淳反素,垂拱而治天下以至太平者,莫不由此。此之谓要道也。  其三,尽地利,曰:  人生天地之间,以衣食为命。食不足则饥,衣不足则寒。饥寒切体,而欲使民兴行礼让者,此犹逆阪走丸,势不可得也。是以古之圣王,知其若此,故先足其衣食,然后教化随之。夫衣食所以足者,在于地利尽。地利所以尽者,由于劝课有方。主此教者,在乎牧守令长而已。民者冥也,智不自周,必待劝教,然后尽其力。诸州郡县,每至岁首,必戒敕部民,无问少长,但能操持农器者,皆令就田,垦发以时,勿失其所。及布 种既讫,嘉苗须理,麦秋在野,蚕停于室,若此之时,皆宜少长悉力,男女并功,若援溺、救火、寇盗之将至,然后可使农夫不废其业,蚕妇得就其功。若有游手怠惰,早归晚出,好逸恶劳,不勤事业者,则正长牒名郡县,守令随事加罚,罪一劝百。此则明宰之教也。  夫百亩之田,必春耕之,夏种之,秋收之,然后冬食之。此三时者,农之要也。若失其一时,则谷不可得而食。故先王之戒曰 :“一夫不耕,天下必有受其饥者;一妇不织,天下必有受其寒者 。”若此三时不务省事,而令民废农者,是则绝民之命,驱以就死然。单劣之户,及无牛之家,劝令有无相通,使得兼济。三农之隙,及阴雨之暇,又当教民种桑、植果,艺其菜蔬,修其园圃,畜育鸡豚,以备生生之资,以供养老之具。夫为政不欲过碎,碎则民烦;劝课亦不容太简,简则民怠。善为政者,必消息时宜而适烦简之中。故诗曰 :“不刚不柔,布政优优,百禄是求 。”如不能尔,则必陷于刑辟矣。  其四,擢贤良,曰:  天生蒸民,不能自治,故必立君以治之。人君不能独治,故必置臣以佐之。上至帝王,下及郡国,置臣得贤则治,失贤则乱,此乃自然之理,百王不能易也。  今刺史守令,悉有僚吏,皆佐治之人也。刺史府官则命于天朝,其州吏以下,并牧守自置。自昔以来,州郡大吏,但取门资,多不择贤良;末曹小吏,唯试刀笔,并不问志行。夫门资者,乃先世之爵禄,无妨子孙之愚瞽;刀笔者,乃身外之末材,不废性行之浇伪。若门资之中而得贤良,是则策骐骥而取千里也;若门资之中而得愚瞽,是则土牛木马,形似而用非,不可以涉道也。若刀笔之中而得志行,是则金相玉质,内外俱美,实为人宝也;若刀笔之中而得浇伪,是则饰画朽木,悦目 一时,不可以充榱椽之用也。今之选举者,当不限资荫,唯在得人。苟得其人,自可起冢养而为卿相,伊尹、傅说是也,而况州郡之职乎。苟非其人,则丹朱、商均虽帝王之胤,不能守百里之封,而况于公卿之冑乎。由此而言,观人之道可见矣。  凡所求材艺者,为其可以治民。若有材艺而以正直为本者,必以其材而为治也;若有材艺而以奸伪为本者,将由其官而为乱也,何治之可得乎。是故将求材艺,必先择志行。其志行善者,则举之;其志行不善者,则去之。  而今择人者多云“邦国无贤,莫知所举”。此乃未之思也,非适理之论。所以然者,古人有言:明主聿兴,不降佐于昊天;大人基命,不擢才于后土。常引一世之人,治一世之务。故殷、周不待稷、契之臣,魏、晋无假萧、曹之佐。仲尼曰 :“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 。”岂有万家之都,而云无士,但求之不勤,择之不审,或用之不得其所,任之不尽其材,故云无耳。古人云:“千人之秀曰英,万人之英曰隽。”今之智效一官,行闻一邦者,岂非近英隽之士也。但能勤而审察,去虚取实,各得州郡之最而用之,则民无多少,皆足治矣。孰云无贤!  夫良玉未剖,与瓦石相类;名骥未驰,与驽马相杂。及其剖而莹之,驰而试之,玉石驽骥,然后始分。彼贤士之未用也,混于凡品,竟何以异。要任之以事业,责之以成务,方与彼庸流较然不同。昔吕望之屠钓,百里奚之饭牛,宁生之扣角,管夷吾之三败,当此之时,悠悠之徒,岂谓其贤。及升王朝,登霸国,积数十年,功成事立,始识其奇士也。于是后世称之,不容于口。彼瑰伟之材,不世之杰,尚不能以未遇之时,自异于凡品,况降此者哉。若必待太公而后用,是千载无太公;必待夷吾而后任,是百世无夷吾。所以然者,士必从微而至着,功必积小以至大,岂有未任而已成,不用而先达也。若识此理, 则贤可求,士可择。得贤而任之,得士而使之,则天下之治,何向而不可成也。  然善官人者必先省其官。官省,则善人易充,善人易充,则事无不理;官烦,则必杂不善之人,杂不善之人,则政必有得失。故语曰 :“官省则事省,事省则民清;官烦则事烦,事烦则民浊 。”清浊之由,在于官之烦省。案今吏员,其数不少。昔民殷事广,尚能克济,况今户口减耗,依员而置,犹以为少。如闻在下州郡,尚有兼假,扰乱细民,甚为无理。诸如此辈,悉宜罢黜,无得习常。非直州郡之官,宜须善人,爰至党族闾里正长之职,皆当审择,各得一乡之选,以相监统。夫正长者,治民之基。基不倾者,上必安。  凡求贤之路,自非一途。然所以得之审者,必由任而试之,考而察之。  起于居家,至于乡党,访其所以,观其所由,则人道明矣,贤与不肖别矣。率此以求,则庶无愆悔矣。  其五,恤狱讼,曰:  人受阴阳之气以生,有情有性。性则为善,情则为恶。善恶既分,而赏罚随焉。赏罚得中,则恶止而善劝;赏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民无所措手足,则怨叛之心生。是以先王重之,特加戒慎。夫戒慎者,欲使治狱之官,精心悉意,推究事源。先之以五听,参之以证验,妙睹情状,穷鉴隐伏,使奸无所容,罪人必得。然后随事加刑,轻重皆当,赦过矜愚,得情勿喜。又能消息情理,斟酌礼律,无不曲尽人心,远明大教,使获罪者如归。此则善之上也。然宰守非一,不可人人皆有通识,推理求情,时或难尽。唯当率至公之心,去阿枉之志,务求曲直,念尽平当。听察之理,必穷所见,然后栲讯以法,不苛不暴,有疑则从轻,未审不妄罚,随事断理,狱无停滞。此 亦其次。若乃不仁恕而肆其残暴,同民木石,专任捶楚。巧诈者虽事彰而获免,辞弱者乃无罪而被罚。有如此者,斯则下矣,非共治所寄。今之宰守,当勤于中科,而慕其上善。如在下条,则刑所不赦。又当深思远大,念存德教。先王之制曰,与杀无辜,宁赦有罪;与其害善,宁其利淫。明必不得中,宁滥舍有罪,不谬害善人也。今之从政者则不然。深文巧劾,宁致善人于法,不免有罪于刑。所以然者,皆非好杀人也,但云为吏宁酷,可免后患。此则情存自便,不念至公,奉法如此,皆奸人也。夫人者,天地之贵物,一死不可复生。然楚毒之下,以痛自诬,不被申理,遂陷刑戮者,将恐往往而有。是以自古以来,设五听三宥之法,着明慎庶狱之典,此皆爱民甚也。凡伐木杀草,田猎不顺,尚违时令,而亏帝道;况刑罚不中,滥害善人,宁不伤天心、犯和气也!天心伤,和气损,而欲阴阳调适,四时顺序,万物阜安,苍生悦乐者,不可得也。故语曰,一夫吁嗟,王道为之倾覆,正谓此也。凡百宰守,可无慎乎。  若有深奸巨猾,伤化败俗,悖乱人伦,不忠不孝,故为背道者,杀一利百,以清王化,重刑可也。识此二途,则刑政尽矣。  其六,均赋役,曰:  圣人之大宝曰位。何以守位曰仁,何以聚人曰财。明先王必以财聚人,以仁守位。国而无财,位不可守。是故(五)三以来,皆有征税之法。虽轻重不同,而济用一也。今逆寇未平,军用资广,虽未遑减省,以恤民瘼,然令平均,使下无匮。夫平均者,不舍豪强而征贫弱,不纵奸巧而困愚拙,此之谓均也。故圣人曰 :“盖均无贫。”  然财货之生,其功不易。织纴纺绩,起于有渐,非旬日之间,所可造次。必须劝课,使预营理。绢乡先事织纴,麻土早 修纺绩。先时而备,至时而输,故王赋获供,下民无困。如其不预劝戒,临时迫切,复恐稽缓,以为己过,捶扑交至,取办目前。富商大贾,缘兹射利,有者从之贵买,无者与之举息。输税之民,于是弊矣。  租税之时,虽有大式,至于斟酌贫富,差次先后,皆事起于正长,而系之于守令。若斟酌得所,则政和而民悦;若检理无方,则吏奸而民怨。又差发徭役,多不存意。致令贫弱者或重徭而远戍,富强者或轻使而近防。守令用怀如此,不存恤民之心,皆王政之罪人也。  太祖甚重之,常置诸座右。又令百司习诵之。其牧守令长,非通六条及计帐者,不得居官。  自有晋之季,文章竞为浮华,遂成风俗。太祖欲革其弊,  因魏帝祭庙,群臣毕至,乃命绰为大诰,奏行之。其词曰:  惟中兴十有一年,仲夏,庶邦百辟,咸会于王庭。柱国泰洎群公列将,罔不来朝。时乃大稽百宪,敷于庶邦,用绥我王度。皇帝曰 :“昔尧命羲和,允厘百工。舜命九官,庶绩咸熙。武丁命说,克号高宗。时惟休哉,朕其钦若。格尔有位,胥暨我太祖之庭,朕将丕命女以厥官。”  六月丁巳,皇帝朝格于太庙,凡厥具僚,罔不在位。  皇帝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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