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塌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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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塌糊涂- 第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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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首第五首,海顿只有两首大提琴协奏曲流传下来。这是两百多年前的音乐,比起现代音乐来,在无聊方面完全可称得上棋逢对手,一个中板乐章之后,再跟上一个慢板乐章;罗斯特罗波维奇在很多年前,对着录音话筒,用他的大提琴奏出了一堆一堆的音符,而在很多年后,通过两个HARBETH牌喇叭,我听到这些音符,旁边还坐着一位姑娘……这件事情说起来令人眼花缭乱,但事实上,试图把一个场面或一种状态交代清楚就会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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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开了,小春出来了,后边跟着菲菲,两人一副关心我与黄黄的样子,对我们问长问短,就像刚才关上门这段时间里,我与黄黄之间出了什么事儿似的。事实上,如果我们能说出一件事,比如上厕所之类,就准能成为四个人中的一条新闻,然而就连这么一件事也发生在我们四人都在场的情况下。……奇怪的是,除我之外,他们三个像约好了似的,分别钻进厕所又出来,最后我不得不也进去了一趟。不是因为我也要小便,而是他们无法关严抽水马桶后面的水箱,作为房主,我不得不进去亲自动手制止那哗哗的水响。   

  随后,小春送两个姑娘回去,我送他们三人出门,这次活动彻底结束。结束前,我还把地扫了一遍,从录像机里拿出小春没看完的录像带,收好。据说,他过两天还要来看。   

  他们走后,我打开电脑,打开电脑上方的台灯,又把茶壶里的剩茶倒在一个不知谁喝过的玻璃杯里,再点上一支烟,于是一切就绪。我认为,我完全可以开始写作了,我坐在电脑前,开始创作。我深知,只要我一动手,一本书就将在我手下诞生,它很有可能成为一本流传千古的名著,在我看来,成为名著并不难,难的是运气,运气的意思是,只要有那么一帮子人同意,我的书就能成为名著。当然,这件事和我完全没有任何关系,问题的关键是,我必须写出一本书来。这件事就像参加摇奖一样,你首先得把你的彩票儿填好,然后等着开奖,开奖人会宣布,下面一本世界名著是……我到时只需带上耳朵去听就行了,显然,我就是丢三落四也不要紧,甚至听不听也无所谓,因为这个消息不止是讲给我一个人听的,很多人都会知道,这就够了。说到底,一本书成为名著和鱼香肉丝成为名菜是一回事儿,难道其中有什么区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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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一塌糊涂(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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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名著的话题我再补充两句,不然认真的读者会以为我在这里是洋洋得意地大放厥词,我想,我有必要在这里解释一下我对世上名著的看法。在我看来,名著里有价值的实在太少,以至于如果把名著定义为欺世盗名的作品倒是更加贴切,对于这个问题,我在后面仍会谈论,因为这与我的写作有关。   

  因为我的写作,才有了这本书,可以这样说,我的书是我的写作的一部分。我的写作还涉及更多东西,我的生活,我在人世间所见所闻所想等等,我认为,这是一本正经书应该交代的东西。这话是说给那些不是专看故事的读者听的,事实上,写作对于我意味着对一种生活方式的研究,而生活方式是人类的存在方式之一。通过写作,我面对人的存在这一问题,不怕读者笑话,我一直在试图弄清存在的真相,这是我在人世间的最后一点好奇心,为了满足我的好奇心,可以说,我的存在是我写作的起点,为了弄清我的存在,我才写作。我不祥地预感到,我前景暗淡,我没有希望,我也因此而看不上那些无能或缺乏勇气的别的写作者,在我眼里,他们对于我的话题毫无价值,因此,我根本不屑于提到他们。   

  存在,在我看来,这是生命的头等大事,也是我写作的起点。我想,这么说明之后,专爱看故事的读者也许会失望。当然,既然你已买了我的书,我想,我也会尽量设法对得起你,在我的书中,也为你留下几个故事,我提醒你自觉地使用跳跃阅读法,读到你不感兴趣的段落时,请蜻蜓点水一样一跃而过。这样说是因为我不想让你误以为我在为你的阅读设置障碍,我不是那样的人,相反,我一直追求清楚明白,反对昏话连篇、不知所云,为此,不惜让人说我啰里啰唆。  

  与此同时,我还要说明,我的虚荣心不想让我做一个故事大王。故事大王在我眼里毫无价值,尽管像什么中国的曹雪芹,外国的毛姆、海明威、茨威格之类的故事大王也很难做,但我个人对此没有兴趣,除非拮据得需要指望写故事糊口的时候。   

  在我的书里,也有故事,但故事的存在是与我的写作息息相关的,要是故事影响到我的表达,我会毫不犹豫地把故事扔在一旁,我想这一点我必须提及。   

  我毫不怀疑大多数读者的无知,因此,他们喜爱千篇一律的纯故事而不在乎思想,所谓也因此,〃故事之上的故事〃才有机会存在,罗布·戈里耶、博尔赫斯之流的荒唐才被看成是合理的,而我讨厌他们对于思想的隐喻,我认为思想的出发点是清楚明白,而隐喻却从云山雾罩、条理不清出发,因此,上面两位作家对我来讲毫无价值,尽管他们的出发点也是人类的存在,但他们含糊混乱的昏话确实叫我讨厌,其程度绝不亚于我对黑格尔的讨厌程度。黑格尔那个骗子横行了一个时代,以至于很多笨蛋从他那里得出一些叫我哭笑不得的诸如〃无限就是有限、死就是活〃之类的玄学感悟,还称他为哲学家,真是令人扫兴!在我眼里,黑格尔是个病理性的臆想症患者,且具有极强的传染性,喜欢不懂装懂的人是他的易感人群,他跟哲学家这一称呼毫无关系。他的言论为何能够时髦真是德国人应该好好想想的问题,我是说,号称会思想的德国人,在黑格尔问题上把他们的轻信狂妄暴露无遗,凭着这一点,要是我想挣他们钱的话,那么写上两本天书叫他们对我顶礼膜拜那就不成问题。在我看来,与他同时代并开过对台课的叔本华算个哲学家还差不多,叔本华的写作也是面对存在,他在涉及难以表达的事物时,懂得机智地使用比喻,说明哲学家的头脑比文学家要清楚得多,因为比喻至少能让人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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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节:一塌糊涂(18)         

  另外,我说读者无知并非出于恶意或贬意,我认为这纯粹是比较贴切的描述。我不认为无知是错误,我自己就很无知,我无知我也要把我的无知诚实地公布出来,用不着藏着掖着。我认为,比起诚实的无知来,不懂装懂更不自然,尽管不懂装懂是个经历几千年而不变的永久时尚,一直受到人类莫名其妙的由衷爱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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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说发现并承认无知始于苏格拉底,因此,他成为了世界上第一个知识分子。承认无知是对知识分子的最低要求,要是按更高的要求来衡量,这离知识分子还相距甚远。在我眼里,世上称得上知识分子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上帝,你叫他造物主也可以,他是真知道这个世界是怎么回事。可惜,在人世间找到他并向他打听一些情况的门路至今还没被发现,人们只是发现一些似是而非的所谓〃神迹〃,也就是上帝存在的某种迹象,比如还未被发现例外的某些物理定律之类,至于真神,很多人天真地以为到了彼岸就可看到。不幸的是,在这件事上,人类至今尚无丝毫把握,要是真有把握,牛顿之类的人就会早早自杀,这样就会省去很多东猜西猜的麻烦,……明话直说,在这个世界上,我个人既想做个知识分子,因此也一直在独自悄悄摸索。我认为我找到一些神迹,也就是上帝存在的证据,然而我遇到的问题说来十分不幸,与那些在神农架找到几个野人脚印儿的人遇到的问题如出一辙:脚印是有了,但那脚印是真是假却无法弄清,因而野人的去向也就无从谈起。在我不耐烦的时候,我也图过侥幸,琢磨过通过自杀的方式去彼岸逛一逛,对此我曾反复权衡,最后是理智占了上风,我认为有关上帝蹲在彼岸坐等我辈的说法太像是个谣言,太不可信,因为从古至今,尽管上帝的假使者满天飞,却没有一个人设法真的带信回来确认这件事。   

  这些都是不得不说而又不吐不快的离题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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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接着我的叙述。   

  于是,1996年,一个深夜,我开始写可能成为名著的书。我开始写,可我一行也没有写出来,我坐在那里,东张西望,剪指甲,用湿纸巾擦显示器。我抓起电话,只要头脑中出现一个电话号码就拨出去。我打电话,一个又一个电话,我告诉别人,我没事儿,一点事儿也没有。等我不再打电话了,我就点起一支烟来,烟抽完了,我又抽了一支,我再次抽一支烟,然后我拿起一本书,别人写的书,胡乱翻看。我会使用五笔字型打字法打字,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得有一个人告诉我打些什么。我满心希望有那么一个人出现,像听写似的在我身边叨唠,我照他所说逐字打出,直到最后一个句号;我希望他说,现在这本名著写完了,你署上你的名字吧,然后消失不见。问题是,今天这个人不在,我会五笔字型也没有用,我坐在那里,开始时手脚乱动,后来一切趋于静止,我面对电脑,陷入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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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节:一塌糊涂(19)         

  我说的是寂寞,是的,寂寞……独自一人的时候,回忆令人无所适从,阅读往往乏味,每天生活规律叫人厌烦,不规律则一事无成,我住在东高地遇到的就是这种情况。写作有何价值?没有价值。混过生命有何乐趣?我搞不清。刚到东高地,除了成天想着跟我那些狐朋狗友联系以外,什么也干不成,根本就忘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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