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天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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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天靴- 第16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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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后的日子里,天气一直不好,或雨或雪,华伦也一直在没钱的苦难中挣扎。一下子花掉全部积蓄,华伦过去不曾干过这种蠢事,毕竟那样可能会送命:没有积蓄帮衬着,遇到恶劣天气,讨海生活常常有上顿没下顿。更何况,现在已经是冬季,随时可能上冻封海,那样就彻底没有了生活来源。

    到那时,自己是不是也会像四爹那样,沦落到去乞讨?想一想,华伦都能感受到自己心底的悔恨,一次次忍受着理智中绝望的鞭挞。

    本来,这五百多个大钱,可以帮衬着他过一个幸福的冬季。可现在,一无所有的华伦,只剩下空洞的渴望,渴望能从传承之靴中得到数不尽的财富!哪怕是穿上了那只靴子,每天都能在辛苦后得到收入,一份不必很多的稳定收入,就满足了。

    现实是无情的。

    看着床头上的两只仿靴,再想想藏起来的那只真靴,华伦心里煎熬更甚,嘴里喃喃的骂着:“怎么就鬼迷心窍了呢?怎么就鬼迷心窍了。”

    想想刘老汉给他做的那只左靴,这可是纯粹的扔钱,嘴里又开骂:“可恶,垃圾也要卖十六个大钱!”

    那只真靴,看品相就是一只做工还算细致的旧靴。靴面、徽标,还有尖头的金属,都显得颜色暗淡,怎么擦也不亮,也看不出什么材质。就是这样一只靴子,有什么秘密值得传承千年?!

    华伦绞尽脑汁也想不透,轮番尝试抱着、穿着,睡了几天也没啥特殊的感觉,连做梦也没有新意,只能藏在储物室里。

    品相一般也就罢了,最恶搞的是,那只真靴里的内垫,只是轻轻一拽,居然就掉了出来。

    这层内垫应该和鞋底缝合,仔细端详却没发现缝线和针眼。

    内垫掉出来就暴露了鞋子底部的构造:深青色的、有弹性的材质,不是常见的皮革。看起来有点像岩石一样粗糙,摸起来却很柔软。鞋掌和鞋跟部位都有一处圆柱状的凹陷,不过没有贯穿鞋底。看看大小,放进四枚大钱,估计不会垫脚。

    翻过来,就可以看见鞋底篆刻的三个大字。华伦死死的记住了这三个字的写法,分别的找了镇上没有关系的六个熟人,画在地上给他们看。每两个人问一个字,结合起来,就是“浑天靴”。厚重的字体,与周边的暗纹浑然一体。

    相比真靴的品相不显,那只刘左脚可就差太多了,刺鼻的粘合胶气味,估计没有个把月不能散掉。还有那糟糕的靴标,居然是在靴面上钻了三个洞,用丝缕固定住。

    右手伸出食指,摸摸裸露出来的丝头,居然是铁丝!只是一摸,锋利的丝头瞬间刺破肌肤,溢出一滴血珠贴在手指肚上,很无谓的受伤了。

    看看右手食指上的血渍,华伦一脚踢开刘左脚,换只手拎起那只五星靴,走进储物室,翻开用来掩蔽的杂物,真靴露了出来。

    放下手中的五星靴,准备把两只靴子摆到一起比对。当右手抓起真靴,才想起手指上还有一滴血没擦去。仔细一看,那滴血已经落到了徽标上,原本暗淡的表面,一抹寒芒乍现,自左向右闪过,瞬间消失。

    华伦的心头,突然像有一只小虫子爬过。

    洞外阳光明媚,岩洞里也不阴暗,这一切在闪电般的短暂中消失,之后再没有什么变幻和感觉。

    突然听到码头上传来呼喊声,是海兔:“老大,起来了没有?等会儿退潮了,可要记得昨天应允我们,一起去捞紫玉贝,不能耍赖的!我们先去坊市看看,有没有趁手的家什。”华伦还没来得及答应,那头人已经走了。

    华伦走到通道里的海潮前头,望望海窟外的水位算时辰。潮起潮落,如果没有飓风或者海啸,每天都会比上一天落后三刻,这个规律终年不变。华伦总是这样看时辰,是四爹教他的生活常识。晴天,姑且可以看看太阳的位置,阴雨天、夜里只有这样才能弄清时辰。阿四熟悉岸壁的每一处岩纹,只凭一眼就能说出准确的时辰。

    少年的华伦,纵然习练多年,也无法做到,只好用铁器在岩壁上刻线,看看露出多少刻线,也就知道时辰。这在华伦看来,投机取巧,远逊于四爹的渊博。可在阿四宠溺的眼里,小华伦肯学善用,聪颖无比,唏嘘道:时运不济,否则又是一个旷世奇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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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如:这一章并不是本书的第一章,前面还有一篇引子,不读引子,后面的章节就会看得晕头昏脑。另外,引子之后还有一篇作者的青葱之作,有一种年少轻狂的味道。
陪伴大家等候女主的随笔
    那年我不懂爱

    文/polaris·an

    那年初夏京城里有些闹腾,有很多串联的大四学生纷纷来了小镇。我的哲学老师娟,也是那个时候下来实习。

    娟是个古朴宁静的女孩,对生活满是追求,却没有一点奢望,默默的奉献自己,却不知道成了别人的靶子。娟的无助,源于自己与世无争,这是后话。

    娟的第一课,在我的一生里,可能很平常。我的同学们和娟,却不那么认为,说是我最光鲜的一课。其实,我的一生都是这样不羁,看我脑后的反骨就会知道,生来我就是个不喜欢平淡的人。那节课具体的我做了些什么,现在我已经忘记了,其实,在当时我就已经忘记了,毕竟我一直都是这样善于忘记,这也是我一直开心的缘由。

    每每想起娟的时候,我就努力回忆第一课娟讲了什么,可是实在记不起来。隐约知道,娟用诱导的方式要求我们写一篇对年轻生活的感觉。那时候我还比较喜欢随心写点什么,至于那天写的什么我都忘记了。下课的时候就要交上去,因为时间短,所以没有谁能真正的写点什么。

    哲学不是重点课,不需要每天上,等到上第二节课的时候,至于第一节课作了什么自然没有什么记忆。其实那时候最让我沉醉的是物理,其他的课程统统不感兴趣。甚至为了展示个性,第一学年哲学、地理、国史、英文、生物考试,修的全是零分,理由很简单:不屑为之。

    记得那天娟不等铃声响起,就急匆匆的走进教室,开始上课。其实也不算是上课,娟只是动情的念一篇文章。

    文章铿锵激昂,娟读的很投入;同学们,包括我,都被娟的语气、文章的内容打动了,娟的演绎结束时,教室里寂寥无声,之后就是热烈的掌声。

    娟被自己唤起的回应感动了,对文章的评点一时竟语不成声。

    娟等同学们平静后,一字一顿的宣布,刚才朗读的是我的作品:我在第一节课的仓促之作。以上都是同学们帮我牵起的回忆,有时候我不太相信自己会有那么厉害,毕竟直到现在我的文笔还不是很成熟。

    更让我难以相信的是娟之后的宣布:让我一个把哲学修成0分的学生,做课代表,而且一做就是两年。

    和很多平淡的故事一样,为了娟的信任,我不得不浪费生命背我的哲学,对于第一学年的0分来说,后来的70来分简直是高速进化,可是对于那些优等生来说,这依旧算是低分,这让我在别的课代表面前很难拥有自信。不过,娟从没有为此批评过我,我依旧是她眼中不灭的璀璨,这让我越来越感动。

    幸好我的物理无人匹敌的出众,一直让我独占各类物理知识、制作竞赛的鳌头,可以回应娟的赏识。感动娟是我生命中的伯乐,我便努力做一匹唯独让娟驯服的桀骜;哲学成绩越来越好,不仅如此,我还努力做好课代表的服务工作,和娟接触的时间越来越多。渐渐的,哲学课不再是我的负担,常常无名的期盼每一节课都是娟在讲台上,演绎她温柔的声音。

    也许只知道一味专注于电阻、电容,我的成熟便来得很晚。

    后来的一天中午,不知为什么到校有点早,因为下午第一节是哲学,于是主动到娟那里取同学们的作业本,教研室锁着门,就到宿舍去找,那时候还不知道忌讳男生到女老师宿舍,可能因为年少吧。

    敲过门之后,娟在里面问过是谁,就让我进来。因为夏季,屋里有点闷热,娟着一件无袖衫和制服裙。问过我是来拿作业,就到案子上翻找,倾身的时候,因为单薄和宽松,娟年轻的胸从腋窝下自由的绽露,我侍立一旁,一时便傻傻的呆望着成熟、健康、弹性的锥体。因为前后的翻找,胸便在空气中轻轻的颤动,不时还能看到锥尖的小粒儿。一时之间恶作剧心理支配了大脑,我从身侧,伸出一支手指,穿过无袖衫的空隙,轻轻点了一下娟的胸。

    娟仿佛被重击,跌坐在床边,是羞?是嗔?无言的望着我。我的脸瞬间烧灼,不知所措,木然呆站。突然,我注意到娟似乎在盯着什么,目光停在我的腰下。我慌忙低头,这才发现一个水斑,出现在裤子的突起处,一点点扩散。

    娟嗫嚅了一句:“你回去吧,我自己拿作业。”

    以后的日子,娟讲课的时候不再流利,常常被我的目光惊得间断。可是我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依然注意我的电阻、电容,常常为自己能成功拆解某部分电路兴奋不已,娟却渐渐的消瘦了。

    实习期满,娟分到了市里另一所学校,走的时候在假期里,我便没有看到。开学的时候,新的哲学老师是个大男生,是娟的校友。第一节课,大男生叫我到教室外,告诉我娟临走的时候郑重的向他推荐我,让我继续作课代表,希望我继续努力云云。

    后来很久没有娟的消息,只是偶尔在哲学教研室里听过几个碎婆议论,说娟在新的学校很努力,有点过分的努力,似乎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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