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客匆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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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客匆匆- 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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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她已经很久没见着程少臣,乍又重逢有些异样的感觉。其实浏览器上输入w…α…р.①~⑥~κ.с〃Ν看最新内容-”自从他们相处较频繁以后,她便再也没见着他如今的这副社会栋梁的精英模样。周末他穿得休闲随意,下班直接来接她时通常也把领带扯掉,解了衬衣领口的纽扣。现在他那副样子,倒像是他们刚认识的时候,一本正经,装模作样。
    宴会散场时,程少臣过来打招呼:“您好,倪董事长。”
    “少臣,原来你也在。干吗这样客气。”
    “倪叔叔。”程少臣顺从地改口,表情淡然。
    “这是我们公司的小沈,沈安若。安若,这是程少臣。”
    沈安若垂下眼,微微欠身致意,觉得场面有点搞笑。
    程少臣浅浅一笑:“沈小姐,好久不见。”
    安若抬头看他,见他笑容柔和,但眼里分明有促狭之意。而当他看向倪董时,那眼神瞬间又变作恭谦。
    沈安若还没来得及回应一句,他已对倪董说:“倪叔叔,有同事在等,我先行一步。沈小姐,再见。”
    她往他身后看一眼,果然候着一位佳丽,穿一身火红的紧身礼服,妆容精致,见他走近身边,刚才还冷冷的表情顿时灿烂如阳光,那副咄咄逼人的女强人的气质也立即柔弱了几分。
    那红裙极为惹眼,沈安若记起她似乎刚才上场了一回,惊艳了一地的眼球,倒没留心是哪家公司的。不过程少臣似乎并没有出面,或者是她只顾看着眼前的看似好吃又不能多吃的东西,漏掉了有趣的情节?
    她突然很不合时宜地想起,红色其实是最诱发食欲的颜色,所以洋垃圾快餐店里总是大片的红。这女子想必有备而来啊,她脑子里立时生出儿童不宜的恶搞画面,于是翘起嘴角微微笑起来。
    她正边窃笑边暗自赞赏自己天才的想象力,突然瞥见已经走远的程少臣恰好也回头,朝向她的方向微微一笑,于是笑容有点尴尬地僵在嘴角,余光瞥见身旁的倪董向程少臣挥手,程少臣也朝他们的方向行了一个童子军式的礼,终于转身走掉了。沈安若大大松口气,又觉得有一丁点的小失落。
    “安若,你认识安凯的程小二?”
    “上回您家倪公子的婚宴,他也有参加啊。”程小二这称呼还真是……沈安若记起倪总的家也在W市,兴许两家很熟,还是老实一点,不要在领导面前留个说谎坏名,于是又补充,“他是我朋友的朋友,大家一起吃过几次饭。”
    “哎,对,倪峻的婚礼,我都忘了。他们一起玩玩闹闹地长大,分明就像是昨天的事,一转眼竟然都这么大了,看来我真是老了。”
    沈安若觉得此刻沉默不接应领导的话题很不礼貌,只好问一句:“倪董跟他们家以前是邻居?”
    “住得不远。少臣跟我家阿峻是小学和中学同学,我们两家很熟。”倪董一打开回忆之匣便少有的健谈,“程董就是好福气,事业兴顺,孩子们也听话。少卿那绝对是从小到大的模范儿子,少臣小时候也乖,别家孩子在外面打架时,他就老老实实在屋里练琴。”
    “钢琴?”沈安若这下可要对他另眼相看了。
    “还有小提琴,都弹得不错啊,聪明又乖巧是不?我当年羡慕得不得了。”
    “他既然那么乖,怎么又没在自家企业里工作呢?”安若有些心虚地想,这纯粹是在附和领导,绝不是挖掘人家隐私。
    “咳,这孩子们啊,长大了就不乖了。跟他家老爷子闹别扭呗,怎么也不肯回家,性子犟得很,跟他爹有得一拼。那天跟程董一起吃饭听他笑着叹气说‘这辈子谁都不怕,就头痛他家小二’,他这分明就是乐在其中嘛。”
    与老子斗,其乐无穷。沈安若脑子里轻轻滑过这样一句奇怪的话,觉得自己十足的无聊。
    回到家时间还算早,沈安若在落地镜前将自己打量了一番,除了领口低点、裙子短点,妆浓了点,好像也没与平常差太多,但程少臣今天看她的眼神分明是在肚子里偷笑的样子,她跟他认识时间也算够长,这一点还看得出来。可是比起他那身材惹火明艳照人的女伴,沈安若明明已经清淡得像路边小花。
    她换下衣服,因为不常化浓妆,足足洗了三遍脸。后来她找了一张据说极闷极无聊的影碟,将电视机调为两小时后自动关机,便缩到了床上。电影果然很闷很无聊,她困意渐渐袭来,很快便睡着。恍惚间,似乎手机在响,间歇地鸣一下,是短信提示音。她住处没装固定电话,便从来不关手机,以便家人随时能找到她。
    万般不情愿地下床拿了手机,却见到了熟悉的名字。这是程少臣第一次发短信给她,有一回他见她与友人通短信,还在一旁嘲笑这是最无效率最无聊最浪费时间的功能,沈安若想象他埋头不耐烦地一字字拼写汉字的样子就觉得想笑,突地想起他的手机也许有手写功能,又觉得无趣了。
    短信只有几个字:“今天的装扮不适合你,真老气。”
    安若气结,把手机扔一旁,又躺下继续睡。其实她刚才睡了没多一会儿,那个闷片还在继续。
    这一回却再睡不着,她坐起来看完了那片子的比开头更无聊的结尾,也第一次回了一条短信给程少臣:“要你管?!”
正文 第九章暧昧不清
    女人的衣服,有经典款,也有流行款。多一件不算多,少一件也不算少。购物时总是意外地买到不在计划之中的衣服,价格,或者样式。虽然你可能会欣赏很多种款式,但最能引起你注意的,可能总是那一款。而男人,有时候非常像衣服。
    ——沈安若的Blog
    周六沈安若与贺秋雁去逛街。她俩购物风格很不相同,贺秋雁总是要一家家店面统统排雷般地筛过才罢休,沈安若跟在后面,常常刚迈进门口,贺秋雁已经转出来:“走。”她苦不堪言,觉得陪贺小姐逛街一场,跟做一次长跑测试差不多。
    沈安若比贺秋雁好打发得多,她通常只转那几家常去的店,衣服又常一买一堆,足够一季穿。贺秋雁同样看不惯:
    “安若,我真受不了你,你不多逛几家店,怎知什么衣服最适合你。”
    “喂,把那件衣服放下,跟你现在身上穿的那件除了颜色不一样,还有什么别的区别啊?”
    “不要再拿灰色和咖啡色的了,你满衣柜都是这两种颜色,竟然也不烦。拿粉红色吧,今天就流行这种白痴小女生的颜色,你现在不装嫩,以后就没机会了。”
    沈安若有时候也感到十分诧异,她们俩怎么竟然成为这城市里唯一能够彼此取暖的安慰。
    贺秋雁又盯着沈安若的鞋:“你上回不是说这双鞋爬山时弄坏了,还心疼了半天。这不是很好嘛,跟新的似的。”
    “我把那双扔了,又重新买了双一模一样的。”
    “噗!”正在喝奶茶的贺秋雁险些将茶喷了出来,“神经病啊你。”
    “就是喜欢那种款式啊,没办法。”沈安若无所谓地答,然后想起了什么,在原地怔了一会儿。
    午餐时她便接了程少臣的电话。沈安若稍稍心虚地看贺秋雁一眼,走到安静处将电话接起。
    “晚上有空没?跟我去应付一个宴会吧。”程少臣的声音云淡风轻,就好像他们上周才刚约会过一样,其实除了几天前在慈善拍卖晚宴上遇见,他们已经快两个月没联络。
    “我从没见过大场面,最是怯场,你打算带我出去丢你的脸吗?”
    程少臣分明是在电话那头无声地笑:“你前几天陪着你家倪总那次,不是装得挺像的吗?”
    “你又不是我老板。”他不提倒还好。
    “就当帮我个忙吧?要不我付你报酬好不好,你权当加一回班。”
    “你的美丽女同事呢?你把加班费付给她好了。”
    “她们没空。”
    回座位后,沈安若暗自磨牙,不知道自己明明不想去,怎么最后还是中了招。她只好自我安慰,程少臣坐在一个公认的难搞大公司里最难搞的职位之一上,必然是谈判专家,纯真善良的她又怎么会是对手呢。况且,她发现,程少臣缺席的日子里,她虽然生活照旧,却也乏味了不少。她并不想与程少臣就此绝交,偶尔顺应一下他的要求,也算维持友谊的外交手段。还好贺秋雁并没有多问,只是神色诡异地观察了她好一阵子。
    程少臣准时来接她。被告知不必提前准备,她乐得轻松,穿了松松垮垮的质地轻柔、颜色暗淡的夏装就跑出来。程少臣上下打量了她一眼,撇了下嘴,没说话。
    车子七拐八转地进了很窄的小巷,很久都没转出去。那里是老城区,一扇扇朱红色或天蓝色油漆剥落的大门,像旧时的四合院落。沈安若忍不住开口:“这是哪里?我从没来过。”
    程少臣瞥她一眼,神秘兮兮地说:“你真不知道?这是本城红灯区的高级地段。”
    沈安若细细观察几眼:“嗯,这位置,这房子,收费应该蛮高的吧。”她觉得诡异,“你带我来这里做什么?莫非想把我卖了?”
    “你看起来身上没几两肉吧,大概卖不了几块钱。”
    “谁说的。拆了卖也能让你小赚一笔。现在器官黑市货源很紧缺。”
    程少臣露出极深的笑涡:“还是你聪明,我怎么没想到这个呢?”
    “你参观过里面吗?小姐们是否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收费标准如何?”
    “哎,我开车呢,别扯我衣服。”程少臣的酒窝抿得更深了,“我说什么你都信啊?你怎么这么天真啊。”
    他将车停在宽敞的院落门前,走进去是旧式庭院,他带着她穿过层层石阶弄堂直转到她晕时,突然见到一个男扮女装的家伙立在她的半米外,险些吓一跳。那人明明长得五官分明十分英俊,偏偏涂了一脸的烟熏装,还穿了波西米亚风的长裙,见着程少臣就捏着嗓子扑上去:“亲爱的!你总算来看人家了。”
    沈安若冷出一身的鸡皮疙瘩,结果程少臣躲得更快,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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