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脸要趁早》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不要脸要趁早- 第8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干干净净的。所以这一种口红,也会是纯粹得不杂一点儿其他。
  第三支口红叫“初吻”,是生命中第一朵玫瑰的颜色。滴血一般的红,全力的绽放,最初然而最真挚的爱意,终于要在这一刻,从他的心里传递到她的心里。而即使经过的日子已汇聚成海,又有谁能忘记初吻颤栗惊怯的喜悦?
  第四支口红叫“热恋”,除了火焰,还可以是什么样的色彩与炽热?热恋的痴狂便是那样熊熊的烈焰,是生命中最不遗余力的付出,忍受所有被烧灼的痛楚,甘愿将自己的全部化为灰烬,只要能够,真正地燃烧一次。
  第五支口红叫“长相思”,用桑子红,是微酸的紫与更深彻的红。想念,总是这样的,记忆里他的柔情蜜意是化不开的甜,然而悠悠地,念着他的冷,想象着他的寂寞,于是渐渐地,一直酸到心里去,逼出人的泪。
  第六支口红叫“大婚”,当然要选最热烈和最艳丽的红,仿佛太阳。连太阳都为他们停留,在她的唇上,在他闪亮的眼睛里,在她将自己终身交付的情托里,在他宽广的怀抱里,永远温暖他们的未来。
  第七支口红叫“牵手”,是龙凤烛不动声色的暗红。两支烛,相依相伴,共同沉静地燃烧在黑暗里,把自己的光投到对方的身上,彼此是彼此的光源,总是站得远远的,仿佛很生疏,然而他们的光,在空中交融成湖泊。
  第八支口红叫“调情”,怎么形容呢,它的平常和温馨?只好说是大蛋糕上红奶油的甜香。再怎样滚烫沸腾的浓情,大概都挨不过家常生活的若无其事吧,渐渐地沉淀冷凝,表面上敷上一层冷冷的膜。所以要有节日、庆祝,要有不时的波澜,要有她回眸时,娇艳欲滴的唇,霎时间仿佛时光倒转,回到相遇的最初。
  第九支口红叫“艳遇”,最惊艳亦是最诡异,是罂粟美丽至极限而致命的红。它的颜色,它的芳香,桩桩件件都是不能抗拒的诱惑,当你触及,整个人会渐渐地飞升,承接巨大的快感——然而,总是要到一切都发生以后才知道代价究竟是什么,可是,还真的来得及吗?
  第十支口红叫“惑情”,是会随着天色和季候而改变的。爱之则欲其生,恨之则欲其死,既欲其生又欲其死,便叫做“惑情”,时时刻刻都是飘摇不定,爱与恨纠缠不清,可是无论怎样改变,总是红的——就好像那个不断在骂那人是“死老头子”,却又去为他买了一件夹克衫。
  第十一支口红叫“共白头”,是朴实如泥土的“釉红”。当瓷器还只是泥土,为它抹上一层红釉,经过烈焰、高温、失败的危险,那样的红便深深地渗入瓷器的肌理,内敛而沉默,却与它生死相随。釉红的颜色不够鲜艳,不够夺目,然而无论岁月或者风霜或者伤痕,都永远不能斑驳它。
  第十二支口红,叫“来生缘”。至此,已不再需要任何颜色来点缀我的生命,只需一些透明的油脂来滋润我已渐渐干枯的嘴唇和唇边你永远的名字。注定的,我们之间会有一个人在天堂的门口安静地等待,等着另一个人的到来,夕阳下相视而笑,淡淡招呼:“来了?”
  这套口红的名字,叫做“生生世世”。

  关于爱情的三种答案

  那天是立春。
  清晨,我被电话惊醒,那端是相熟小女生激动得微喘的声音,一声声清嫩如窗外初生的新叶:“我知道,我知道爱情是什么了。爱情就是他用双手捧来的那一束玫瑰,血一样红,岁月一样永远,而生命就是一千个春天的组合,从一朵玫瑰开到下一朵。”隔着电话,我也看得见她眸子里欲滴的泪。
  十九岁的小忘年交,一直有恬静的笑容和桃红的脸颊,忽然无端消瘦,不自觉地恍惚,而眼睛熠熠生辉,开始打来莫名其妙的电话或者写来同样不知所云的信,有时是眼泪,有时是感慨,更多的时候是不断地追问:“爱情到底是什么?”而爱情,大概在我们生活中为数不多,要亲自去探索真相的问题吧?
  那一天,实在是忙,晚上还有绝对不能不去吃的饭,可是因为喜悦着她的喜悦,忍不住就在饭桌上重复了她的话。
  左侧的女士喷了一口烟,在薄荷气息里她艳妆的脸像一朵看不真切的花。她轻轻笑一声:“真是太年轻了。大概要到我们这种年纪,才会知道。爱情呢,不过是蛋糕上的奶油,永远是甜的软的香糯的。吃尽以后,才暴露出来底下的蛋糕,也许已经干得发裂,也许已经长了绿毛,可是能怎么样呢?蛋糕都已经买回来了。生命也就是这样一块蛋糕吧。”烟在她手里烧尽了。
  就在一低头的瞬间,她暴露了自己的年龄。那些繁华统统落尽了,呈现在我眼前的,是一个寂寞的女人。
  酒席散了,陪一位同事回家。她,花白头发下庄重的黑大衣,一脸抚不平的皱纹在告诉我她已经和那“死老头子”吃不在一块、住不在一块、生死无关的时候仍然是平静的。春天的夜,依旧冷,我说:“总有过,爱情吧。”
  她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有吧。但是,不是她们说的那样。也许,爱情就像玻璃对着阳光反射出来的光环,七彩缤纷,光华夺目,那一刹那是天上人间,奇迹般的美。可是太阳从来不走回头路,一生一世,只有一次机会阳光会照在你身上,让你看到这样的奇境,然后太阳就离开了。你手里剩下的就只是一块暗淡无光的普通玻璃。”
  回家的时候,是一个人走在江堤上,江一直在我脚下纠缠不休地诉说。蓦然间,她们的声音又都在潮声中涌现。这三个女人,站在生命的三个驿站遥遥相望,就好像所有在时光的河流里彼此对看、却永远不能互相靠近的女人,用自己的一生来探究爱情的本来面目。懂得了她们的答案,也就是懂得爱情对女人一生的伤害吧。
  这是春天,这是最美丽的春天晚上,而我静静地流下泪来。

  追汽车的人

  没有人能忽略这样一张脸孔:泪痕纷披,呜咽声声:“求求、求求你们。”褐发在颤抖,墨镜里,必藏着一双红肿、深陷、因绝望而绝美的眼睛。
  她叫苏珊·史密斯,她说:这原本是一个温良秋夜,她开车带着三岁和十四个月大的两个孩子,行驶在静谧的公路上,忽然一个歹徒窜上车,持枪威逼她下车,带着她的孩子们,扬长而去。
  而她,只能无助地站在路边,对瞬息消失的车子挥手,喊道:“再见,宝贝们,妈妈永远爱你们。”黑暗冰寒无尽。
  全美国都为她哭泣祈祷。却有一个女子投书电视台:苏珊在说谎。
  女子说:她也是母亲,也曾在山崩石裂瞬间,下车问路,一转头,数步开外的车子被人开走,而车上,有她还是稚婴的女儿。
  她说她疯了一般扑向大团尾气和泥尘,手袋脱手而飞。惨号大叫,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旁人也听不懂——她是归化美籍,此刻却忘尽英语,只用母语声声狂呼“救命”或者“放下我的孩子”,再不可能是别的语言了。
  高跟鞋妨碍着她,一把拽脱劈手扔过去,她死命追赶。忘了人的速度不可能与车辆抗衡,看不见脚下的石砾、玻璃屑、柏油,唯一的念头就是:女儿。她只是一个纤细亚裔女子,那一刻却如豹如鹰,势如疯虎,连歹徒也被吓到了,弃车而逃。
  所以她说,那一刻,没有一个母亲,会如苏珊般高贵沉着。
  九天九夜的追捕,孩子们终于找到了,是在冰冷的湖底。苏珊,终于向警方自首,的确是她,因为一点儿情欲的贪念,亲手杀了自己的孩子。
  1994年的事了。偶尔在一本书里,读到前因后果,和那陌生女子的信。我低一低头,其实并没有泪。我想我懂。
  我尚不及为人母,却曾站在高处,看着爱人轻快远去,他是急着,赶另一个女子的约会吧?真相凄厉地,直逼眼前。不是不知道,在泪落之前应该说再见。我却做不到,因为我爱他。
  我开始虚伪,听着谎言却装做一无所知;我学会窥探,四处打听如蛇之祟行;我的故事越编越好,只为让他多留一分钟。
  最后,我打了他一巴掌。
  真干脆痛快,是一切一切的收梢。出手的瞬间,像那位绝望的母亲,远远掷出她的高跟鞋。掷中没有?并不重要。
  有多爱,就有多不舍;有多温柔,就有多暴烈。爱得唇边有血,眼中有泪,胸口有纠缠的爱和恨,爱到如连体婴般骨肉相连。割爱,就一定不可能,如拈去一片花叶般轻松微笑。
  明知留不住,收不下,却不能自控我颠倒狂乱的脚步。那一遭,我是夜深街上,追逐汽车的女子。而我无声的哭泣,他没有听见。

  限量版青春

  直到30岁,薇薇都是一个乐在其中的限量版爱好者。她用粉红色的诺基亚限量版7610手机;穿一双耐克限量版球鞋——懂行的人才能看得出那是高仿;迪奥限量版太阳镜(同上,是高仿)轻轻地挡着阳光,也挡住了薇薇睥睨众生的眼神。
  她不是贪慕虚荣,而是她恨死雷同、庸俗、泯于众生……如果她是花朵,她愿意是雪封的黑森林里一朵不合时的梅,也可以是我花开时百花杀的菊,就是不能做黄四娘家那千枝万朵压枝低里的一朵。怎么能够,满街都穿煤炭色灯芯绒小牛仔西装,薇薇也照样来一件?这就意味着品位平凡、眼界有限,完全没有脱离街坊大妈的庸俗境界。人世浩繁,薇薇甘为限量版,有一种鹤立鸡群的骄傲。
  因此,薇薇也爱限量版男人。她不能接受普通劳动者,他们没有品位和趣味,太廉价;也看不上满大街营营役役的白领们,他们不过小有资产,小有资色,一式的黑西服白衬衫是千人一面;自然,薇薇也承认,豪门梦仅仅是一个适合在晚上做的梦。因此,她寻找的,只是一个限量版男人:较为出类拔萃,但没有好到让人仅具艳羡的份儿,精致,同时实用,眩目,也不至于昙花一现。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