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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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案- 第6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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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惆怅东君不相顾,空遗一片惜花心。

  韦娘因见元弼戏词,仍吟相思韵以拒绝弼云:乱惹浮烟入帐帏,绛罗轻卷映日晖。

  芳心一点坚如石,任是游蜂怎敢欺!

  弼听罢,没意而回。转至书馆,自嗟一会,曰:玉肌妙手应难画,才子偶见失魂花。

  相如有志瞻月阙,织女无意度银河。

  弼呤罢,眉头不展,脸带忧容,闷积数月,无意攻书。适有一婢,彼夜持利剑一把,密往其家,只见门儿紧闭,遂捏邻居张妈声叩门叫:“点灯。”时韦娘绣罢将睡,闻叩门点灯者,想似张妈声,即唤丫头开门与灯。不觉元弼随将那婢斩死,直入韦娘睡房。韦娘大惊,忙问:“叔夜至何为?”弼道:“为嫂而来。嫂念小叔青春,肯谐鸾凤之情,终身感戴,若不相从,利剑在此。”韦娘哭曰:“屈杀我也。”遂呼弼骂曰:“大丈夫立志,当行正道;烈女律身,岂可苟合?纵使杀我,何惧之有?”弼大怒,拔剑杀了韦娘。当时夜静三更,悄无人知,只有亮奉祀之神明钟馗者亲睹其事。

  至次日亮归家,见丫头斩死于门内,又见妻斩死于房中,唬得半晌不能言语。自心无奈,只得具告开封府。拯思此乃没头官事,如何区处?正要唤亮归家,听后日发落,忽然坐后只闻有人声,不见有人形。拯低耳听时,闻得声云:“妾乃韦娘,是亮妻室。冤遇郄元弼某日往妾家访夫,夫不在家,见妾貌美,作《长相思》调戏一番。妾为夫贞烈,不与私言。数日后某夜,至一更,复持剑奔入家中,欺心奸妾。妾骂不从,杀妾及婢。

  冤情全无人知,惟妾家堂上钟馗逐一可证。”拯听得有此异事,仍复言:“胡氏可在对理。”想胡氏必领其命,拯遂差张龙、赵虎牌拿郄元弼到台鞫究。拷打一番,元弼因无见证,硬争不肯招认。即写牒文一道云:拯自摄府政,朝夕怛励,惟欲下民安于无事。不幸值胡氏韦娘死情,未知是何凶恶。先生为亮奉祀福神,可作质证,乞驾临敝衙毋拒。万幸。

  写完令李万前往武宅,将牒焚之。钟馗直到公堂,与拯叙礼,备陈元弼奸谋贞烈情弊。当时元弼已跪在厅下,哭曰:“钟馗诬陷。”钟馗执剑策之:“汝为奸计不遂,谋杀二口,还要强争,是何道理?全不托作《长相思》以戏韦娘呼?”于是元弼心惊无语。钟馗证毕辞去。拯唤张龙将元弼捆打,钉了长枷,取了供状。问元弼杀死二人,拟罪当绞,以待二年秋决。坚贞节牌于武宅,以旌胡氏。元弼后来未知性命何如。
  …

  第二十三回 获学吏开国材狱
  断云:

  淑云坚志不更夫,国材忍受半年囚。

  包公判就成姻旧,万古清风永不休。

  话说顺天任县徐卿、郑贤二人,同窗数载,敬若平仲,情笃良项。俱有妻室,卿妻只生一女,名淑云。贤妻生有一子,名国材。二人后擢科,俱登朝议职。时值端午佳节,卿拉贤同玩龙舟,致酒于船上。酒饮半酣,卿曰:“弟与兄契已久,俱出任君,彼此争光。且弟女与兄子年看弱冠,可成配偶,未识尊意何如?”贤答曰:“蒙不弃,可谓美矣。况你我虽有秦晋之心,奈无媒妁之议,或有碍也。”卿于是将绡衣一幅,分于两段,令贤收取,二人以结襟为记,誓无更变。遂携手吟云:

  幼女孤儿实可佳,郎才女貌两相夸。

  凌云气概材堪栋,咏雪贤能淑女云。

  愿女洞房花烛夜,教子金榜挂名归。

  席间结襟为盟誓,相爱何须论采红。

  二人吟罢,各自归家。

  不觉光阴似箭,人事屡迁。国材年至十八,聪明俊慧,无书不读,六艺皆通。不幸父母两亡,材殡亲葬,整日攻诗书,不理家私,后来无钱使用,将田变卖,以供寒窗之需。不数年,实资消乏。徐卿见他家贫,遂负前盟,欲将女别嫁,国材亦不敢启齿,情愿写下离书。淑云性格乖巧,文墨素谙,闻知父忘前约,不肯还配郑郎,忧闷香闰,日食渐减。不觉又过了一年,宗师考试,材幸入泮宫。到是馆于儒学西斋,苦志寒窗,效刺股之勤劳。究心圣贤,期登云以步月。淑云闻材进学,悄使雪梅赍白银十两、金环一只,密送与郑。雪梅径往其家,不见国材,访问郑官人在何处读书,国材堂叔郑仁道:“你要寻他,可在儒学西斋去寻。”雪梅奔往儒学西斋,果见国材,雪梅云:“官人万福,淑云小姐拜上,具礼在此作贺。”国材见了收起礼物,遂与雪梅言道:“蒙小姐错爱,今赐厚仪,揣分何当?但小生写了休书,再不敢过望,乞尔与小姐复道,自后莫来,恐人知之,贻辱于小姐,那时节无如之何。”嘱罢,送雪梅出学门回去。雪梅归家见小姐,备道郑官人所说言语。淑云答雪梅曰:“忠臣不事二君,烈女不更二夫,纵使老爷要我再嫁,我一死而已。”

  次日,淑云着雪梅悄然往儒学去,与国材说:“叫你今夜二鼓时分到后园内,她把金银与你,娶她回归,却不好也。”

  材诺其言。不觉隔墙学吏庞龙闻所约之言,心萌一计。至夜俟候国材同窗交饮酒醉睡,龙瞰他睡浓,时至二鼓,投入园内,将槐树一摇。那雪梅叫一声:“郑官人来此也。”只见白银一封、金钗数副、情书一纸。雪梅捧在手中,低头细看,心暗想半晌,思:“这人形影长大,郑官人形影短小。”欲与怕被龙见他要。龙遂拔出利刀,斩了雪梅,推入园池里,夺去金银。

  时淑云等雪梅,至天明不见回来,心中纳闷,但国材醒了,已自天晓,才思昨日之约,今误却了大事,心中闷闷不已。

  至次日,徐卿跟究不见雪梅:“是谁着她哪里去?”黄氏奶奶道:“淑云遣她上街买线,不曾回来,抵晚悄无人迹。”

  卿心大惊,疑有情弊,喝令家仆二十遍寻。寻到花园中,只见池有血迹。二十报卿曰:“小人寻雪梅不见,只有池旁露数点血迹。”卿即唤二十云:“池内捞看。”果然是雪梅被人杀死,手中还拿着一个纸包。卿令二十打开那包来看,只见一封信,信云:妾淑云顿首拜:自尔离书至,忧怀几种积千千;椿堂威逼,愁锁眉头恨重重。妾思夫君,朝夕不忘。夫今游泮,岂可忍离?况妾今具白银百余,首饰二副,君可收留,将银作完娶之资。奚必固鄙物微,不念同谐之事乎?意欲亲会,奈家法严谨,是不果见,特遣雪梅首,希留心无违是荷。

  卿看了大怒,遂具告于县。知县薛堂贪酷,知告生员郑国材,喜不自胜,即令快手拿到庭拘问。郑国材不认其事,徐卿将淑云信对理,国材见是小姐亲笔写的,哑口无言。薛堂将材拷打一番,收监听决。卿是夜私送黄金百两,贿托薛堂致死国材。薛堂受了那金子,次日取出材,毒责一番,用挟棍掣起。

  材死不甘招,薛堂也不论材招与不招,只管喝令左右将材钉丁长枷,问决狱了,做一道文书,解上顺天府去。

  时顺天府尹是包拯也。拯亦究问,国材将前监及离亲、小姐书信,逐一告诉。拯令张千将国材收监听处决。材自入禁中,手不释卷,禁中人等无不歆羡,知礼者莫不钦敬。适拯提监,闻材书声不绝,询禁子:“这犯人进监日日如是读书否?”禁子答道:“小人看此人虽带长枷,不以为意,心在攻书,终日如是。”拯听罢,心中暗喜:“此子非谋财害命之徒,日后必有大用。”遂出禁升堂,理政一番。彼夜秉诚祝天,疏曰:伏以天不徒生人,必有所以寄之者;人虽出尘世,亦必有所以措之者。今郑国材乃是生员,有志攻书,被卿诬执为盗,故雪梅虽死,冤不明白。但淑云有怜材之心,材岂有背云之行。雪梅斩死,未识何人密行此凶。乞天昭示。

  拯祝罢,乃寝弗觉,梦见有诗一首,书于壁上曰:

  雪压梅花映粉墙,龙骑龙背试梅花。

  世人若识其中趣,沼内冤伸脱木材。

  拯醒来,忖度半晌,方悟其意。次日升堂,张千勾唤庞龙来府究问。庞龙到厅诉云:“小的乃学吏,并无受贿,老爷虎牌来拘,有何罪故?”拯道:“这充军好大胆包身!悄地入徐宅园,杀死雪梅,得金银若干,你还要强辩?”喝令李万捆打,用长枷钉了。庞龙失色大惊,心思这场密事,包拯得知,暗叹:“真神人也。”只得直招。拯问:“你夺去金首饰二副,银子二百,今还有几多否?”庞龙云:“银皆费尽,只有首饰未动。”

  遂唤张千押庞龙回取首饰来看。又责龙一百棍,暂囚狱中。令赵虎、薛霸牌唤徐卿、淑云到台。

  须臾,父女到厅。拯喝道:“老贼重富轻贫,负却前盟,是何道理?”于是令张千唤出郑国材到厅,打开长枷,给衣帽与他穿了。又唤门子摆起香灯花烛,令淑云就在厅上与国材拜了天地,成了夫妇。库内权给银二十余两安家,将原金首饰还徐氏回家,追庞龙家产偿淑云夫妇银两,赶出徐卿。那夫妇叩头拜谢包拯出去,郑仁接至归家。拯速令李万取出庞龙,押往法场斩首示众。申奏朝廷,将薛堂配三千里。后郑国材联科及第,终身不忘包公之大恩矣。
  …

  第二十四回 判停妻再娶充军
  断云:

  受苦受刑郑月娘,逆天大罪崔君瑞。

  驿中遇兄伸冤恨,包公一判永充军。

  传闻包公巡抚南直隶,莅政一清如水,爱民德溥如天,威震一方,明烛万里。时越州萧山县崔君瑞,授金华县知县,同妻郑月娘赴任三年,历满朝京。来到琥珀岭黑松林,遇着一伙打劫强人,将文引、官凭、金银、首饰尽行劫去。那时君瑞不得已,将妻月娘寄在万花桥王婆店,径投苏州府,谒尚书苏舜臣,备道琥珀岭被贼劫去文引金银数事,哀告尚书,营谋原职。

  那时舜臣听罢,就留住府中,详问:“令堂、令正安在?”君瑞答道:“老母早丧,妻室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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