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文很流行作者:柒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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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文很流行作者:柒黑- 第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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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产生了巨大的差异,从而更加无法融入故事之中。更重要的是,这是一篇悬疑小说,通过诺尔的旁观者视角表达的是紧张感和危机感,而通过未来视角却只能表现出观察者的平淡和安全的距离感,让悬疑的氛围下降了一个档次。
    
    除此之外,作者的笔法略显生嫩,应当是初次写小说吧?无论是对话还是旁白,每个作者都有自己独特的风格。可是,一片文笔出色的小说首先要做到的是行文如行云流水般通常,使得读者们在阅读的想象中构筑出一副连贯的剧情,并且所有的修辞都应当为了更深刻的表明想要突出的词句而服务,而不仅仅是作为华而不实的装饰品来使用。〃
    
    评论者是如此不客气地,甚至比陆逸斌更尖锐地指出了季风的问题和缺点,那样尖刻地措辞让他更加气闷了。
    
    〃作者是否是在炫耀自己的才学呢〃这话说得多冤枉啊,他并不是为了这样的目的才去引经据典的,只是自己也没有意识到这样写作的不妥当之处。而那句〃作者的笔法略显生嫩,应当是初次写小说吧〃更是如同利刃一刀刺穿了季风的心脏。
    
    毒辣,却深刻。
    
    每当季风回想起这篇评论时,总觉得自己能够阅读到它真是一种幸福。如果没有读到这篇评论,他或许就会对写作的热情渐渐消退,不得其门而入地退出。又或者他会在未来迷失自己的方向,忘记自己最初是想要做什么。
    
    只是,现在的他只想羞愤地将那些糟糕的存稿全部删除,重新开始写出至少能够让自己满意的作品。
    
    这样必定会影响到第二卷的进度,而以网文的特性,一旦断更流失的读者就会更多了,不如在第二卷的时候取得进步,更容易受到好评。
    
    不过这样的想法刚出现就被季风抛弃了。
    
    虽然自己写的并不好,却不能连自己最基本的原则也一起扔掉。他一定会成功的,他一定要修改出对得起这份篇他所写的长评的优秀的小说!
    
    屋内昏暗的光线与电脑边泛着柔光的台灯让他安逸了自己的心。
    
    他喜欢这样的氛围,喜欢自己〃想去做一件事〃这样的念头。
    
    多少年了,季风无时无刻都觉得自己就会像自己的父母一样庸庸碌碌地过着一生。可是不甘心的他又能做什么呢?他最终什么也做不了。
    
    能够像这样全心全意地去投入,只是处女作扑街又怎样?鬼妹纸写了多少篇都扑街了,她却从来没有放弃。难道自己还会输给这个缺乏耐心的女孩不成?
    
    这场生存游戏,让他来重新改写吧!
    
    
    
    时间过得飞快,特别是仅仅蹲坐在家里,坐在电脑台前。
    
    当季风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半个月,这半个月里他几乎没有产生任何吃穿住以外的花费,全心全意投入到一部作品中去。
    
    创作,这是个很奇妙的词,即使是再简单再细小的东西,一旦和这个词扯上关系就仿佛会变成〃造物主〃般伟大的存在。
    
    季风思考了很多,不断地修改、否定自己、再修改,或许他把这一辈子的努力都用在了这半个月里吧?再过两个月他就可以领下毕业证书了,到时候正式当一个吃穿用全靠政府养活的米虫。
    
    这原本是他的目标,然而现在,这个目标似乎产生了些微的变化。看着经过〃大整容〃的第一卷以及新鲜出炉的第二卷,他有着无比的满足感。
    
    在生存游戏第一卷的末尾,诺尔终于决定与未来一起行动,他的目的只是想结束这个捉弄人的游戏罢了,但当未来提到〃如果这个游戏结束了,你也会死哦,所有魔物都会死去〃的时候,诺尔坦荡地说道:〃我无论何时都会将自己的信念贯彻到底,哪怕面对死亡!〃
    
    或许,诺尔在这整个故事里,扮演着〃希望〃这个角色,但这整个故事却是带着无比的绝望和残酷的,而季风也不打算改变这样残忍的结局,哪怕自己亲手捏碎〃希望〃。
    
    第二卷的开头切换了视角,是以一名病死的少女为视角的,而这名少女在渴望〃生〃的意念下,也成了神的玩具。但她丝毫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而是快乐地又一次展开了重生的新生活。然而伴随着阳光下灿烂生活的是脱不开的死亡的阴影,少女好几次都在死亡边缘徘徊着,恐惧着。同时,街头巷尾频发起了〃吸血鬼杀人〃的事件,为了让诺尔活下去,未来建议他们找出〃魔物〃。诺尔虽然不知道未来在自己的盯梢下怎么去制造魔物的,却只能接受意见。然而,事情真的只有这么简单吗?
    
    季风在最终校对完原稿后,登陆了世纪文学网。
    
    久别的那个后台中的数据依旧惨淡,不过这已经不是他在意的事情了。他只是一点点的,将修改完的稿子贴上,并且将新的部分设定完存稿定时后,便不再流连。
    
    或许连季风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这部已经扑街到无可挽回的作品对他而言的意义。当他自以为写作是件简单的事情时,数据和长评将他从美梦中拉了出来。而他在下决心重写这部作品的那一刻起,他在小说方面的造诣便不断地进步着。凭借着他过去丰富的阅读量以及在写作中的锻炼,季风也终于可以〃从新手村毕业了〃。
    
    〃去买早饭吧。〃
    
    心情很好的季风,终于抓起许久不用的信用卡出了门。
    
    
    
    扑街不是成功他老父(4)
    
    〃猩猩。〃
    
    〃啊哈……〃
    
    一名身着哥特洋服的少女和一名穿着廉价地摊货的青年在早餐店相遇的时候,就会出现如上对话。
    
    季风对于自己从〃机关间谍〃退化为〃猩猩〃这件事也只能报以苦笑了。反正他和陆逸斌不是猩猩就是猴子。
    
    〃最后一个粢饭了,谁要?〃看着记载店门前不买东西而是互相〃深情〃凝视的这一男一女,卖早点的大妈有些不耐烦地问道。
    
    〃我!〃
    
    〃我!〃
    
    当这一男一女一人抓着袋子的一头,中间躺着那个无辜的粢饭团时,被周围的人频频侧目。
    
    〃猩猩,你想通过调查我等饮食住行,来接近我哥哥,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吗?〃
    
    〃比起马莉莉小姐你身上的衣服,我还没有奢侈到浪费自己的一顿早饭。〃
    
    〃猩猩,你还敢对我的衣服指手画脚?!说!你其实是机关派来的人型动物吧?你的脑髓都被自己吃了?〃
    
    〃在此之前,小姐请不要在你的世界观中擅自加入我,这个设定实在很无趣。〃
    
    〃哈啊?你竟然在否定我的设定!〃
    
    〃刚才你说了设定。〃
    
    〃刚才那句忘了它,总之你这个猩猩快把早餐给我!〃
    
    〃这个粢饭团是我付的钱。〃
    
    梵梅终于不说话而是瞪着季风。
    
    对于这样没营养的吵架,通常他很少做,毕竟和陆逸斌的对话中,季风总是能让他无语凝噎。而梵梅则是直接用猴子秒杀了可怜的萝莉控基佬。
    
    被这么看着,季风不知怎么的心中泛起了涟漪。
    
    如果,能有一个家人也像这样和他哪怕是天天吵闹也是很开心的吧?
    
    〃喂,你干嘛这么恶心的看着我?就算你想在视线中进行催眠,也无法摧毁我坚定地意志!〃看到季风没有反驳自己,而是沉默地注视着,不带有任何嘲讽地只是看着时,梵梅竟然觉得有些害羞。
    
    这个猩猩虽然很讨厌,可是从来没有对她的打扮发出嘲讽,也没有擅自去同情她的哥哥。梵梅当然不是不知道周围的人是怎么看待她的,只是她从来不会以别人的目光来决定自己的步调。
    
    〃没什么,这个让给你吧。〃季风松开了手,然后朝着家里的方向走去。
    
    〃喂……搞什么啊。〃梵梅重新拎好袋子,却忽然觉得这份早点有些烫手。
    
    这种背影,简直就是让人有冲动想要照顾他的孤独。梵梅才发现,这个世界竟然还有这么深刻的孤独感,与她那种〃无法被世人所理解〃的中二孤独不同的,是永远只有一个人般的伤感。
    
    
    
    当梵梅拎着早点到了梵子宁家里的时候,就发现桌上已经摆好了香味四溢的粥和荷包蛋。
    
    梵子宁的家不大,但是很整洁,这全是他自己一个人打理的。而梵子宁之所以会从家里搬出来住也只是不想修电脑和写作那种不分昼夜的工作打扰到父母的休息。
    
    梵父和梵母都有工作,尽管不是很辛苦,但需要规律的作息,这和梵子宁这个夜猫子实在相差太多了,更何况梵梅也还在上学。
    
    不过他的家距离父母家又并不远,所以梵梅经常会跑来这里探望哥哥。
    
    〃哥哥,你夜里万机,不辜负万民期待,何须操持早饭这等小事。〃尽管这么说,梵梅却把买来的早点放在桌边,找了个位子坐下开始品尝梵子宁所做地早点。
    
    〃粢饭吗?你可以给爸妈带回去。〃从厨房里洗完手的梵子宁带着笑意坐在梵梅的对面,瞥了一眼失去用途的粢饭团。那是这里附近最有名的一家早餐店的食物,因为大受欢迎,所以每天早上都大排长龙,而且这家店离他家还有些远。
    
    〃早知道这样,我就直接伪装妥协,让给猩猩,好让他麻痹大意,伺机而动了。〃梵梅一想起季风,总觉得有些郁闷。
    
    〃猩猩?〃不过梵子宁似乎对于这个新的绰号还没有领会意思。
    
    〃就是猴子的朋友。〃听到梵梅的回答,梵子宁才想起,她说的应该是陆逸斌的同学季风。
    
    〃怎么能这么叫人。〃梵子宁摇摇头,脸上不由展露出了不同以往的微笑。
    
    其实季风,他除了有些好感外更有着尴尬。对于父母的误会,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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