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文很流行作者:柒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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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文很流行作者:柒黑- 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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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风觉得这个女孩真的很傻,其实谁都一样,好逸恶劳,谁的才能都不是自己能决定的。
    
    但季风也知道,这个女孩有着丰富多彩的想象力,她曾经偷偷写过那些天马行空的东西,却总是无人欣赏。她曾经想努力的写完那些小说,却因为改得面目全非而无法忍受。
    
    其实每个人都有许多缺点,但是,如果两个废柴的优点放在一起,是不是会不再庸庸碌碌呢?
    
    当季风睁开眼睛,看到指针指向了下午三点时,他露出了一个笑容。
    
    不管是这个女孩穿越了也好,还是他忽然拥有了这个女孩的记忆也罢,至少他觉得,其实这个毫无优点又思想简单的女孩或许是他的又一个知音。
    
    
    
    如果上帝爷爷你听得到我说的。
    
    那么我希望自己能够认认真真的写完一篇小说。
    
    写自己想写的任何东西。
    
    
    
    季风一边啃着鸡腿一边打开了世纪文学网。
    
    他连着好几天在家里码字,上课也只接通了虚拟教室,连陆逸斌来了也不开门。在他打鸡血一样的奋战下,第一卷终于完成了,内容大约也就六万字左右,后来修改细节还花了不少时间,总算达到了自己满意的效果。
    
    既然第一卷已经确认无误,他打算发表了,这也算是实时更新了吧?
    
    创建新作时,需要写许多内容,比如名字、文案、分类、授权等等,季风虽说有些焦头烂额,不过好在脑子里还有鬼妹纸的知识,至少不会和网页大眼瞪小眼。
    
    文案还是将提纲中最核心的设定写了上去,然后简单的提了个开头,如果把故事概要全部写出来,恐怕就没什么悬念可看了。然后是分章节,通常来说一章三千字比较合适,太少了让读者还没进入状态就没了下文,太多了以后不好把握节奏。
    
    不过想起宁语无声的新作开篇就发了一万字,季风考虑了一下也觉得大概开篇连发三章比较好,这样故事起了个头引起人的兴趣,剩下的存稿日更三千基本上可以支持半个月,在此期间季风可以完成第二卷的内容。
    
    季风不打算码一章就存一章,至少《生存游戏》并不适合这样的写法,故事的构架已经设定完毕,但是单独的每一卷都是一个完整的又与正体呼应的故事,如果写完了就上传,很容易出现逻辑矛盾或者纰漏。
    
    在季风过去十几年的读书生涯中,看到的都是精益求精的经典之作,他将这样的标准硬是扣在了网文上,既要保持速度又要保持质量,可以说这几个月他都会耗费心血,但却不一定会成功。
    
    可是这又算什么?如果是在鬼妹纸的时代,他这样坐在家里写一本可能要扑街的小说,早就为生活所迫的放弃了。而现在的他却反过来缺乏这样需要奋斗的目标,那心中的一点点刺痛毫无疑问就是鬼妹纸的〃痛〃。
    
    而季风没有鬼妹纸这样繁多的庞杂的理想,不过他却有鬼妹纸所缺乏的耐心和毅力。
    
    这一定是许错了愿望吧?
    
    季风怎么想也觉得是这样,他应该许愿一辈子花不完的钱和一辈子看不完的书,而不是被鬼妹纸上身……或者变成另外一个人。
    
    终于完成了一切后,季风松了口气,就好像完成了几天几夜的仪式一般劳累。
    
    可是无论他怎么去刷新后台统计页面,上面的数字还是0……本来就不可能会有变化,因为数据都是一小时刷新一次的,只是那颗砰砰跳着无法平静的心却鼓动着他的手不停地按刷新键。
    
    〃我在干什么啊……〃季风扶额,然后关掉了网页。
    
    可是,他依旧坐立不安的想要打开那个页面,想要刷新。
    
    季风终于到自己再不找点事情做去分散注意力,他大概又该把电脑刷爆了。可是继续码字?他实在太累了,不好好歇一下会影响以后的质量。
    
    干脆出门吧!
    
    这么想着的季风竟然松了口气,就在几天前他还不敢想象自己会对一件事情这么执着得可怕。
    
    季风因为自己的身世,从来就没有太多的钱可以用来额外消费,他最常去的地方无非是书店或者学校,但如果说最打发时间的却是公园。在这一点上,公园无论是现在还是鬼妹纸的那个世界,功能似乎都没什么变化。
    
    只是现在的城市绿化覆盖率按照规定必须超过80%,所以即便不特地去公园,也到处都是绿化。而公园则是由一个阔大的天然草坪以及周围的配套设施构成的。许多人会来公园野餐、遛狗,毕竟对不少人而言时间是需要〃打发〃的。
    
    在这个世界,只有有能力的人才能够去工作,而像季风或者他父母这样的人,没什么特长,成绩也一般,一般没什么工作岗位会需要他们。当然也可以像季风现在这样去写小说,或许能够赚点外快。对此,季风也没觉得有什么不满,反正他也从来没有动过〃想要做事〃的念头……直到鬼妹纸出现为止。
    
    季风踏出了许久未走出的大门,阳光有些灿烂的刺目。
    
    
    
    端起咖啡抿了一口,梵子宁的目光注视着那些数据,沉默不语。
    
    他的笔名是宁语无声,大概姑且算是网络写手中的大神,也出过书。凭借着〃大神〃的名头,哪怕他的新书内容并未展开,已经有许许多多的人在不断的点击、刷新、收藏、评论。
    
    这时候他不由想起了前几天深夜来修电脑的年轻人,也是写网文的,也拥有深夜不睡的习惯,想起来倒是意外地亲切。
    
    即使梵子宁再怎么看着那些蹭蹭上涨的数据,也只有麻木,对于一本只要被写出来就必定会被人品茗的书,他并没有读者们想象中那样投入感情,或者说他对于写作这件事的热情已经消退甚至麻木。
    
    事实上,修电脑也的确是他的正业,而写作只是闲暇时候的副业,不过现在副业却为他赚取了很多信用点,多到一辈子都花不完。
    
    梵子宁摇了摇头,又想起了那个年轻人的话,和那些盲目追捧或者恶意指摘的评论不同,他是在很认真的品味作品。但却将自己的观点加诸在了他的身上,直到梵子宁不咸不淡的表达了自己的想法时,那个青年又毫不迟疑地赞同。
    
    这个青年是陆家儿子的朋友吧?他和陆父有些交情,所以与那个大男孩认识,没想到他会半夜三更打电话过来求帮他朋友修电脑。
    
    季风……风随语。不知怎么的,梵子宁想起了这个青年的笔名,于是鬼使神差地去搜索了这个作者名。他的文果然已经发表,似乎刚上传不久,内容不到一万字。
    
    梵子宁看了看文案,名字虽说有些普通,文案的创意点倒是他的喜好。想着接下来没什么事需要干,梵子宁便点开了第一章。
    
    一万字看起来不需要多少时间,只是梵子宁越看越皱眉,他的手指敲击着电脑台面,发出咄咄的响声,而思绪也随之攒动起来。
    
    最后,梵子宁还是忍不住敲打起来……大概连他自己也想象不到自己会如此〃多管闲事〃吧?
    
    
    
    扑街不是成功他老父(1)
    
    季风和梵子宁的二度见面,与其说是巧合不如说是阴谋。
    
    季风本来打算去公园溜一圈自己的,结果刚出门就撞上了某基友。
    
    〃喂喂,快来看我的世纪大作发表!〃当陆逸斌这么说的时候,季风只想抽他。
    
    〃这次你又写了什么?穿越圣女?亡国公主?万人迷小姐?〃被强行拖回房间的季风躺在床上,任由基友霸占电脑。
    
    陆逸斌很早的时候就开始写网文了,从那时候开始他就一直拉着季风看他的小说,当然是被批评得狗血淋头,哪想到这个死基佬越挫越勇,越写越多。
    
    陆逸斌的笔名叫逸小仙,性别被他很邪恶的填写了女,装成纯情小萝莉写玛丽苏文……玛丽苏这个名词还是他自己说的。但是现在许多女孩子似乎都很喜欢这种没有逻辑剧情也很烂俗的故事。
    
    〃哎嘿嘿,告诉你哦,这次我连载了五万字,点击率已经突破三万了!〃看陆逸斌这么得意的笑,季风心里着实有些不爽。
    
    陆逸斌的文笔很不错,故事也有流水般的连贯感,但是他却偏偏去写那种小女孩看的小说,对季风而言简直就和垃圾没区别,他还乐此不疲。不过以前看到的那些点击率似乎也没这么高。
    
    想到这里,季风爬了起来,走过去看。
    
    还是一如既往的萌萝莉封面,也不知道他从哪里忽悠来的画师帮他制作这些蛋疼小说的封面……名字叫《道具少女》,看了看数据,还真如他所说点击收藏都不错。季风想着,自己至少也应该有这样的水平吧?
    
    故事讲述的是被一个疯狂的科学家所打造的人工少女,结合了科学、炼金、魔法于一体的究极武器,被可以使用这一武器的男人们所争夺。而其中女主角就是其中的一个人工少女,她与其他少女不同觉醒了自己的意志,但是因为一次意外而遗落然后邂逅了好几个男人,当男人或是邀请或是争夺她的时候,又一个庞大的阴谋袭来!
    
    〃……这是你写的?〃季风很认真的打量着基友,可是看他自信满满的脸,似乎这个答案已经很明确了。
    
    只是和他上一篇《菊花灿烂的日子》比起来,这篇名字虽然不讨巧却内容很饱满,也不像他过去所写的玛丽苏文那样女主被毫无理由的爱上。风格似乎又有以前的影子,再加上陆逸斌出色的文笔,倒是把恋爱与战斗描写得相得益彰。就连不怎么喜欢网文小说的季风也不得不承认这篇文确实还不错。
    
    〃怎么样怎么样?〃
    
    〃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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