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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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罪- 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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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沐阳翻了个白眼,“你以为那些排名哪来的没有情报用什么排?”
  
  手机声突然响起,沈皓天做了个嘘的动作,然后接起电话,“你好,沈皓天。”
  “嗯,知道了。”沈皓天挂了电话,对着沐阳双手一摊,“看来这炸弹是丢不掉了,就只能祈望它哑掉了。”
  沐阳一抹脸哀嚎,“皓天,今年是你的本命年么怎么这么倒霉?”
  沈皓天眼睛一眨,“你怎么知道?我今年24,刚好进本命。”
  沐阳起身拍了拍沈皓天的肩膀说,“你爸就是个奇葩,这样都能把自己在外面的儿子找到。”
  说完摇着头走了。
  
  沈皓天叫秘书进来把咖啡收掉,又泡了一杯苦丁茶。
  坐在旋转的工作椅上,沈皓天点了一支烟开始想,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喝苦丁茶的呢?好像是9岁还是8岁多的时候吧。
  沈梵和洛芸是家族联姻,当初结婚都是打着利益的牌子进行的,没感情很正常,所以一结婚就生孩子没什么奇怪的,不过是需要一个共同的继承人而已。
  后来好像是8岁多的时候,沈梵开始提出离婚了,这一次闹得很凶,可是洛芸死活不同意,双方的家长更是不同意。
  到后来,不知道为什么沈梵不再提离婚的事了,只是从此不再回家,报纸上也开始传沈梵到处包养情人,处处留情,每一次沈梵回家洛芸就开始大吵大闹,直到最后沈梵甚至连年都不回来过了。
  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在那些流言蜚语里慢慢老去,走向死亡。
  后来,实在是因为太累了,洛芸开始淡定了,就算是那些小三跑到门前来撒野,洛芸也绝不丢了礼仪。
  那时候开始喝苦丁茶,最开始喝的时候,总是苦得一口吐出来,只是洛芸说,皓天,苦没什么,喝到最后习惯了就好喝了。果然如此,喝到现在沈皓天一点也不觉得它苦了,反而有了一丝韵味。每一次心情沉重的时候来一杯,心情马上变得轻松了。
  对于展晨,沈皓天潜意识里不喜欢他却又知道这些事怪不得他。说叫自己的父母当初精明过头,只看到了利益,却没看见感情的不可控制性。如果非要追根揭底,或许展晨才是应该恨着他们的吧,要不是当初母亲拒绝离婚,做的那些事,展晨的母亲也不会负气离开,病死他乡,想必他这些年过得未必好。
  
  中午的时候,沈皓天在公司里的员工食堂吃饭。
  洛芸突然打电话过来说,“儿子,我和你爸商量了一下,小晨才15岁,还是送到学校读书才好,以后也好考了大学,要是他对生意有兴趣以后可以进公司帮你,不喜欢做其他也可以···”
  沈皓天突然觉得打雷了,下雨了,该收衣服了。其实他很想对洛芸说,妈,你这是在引狼入室啊。沈皓天突然想起慕云昨天说的那句,不会影响你的继承权吧。各种想法在脑子乱蹦乱跳,突然沈皓天脑门一亮,要是把展晨送进学校关起来,这样他就没时间去做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了吧。
  想到这里,沈皓天因为想到怎么处理这枚不定时炸弹心情有些愉悦,忙忙答应一定办好。
  
  下午的时候,沈皓天掐着时间约了一所中学的校长一起吃了顿饭,顺便捐了些实验器材,终于把展晨的学籍摆平了,只要第二天按时上课就行。
  回到家问自个儿妈才知道,展晨从来没进过学校,不知道习不习惯,然后母亲大人趁势说,“你明天早上就先别去公司了,先带着小晨去学校熟悉熟悉,学校总归要去的,这得慢慢适应。就算再不喜欢,也得学个一技之长,以后好傍身。万一以后你把公司败光了,他还得自己养自己。”
  沈皓天抽了抽嘴角,“妈,你对他也太上心了吧?”心里却想着,以他现在的身手,就算去当个大人物的保镖也能养活自己,当然当杀手赚得更多,也更自由。不过,这话他不想对洛芸说,免得她又东想西想。
  洛芸叹了口气,“当初是我对不起他们母子,现在能补偿一点就补偿一点。要不是我,唉。”
  沈皓天不知道说些什么,那些劝慰的话小时候说多了长大了反而觉得空洞。
  
  展晨不知道什么时候下了楼,听了洛芸的话淡淡的说,“没人怪过你,你不过做了你该做的事。”
  洛芸的脸上有些欣慰又有些担忧,“也只有她能教出你这么懂事的孩子。只是,感情的事情啊,没有先来后到的说法,喜欢就是喜欢。”
  展晨在冰箱里拿了一瓶果汁就准备上楼。
  洛芸看见了忙说,“我明天叫人在你卧室装一个小冰箱吧,也不用大半夜的还要下楼。”
  展晨边走边说,“不用了。”
  洛芸又说,“明天八点起床,我让你大哥带你去学校。”
  展晨若有若无的“嗯”了一声,背影消失在转角里。
  
  洛芸见展晨回了卧室,又对着沈皓天说,“这孩子哪点都好,就是防备心太强了,不那么容易信任人。不过我看他也不是对盛世有兴趣,好像是对什么都没兴趣。人心不如无欲无求来的坦荡,你也不必处处防他,不过有些事情该防还是得防。”
  沈皓天淡淡的应了一声,“嗯,妈,我知道。我先去睡了。”
  洛芸点头,“也该早点睡,别仗着年纪轻就不把身体当身体。”
  
  第二天起床打点好一切下了楼,沈皓天看见展晨已经收拾好一切,穿着的是前两天买的桃心领口的T恤和一条浅色牛仔裤,头发也打理得很干净利落,看上去清爽帅气。
  沈皓天看了看沙发上展晨放着的黑色背包,再次想起狙击枪这个词,又顺着目光看展晨的腰,T恤很贴身,牛仔裤也很紧致,应该放不下枪械吧。
  展晨见沈皓天下楼了就起身朝餐厅走去。沈皓天看着展晨还在发育中的身体,消瘦的上身,笔直的双腿,想到四个字,青春年少。只是觉得少了些什么,沈皓天又咚咚的跑回房间。
  
  等到沈皓天拿着东西走到餐厅,桌子上已经摆好了早餐,每个人一杯牛奶一个鸡蛋和两片烤面包,里面夹着火腿和里脊。这些是洛芸亲手做的,自从沈梵回家后,洛芸基本上都在家准备餐食,她也老了,已经没时间和激情再和青春斗气,更没了兴致和沈梵闹,他们这一生或许就是这样子下去了。
  见展晨还没开始吃早餐,沈皓天顺手将手里的东西递给了展晨。
  展晨接过一看,是一只手工机械表,应该是瑞士出品,价格不菲。
  沈皓天边敲鸡蛋边说,“头两天忘了买了手机,没有看时间的很不方便,这只手表先凑合用着,等下午放学了我们去手机店买。”
  “不用了。”展晨把手表带在手上,看样子刚刚好,带好就开始剥鸡蛋。
  
  洛芸忙完也出来吃早餐,刚好听到说买手机,忙开口说,“手机还是要买的,不然以后做事情很不方便的,有时候打个电话找点什么人或是东西呃方便一点。”
  展晨不再说话,开始专心吃东西。
  沈皓天突然觉得展晨在此刻应该是不高兴吧,这些年孤单一个人,拿着手机也好像没用。如果他后来真是鬼影带着的到处漂泊,估计也用不着手机。
  
  吃完早餐,展晨回客厅背起背包就要出大门。
  沈皓天突然叫住他,“小晨,那个,去学校还是不要带枪了,要是一不小心让别人发现了你会有麻烦。”
  展晨弯着腰穿鞋,淡淡的说,“我带的是刀。”
  沈皓天一下子想起了那把在夜色里散发着寒气的手术刀,嘴角抽了抽也算了。如自己母亲所说,他是个戒备心强的孩子,有自己的武器也比较能安心。
  
  临出门的时候,沈梵醒了,轰隆轰隆的跑下楼叫道,“小晨,等等我,还是我来送你吧。”这几天,沈梵每天都回来睡,虽然睡的是别的卧室,不过也比长年不在家比较好。
  展晨静静的看着他,眼神里有些冷,“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
  沈梵一下子愣在那里,张了张嘴,却说不出话。
  沈皓天突然觉得展晨是一个善良的孩子,只是不会表达而已。
  
  开车的依旧是是沈皓天,展晨坐在副座上,把背包放在怀里,一动不动的看着前方。
  “如果你不喜欢手机,可以不买。”沈皓天说。
  展晨淡淡的嗯了一声。
  “要是有空,一般下午我会来接你,要是没空我会叫小王开车来接你,你要是想逛街就告诉小王,让他陪着你一起去,有个提东西也是好的。”沈皓天接着嘱咐道。
  展晨又嗯了一声,闭上了眼睛。
  沈皓天见展晨不想说话,也不再多说,开着车往学校走去。




4

4、4。 。。。 
 
 
  一中是C市最好的高中,里面的学生不是有权有势就是学习拔尖,升学率算是全国靠前的。
  沈皓天选这所学校的原因是这所学校的午休是在学校进行的,有地方吃饭,有地方休息,要是不想休息也可以在学校里到处逛逛,总比放在外面来好。虽然沈皓天也没有把握这么小一个学校的院墙能不能关住他。
  本来L市有一所贵族学院,里面的条件更好,只是离C市太远,而且因为是贵族学校,所以全国许多有钱有势的都喜欢把孩子把里面扔,国外一些想要在国内发展的财势也会在里面培养一些人才建立一些关系网。只是因为每个人的势力交叉太复杂,许多人因为参与进一些争权夺利中,出了学校或者还来不及从学校毕业就丢了性命。那就是个炼狱,一般在那里活得风生水起,而又能够顺利毕业,最后读到心仪的大学,然后出社会成为人中龙凤的基本都是妖孽级的人物。
  沈皓天当年就是从那里混了三年出来的,在里面哪一方都不靠,保持中立,出来的时候也脱了几层皮。所以各项条件都不如C市的一中稳妥。
  
  一中说大不大,说小不小。
  沈皓天带着展晨在一中转了一圈,教导主任带着两人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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