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夜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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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夜归人- 第1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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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趁此机会出去。但它们出去总是在夜间人熟睡之时,因为人醒时神魂凝固,它们附着于神魂之上,就不能出去。但这个人假使终日为嗜欲所迷,神魂不定,那虽然醒着,也跟睡了没两样,三尸虫就能在白日出现了。如果萧楠平日神凝气定,即使有人养三尸对他作祟,也只会在睡梦中出现,现在他醒着竟能看见三尸……那已经是神不守舍,长此以往,用不着用养三尸的方法从外部对他作用,他自己体内的三尸就足够了。”
  沈固琢磨琢磨萧楠那间装了摄像头的房子,也不禁摇了摇头:“不过,照这么说,三尸居于人体内,那岂不是每个人身上都有?”
  “对。”
  “……这……”
  “其实没什么好怕的,这也跟寄生虫或者细菌一样,人人体内都有,但起不起作用,还看个人了。当然这东西只要存在,终究是个隐患,所以道家炼长生之法,首先就以斩除三尸为第一要务。三尸虫以人的身体为食,在健康的活人体内只能食人精神气血,总嫌不足,每到庚申日,它们就会离开人身去游逛。道家书中说,这一日它们是上天报告人的过恶去了,不过上天这种东西其实还是虚无飘渺,我倒觉得,它们是出去觅食了。所以修道的人逢到庚申日,就沐浴静坐,凝神守一,一天一夜不睡,使三尸虫不能出去。这样守过三个庚申,三尸伏,守过七个庚申,三尸灭,然后用药把它们打下来埋葬,使之永不能复活,那就彻底了。”
  “用什么药?肠虫清?”
  钟乐岑噗哧一声笑了:“你当它们是蛔虫啊?上尸居于人脑玉枕穴中,肠虫清能作用到脑子里?”
  沈固就是想看他笑:“我说,既然这个三尸虫藏在人体里,那人死了它们也就失去了巢穴,为什么还总想人死?”
  “刚才不是说了嘛,它们以人的身体为食,在活人体内总嫌吃不够,如果人死了,它们就能吃尸体了,所以它们想人死嘛。而且它们可以从死人体内再飞到新生的人体内去,那还怕什么失去巢穴。”
  沈固琢磨了琢磨,也觉得有点毛骨悚然的意思:“三尸长什么样?”
  “嗯,一般来说,会是你最喜欢的样子,那才能迷惑你嘛。”
  沈固上下打量他:“你是说,我身上的三尸,都长你的模样?”
  钟乐岑又恶心又好笑又觉得有点得意:“呸!三尸虫三尸虫,当然是虫了。上尸是青绿色,中尸黑色,下尸血红色有短毛,都是蠕虫的模样。”
  这形容很简单,但就因为简单,反而让人有充分的脑补空间,就算沈固曾经在生满蛆虫的尸体里打过滚,听了这几句话也不由得有点发毛:“那你怎么办?给萧楠和林欣吃药?”
  钟乐岑摇头:“那可不是普通的药方,而且也不是马上能见效的。一般是服云母,而且至少服百日以上,在服食的时候还要清心静欲断绝五谷。就萧楠这样子,吃什么也白搭,他也没那个恒心。并且这次是有人养三尸,那与普通的修道去三尸又不同了。还是等他先找出送瓷枕的人,再想办法吧。其实如果不想修长生升仙,也用不着特意去斩三尸,生为凡人,哪有真正能无欲无求的?只要正心诚意,不过份地放纵,三尸也无可如何。”
  沈固点头:“嗯,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
  钟乐岑剜他一眼:“牛头不对马嘴。对了,家里没菜了,米好像也快没了,挂面也没了,跟我买菜去。今天犬鬼立功了,给它买好吃的。”
  沈固看一眼跟在他旁边的犬鬼:“嗯,总算派上点用场了。喂,呆会去超市,米归你背。”
  钟乐岑张大了嘴:“米?它怎么背?”
  “捆在背上就是了。”沈固瞥一眼半人高的黑狗,“长这么大块头,背个米算什么。”
  钟乐岑嘴巴张开了又合上,最后无语。
  这么大的狗当然是不能进超市的,事实上,要不是天黑,沈固和钟乐岑都不敢带它出门,好在犬鬼不是普通的狗,让他藏在超市外头的停车场上,倒也不怕丢不怕被发现。沈固疑惑地问:“难道它就一直保持这种形态?式神,难道不能隐身或者变身什么的么?”
  钟乐岑眼睛盯着前面长长的买便宜鸡蛋的队伍,随口回答:“能。但是它一直受伤未愈。而且它是家养的式神,栗田口一郎并不能算它的真正主人,我怀疑它身上还有与家族结盟时的契约,这契约还在起作用,可能束缚了它的一些能力。而且……”
  “而且什么?”沈固看钟乐岑探头探脑似乎有意跟那些大爷大妈们挤一挤,果断地一把把人扯回来,“干什么?”
  “鸡蛋便宜——”
  “你得排一个小时的队,不要了。”
  钟乐岑一边被他拽着走,一边嘟哝:“不过日子。”
  沈固低声笑,凑到他耳边小声说:“有那一个小时,我宁愿回家到床上过。”
  钟乐岑的脸腾一下飞红,用购物车挡着倒肘给了他一下:“滚蛋!买排骨去。”
  “你还没说那‘而且’后边是什么呢?”
  “我怀疑十握剑还在它身上,它一直保持这个形态,说不定是为了能携带十握剑。”
  “怎么个携带法?吞肚子里?”
  “那也未必不能。天丛云剑不就在八歧大蛇体内吗?”
  沈固对十握剑倒没什么想法,他关心的是另一件事:“那它现在留在你身边,可靠吗?”就算能力被束缚了,或者伤还没好,但毕竟是一条半人高的大狗,就算只做为一条狗,也能咬死人的。
  “我觉得没事。就算它不是真心的,只是想在咱们这里暂时寻求一下庇护,那至少现在我们对它还是有用的。”
  沈固皱皱眉。对他来说,最好的办法是不要冒险。不过钟乐岑挥了挥手:“没事的,它现在就是一条狗呀,别的不行,对付狗我还是可以的。别忘了,我是兽医呀!”
  沈固苦笑摇头:“兽医,咳!”
  钟乐岑偏头对他顽皮地笑笑,伸手叫售货员拿肉。把肉包好放到购物车里,他推着车回身:“去买点酸奶吧,那个——唔——”
  “怎么了?”沈固看着他突然转回身来,几乎撞在自己胸前,赶紧伸手扶住,“怎么了?”
  “看见不想看见的人了。”钟乐岑苦笑,双手捂着眼睛,“张家大少,他怎么会跑到滨海来了。”
  “谁?”沈固一手扶着他,一手扶住购物车,抬眼看去,就看见对面水产区一个年轻人靠着水箱站着,脸上带着点不耐烦的表情,手里叮叮当当地拨弄着一个银光铮亮的打火机。以沈固的视力,一眼就看见那打火机外壳上的ZIPPO标志,而且是个限量版的。当年牌九刚入伍的时候还不脱纨绔习气,抽烟喝酒赌博五毒俱全,而且最喜欢收集打火机。住一个寝室的时候沈固曾经一边擦枪一边被迫听他的打火机经,而且看了一批他最心仪的打火机图片,其中就有这一款ZIPPO的限量版。牌九当时无限心酸地说这个好贵,他老爹不肯给他买,但他那拖油瓶拖过来的哥哥却有一个云云。
  “就是拿着打火机的那个?”放眼望去,不管是谁,第一眼一定会看见的就是那位,比起挤在旁边挑鱼的大爷大妈们,这位实在太醒目了。
  钟乐岑捂着眼睛点点头:“龙虎山张家的长房长孙,这一代的第一继承人,张靖存。就是不知道他怎么会跑到滨海来。”
  沈固皱眉:“你眼睛怎么回事?”
  钟乐岑仍然捂着眼睛:“不知道。我可能天生跟他不对盘,从小时候起就是这样,只要一看见他,眼睛就疼得厉害。当年张家老爷子带他到我家炫耀,那时候我都九岁了,可眼睛疼得当场就哭了,乐洋以为他欺负我,弄了一包辣椒水去喷他的眼睛,结果被叔叔狠揍了一顿。”
  沈固掰开他的手:“我看看。”其实眼睛没什么异样,既不红也不肿,可就是不停地流泪。沈固轻轻摸摸,发现钟乐岑眼角的那颗朱砂痣异样地发热,“疼得厉害?”
  钟乐岑点点头:“不能睁眼。”
  “那就不睁。”沈固把他搂在身边,“咱们走,离他远点就是了。”
  “我看不见。”
  “有我呢。”
  钟乐岑不吭声了,乖乖地倚着沈固,一手按着购物车的扶手,慢慢往收银口走。走了几十步,眼睛就觉得轻松多了。
  “好点了?”沈固低头看他,顺手轻轻抹去他眼角的泪水,“这到底算是什么毛病?”
  “嗯,好多了。只要离他远点就没事。这个,我爷爷和张老爷子都没弄明白。也许,他身上佛气太重,我与佛无缘的关系吧。”
  “我听乐洋说,他出生就带着什么佛家六字真言?”
  “嗯。听说他出生的时候周身都有金色真言护持,所以张家欣喜若狂,天生的集佛道两家之长,这是数百年张家都没出过的天赋。”
  钟乐岑说得有点惆怅。沈固忍不住回头看了看那个号称是不世出天才的张靖存,却发现他身边多了个人,正仰着头跟他解释什么。这人他认识,不就是曾经跟着庞峰云他们干过几天的小麦嘛。虎伥事件里他们曾经想找他,可是听说回家看外婆去了,现在这是,看回来了?既然跟天师在一起,还是个号称集佛道两家之长的天师,那想必,跟虎伥是没有什么关系了。
  “看什么呢?”离远了些,钟乐岑敢睁开眼了,但不敢回头看。
  “看见个认识的人。”沈固回过头来,“看东西没问题吧?”
  “没。看不见他就好了。”
  沈固一手仍旧搂着他:“奇怪了,就算你与佛无缘,他与佛有缘,也不至于这么让你扎眼吧?”
  “谁知道呢。这也是我猜的,爷爷都搞不明白怎么回事。当然,也可能我天生就是凶煞之命,人家却是佛道中人,天生的正邪不两立吧。”
  “胡说!”沈固不爱听他说这个,“什么天生的正邪不两立,他就正?你哪里邪了?我看他那副样子,也不是什么良善之辈,身上那煞气也不轻。”沈固没往下说,张靖存身上那股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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