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难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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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难为- 第12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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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像现在,她所想的也只是赚够钱,最好学到易容术,然后去领教下白云城主的剑术,接着便去下花满楼盛誉的杭州,看看是不是也有这么一个花家,最后找个偏僻的地方住下来,过着养花种田的小日子,滋润平静。不过……这到底是朱七七的身体,一直到她离开,都不用看到这身体认识的人便好了……

    于凛凛出神地想了一会儿,回过神来,王怜花正眼也不眨地盯着她,好似在等她的答案似的,于凛凛有点尴尬,毕竟是当着人家面出神,不过她很快露出得体的笑容,与王怜花的人皮面具一般,毫无破绽:“就叫我朱七七就好。”

    王怜花明白她的防备,只一笑,却也不说什么,道:“那么朱姑娘,你这便随我走吧。唔,你回去吧。”王怜花侧脸望向身后那书童打扮的白衣牧女,闻言,那牧女瞪了于凛凛一眼,软声撒娇道:“少爷,你怎么就这么忍心赶我回去了?”

    王怜花嬉皮笑脸地用手中折扇勾着她的下巴,望着她绯红的脸,轻轻一笑,眼波甜蜜勾人:“唷,这是吃醋了?这样可就不可爱了,乖,你先回去。待会我会好好疼爱你补偿的。”

    于凛凛无比平淡地看了两人一眼,王怜花随意几句话就说的那白衣牧女跺了跺脚,竟是真的回去了。

    见于凛凛望着他,他也不尴尬,反而淡定一笑,又嬉皮笑脸地凑过来:“朱姑娘,你是不是换身衣服的好,不然……他们若是直勾勾地看着你,我恐怕就得吃醋了。”

    “哦。”于凛凛淡定地点头,起身道:“衣服的钱你出?”

    王怜花愣了一愣,没想到她这么实诚,少刻却是笑起来:“不愧是首富财神的女儿,这肉疼的模样倒也相似。”

    于凛凛坦然一笑:“谢谢夸奖。”

    挑了一身男装换上后,又将长发好好地束了起来,于凛凛出门时,很自然地带上了男子风范,大约是在扮演美男时已经足够学到了扮成男子的经验,这一换装,竟是一点违和感都没有,无论是大开大合的走路姿势,还是故作潇洒地拨弄束冠的模样,倒真看不出半点女子模样。

    穿着男装走出来,望着难得有些怔愣的王怜花,于凛凛颔首,作出个拱手的姿势:“王兄,久等了。”

    “朱……兄,倒真是少年英雄。”王怜花回过神来,似笑非笑地打量着她,却见她这一身男装适应得倒是快,一点女子气都看不出来了。

    于凛凛碾然一笑,拂袖的模样大气得很,一点女子的拘谨都无,仿佛穿着男装更得她心似的:“哪有王兄英雄气概。”

    王怜花脸上闪过一丝古怪,半晌才道:“莫非……移魂之前,你真是个男子?”

    见一向聪慧的王怜花说出这等呆话,于凛凛觉得自己实在太成功,几乎忍不住嘴角的笑意。

    倒是看见她这神态的王怜花心中确信了她性别是女,漫不经心又带了些暧昧道:“若是如此,我可是被你断袖了。”

    “王兄可莫要胡说。”

    作者有话要说:_(:3∠)_更新惹……

    不行了我快困死了……

    还有一章明天肯定更嘤嘤qaq

    下一章白飞飞就出现惹qaaaq

    武侠真的写的卡死了qaq每个镜头都要反复琢磨啊啊啊啊啊【抓头发抓狂中

    我为什么这么想不开写武侠啊啊啊 ;啊啊 ;啊啊啊 ;啊【咬被子哭

    谢谢各位塘主——

    栖川扔了一个地雷 ——栖川塘主,你的第一次我get了!'酷'

    璎珞扔了一个地雷 ——璎珞塘主,野生的塘主么么,包养我这颗小鱼苗么_(:3∠)_
第103章 〇玖伍遇白飞飞
    于凛凛浅浅地勾唇,倒是真如个光风霁月的公子哥儿似的;王怜花饶有兴致地看她一眼;两人很快相携出了成衣店的门。

    “呀,衣服买得太好;这倒看着不像我的书童了。”王怜花带着于凛凛往欧阳喜的宅邸而去,边走还边故意凑近他;作出一副亲密模样。

    看王怜花凑过来,于凛凛以一种自然的男性哥俩好的心态搭上了他的肩膀;盯着他的脸瞧,真真儿是半点破绽都瞧不出来,唇角勾起漫不经心的笑意;眼眸笑意流泻:“我倒是不知道你哪张脸是真的了……莫不是这几张脸其实都不是真的吧?”

    “……聪明。”王怜花被于凛凛以“兄逮咱们哥俩好”的态度勾了肩膀还有些发愣,不过转瞬就反应过来,似笑非笑地盯着她,却是于凛凛态度相当自然。

    两人就这么勾肩搭背地进了欧阳喜的宅邸,欧阳喜见这两人相携而来,立刻迎上前来,陪着笑脸道:“王公子大驾光临,不知这位是……”欧阳喜目光转向于凛凛,只见这位公子的打扮也是华贵,周身气度浑然天成,他可从未见千面公子王怜花与人这么亲密过——尤其还是男人,自然引起了几分兴趣,只见他面容白皙俊秀,却是大大方方十分坦然,倒真是有大家公子的风范,就是这身形削瘦了些,兜在外衣里实在显得瘦弱,比起女子弱柳扶风的身姿更显风流。

    “他是我的朋友,姓朱。”王怜花笑吟吟地侧头望了她一眼,这一眼实在有些亲昵了些,惹得欧阳喜不由怪异地看了王怜花一眼。传言道这位王怜花公子独爱美女,听闻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如今和个男子这么亲密……以王怜花的风流程度,欧阳喜倒是不至于怀疑他是个断袖,但看那亲热劲,还是不由觉得有点怪异,不过那公子无论容貌还是身段,真还不比美女差。

    如此美人,倒也值得珍惜呵护。

    “王公子,你目光若再不收敛些,只怕你明日就要被传是个断袖了。”于凛凛对自己男装扮相实在太自信了,毕竟他也是扮了三个月的男装没被发现,甚至还和jeremy“同居”了快一个月,她也算是颇有自信了。待到欧阳喜带着两人落座后,于凛凛就不由如此调侃道。

    王怜花漫不经心地挑了眉,唇角暧昧笑容弧度未落,一如既往的狂肆,似是完全不在意他人的目光:“那便如何,他们要说,说便是了……更何况,我可确实对你着迷得很。”

    即便知道这人所说的全是不可信的甜言蜜语,大概对着个美女都能随便说的,但听着这话,还真是让人心情不由高兴起来。于凛凛感慨了下王怜花的段数高超后,却是完全没有产生什么心动之类的情绪,反而觉得有些好笑。

    “王兄,我估计很快你辣手摧花的名声就要加上一句‘男女通吃’了,恭喜你的搜集美人之路更广了呢。”于凛凛歪头懒洋洋地调笑了一句。

    好一个优秀俊美的风流公子!

    于凛凛调笑的模样映入眼中,如是观察入微如王怜花也不由在心中赞叹了一句。除去有些优柔的面庞,没有伪装的喉结,于凛凛的神态倒是学了个十成十,他若帮着易容一番,只怕随时都能以假乱真,也难怪王怜花之前要认为移魂之前于凛凛是个男子了。

    人数倒是渐渐多了,这满堂豪杰,竟只有六七个生意人,其他十多个都是神情彪悍的武林豪杰,除去王怜花和自己这样的少年俊杰,便是个清瘦穷酸的干瘦老头,一身青布衣衫洗的发白,仿佛几天没吃饭了,看着实在落拓,偏偏身后还跟着个青衣书童,也是瘦的只剩几把骨头了,只有一双大眼睛咕噜噜地转。

    先出来做生意的是素有“贾剥皮”之称的一白胖中年男子,剃了胡须装得年轻,小眼睛眯着一副精明模样。

    他此番来说是只带了两样东西,第一样是个翡翠琢成的蟾蜍,海碗大小,碧光闪闪,一对眼珠子乃是一对桂圆大小的明珠。

    看着倒是好东西,但这贾剥皮名声不好,如今站得又远,哪里看得清楚。于凛凛凑到王怜花身边道:“依你看,这能值多少钱。”

    王怜花摇扇微微一笑,眼波甜蜜地落在她身上:“怎么的,你想要么?”

    于凛凛奇道:“不是王公子你雇佣我来帮你看这些卖品价值的么。”

    王怜花难得地被于凛凛的如此“敬业”噎了一下,少刻轻咳了一声,无比自然道:“既是我雇佣你,那该是你与我说才对。”

    就于凛凛这角度看来,确实看不出有什么异常,若那翡翠是一整块,明珠的个头是一整颗的话……于凛凛摇了摇头,道:“这翡翠蟾蜍倒是能值个五六千两,只不过……”

    “只不过……”见于凛凛有些迟疑,王怜花接过她的话头。

    于凛凛老老实实道:“这人人品不好,只怕故意弄虚作假来诓人。”

    王怜花见她说的不客气,不由笑了起来。

    而两人这说话间,一身材矮胖看着规矩的买卖人却是花了六千两将这蟾蜍买了下来。等拿到蟾蜍后,发现那明珠是被剖了两半嵌在眼睛上的,登时瘫坐在椅子上,一脸绝望。

    于凛凛不由蹙了眉:“这人此等奸商,竟也能来这地方拍卖,倒也真让人倒尽胃口。”她原身是首富“活财神”的女儿,自然知道这朱富贵虽然对银子肉疼的很,却也一直做着慈善业,她头上这六个哥哥,也绝对当得上是良心商家。自古能够赚大钱的可从来不是这等用计占小便宜的奸商,只有以人为本,才能真正细水流长的赚钱法子。于凛凛自然也很唾弃这等用诈欺手段欺骗消费者的奸商。

    王怜花看见于凛凛脸上的不屑,唇角却是挂上了漫不经心的笑意,不发一语。

    那边贾剥皮却是已经眉飞色舞地开始继续说起来:“兄弟为各位带来的第二件东西,是个……简直是个奇迹!是各位梦寐以求的奇迹,是苍天赐予的奇迹,是各位眼睛从未见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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