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师王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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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师王座- 第48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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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敖铃儿忽闪着月牙眼道:“克丽丝姐,他心情不好,你们怎么不好好疼他?你们不疼他,我都想疼他。”

    瑞克一下从地上蹦起来,瞪着敖铃儿道:“铃儿,你怎么疼我?”

    玉露在背上轻轻捏了他一下,一副你连铃儿也不放过的大色狼模样。

    敖铃儿摇着瑞克的手,道:“瑞克哥哥,我们出去散心,好不好?到你的幻兽森林去玩,好不好嘛?”

    瑞克大失所望,在克丽丝四女脸上扫过一眼,见四女大有香城待腻了,想出去散心的意思,点头道:“好,我们这就去。

    至于出兵西进一事,瑞克压根就没有想到,因为他给军费弄得一个头两个大,一想起这些烦心的事儿就头疼,为了头不疼,干脆不去想,这是瑞克的行动准则。

    敖铃儿大喜,月牙眼都大了好多,拍着小手嚷道:“好耶,好耶,瑞克哥哥,你真是太好了!耶!”

    瑞克坏笑着,指着自己的脸,道:“疼一个。”

    敖铃儿什么话也没有说,在瑞克的脸领上亲了一下,突然之间,飞霞扑面,羞不可抑,一双粉拳在瑞克胸口捶个不停,道:“瑞克哥哥,你坏,你坏死了。”

    瑞克得意地哈哈一笑,换来的是四女的大白眼,意思是说“真是头大色狼”,瑞克心情大好,也不计较。

    说到就做,瑞克带上四女、敖铃儿,还有宁芙十八神卫、鲁光头、阿基斯、水逐秀等人,在没有知会魏莽他们的情况下,偷偷溜出了香城,开始了被后人称为神奇之旅的旅程,这是一次极为重要的旅行。

    晨曦初开,朝阳初升,万道霞光以金色的太阳为中心,洒向大地,把大地照耀成一片金色的海洋。这片金色的海洋,不是大海碧涛,是京唐国的远征军,身上明亮的盔甲给金色的太阳光一照,就汇成了这片金色的海洋。

    击败凤。花明一直是菲因五世的夙愿,提兵赶到云阳要塞下,已是昨天黄昏时分。一踏上断云三角洲这片土地,菲因五世心里就不是滋味,这片土地是他从蓝月帝国的手里抢来的,为大军北进准备好了跳板,更重要的是这是粮仓,拥有了这片土地,就解决了军粮这个一直让他头痛的问题。

    夺取断云三角洲,曾使菲因五世享有极高的荣耀,为他的臣民乐道,称他是京唐国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君主。

    对这一点,菲因五世还是有自知之明的,笑着婉拒美名,“我谢谢你们的好意,给了我这么高的荣耀,我受之有愧,实在不敢当。不过,除了菲因一世,我是当之无愧的!”

    历史似乎老是喜欢和他开玩笑,当他一连击败蓝月帝国五个名将,如日中天的时侯,他却遇到了生命中的克星—凤。花明。当时,凤。花明率领紫云军团这个二线军团到来时,菲因五世还摆了一次庆功宴,预祝再次获胜,掳获凤。花明这个据说是美艳不可方物的美女,作他的妃子。要是掳获凤。花明做他的妃子的话,就可以说完美无缺了。

    然而,事情并没有按照菲因五世的安排发展,凤。花明成功地阻止了他前进的步伐,一次又一次地挫败他的阴谋,使他的辉煌难再,荣耀难续。

    一想到这些往事,菲因五世心里就不是滋味,同时,他的心里也升起一股豪情,心想要是不能在蓝月帝国遭受两线夹击的情况下击败凤。花明的话,他的最好归宿就是断云山的万丈悬崖。

    斗志昂扬的菲因五世催动大军急赶,终于在昨天黄昏时分,前哨赶到了云阳要塞下。对这次北征,菲因五世下足了血本,志在必胜,亲自随着前哨第一批赶到云阳要塞下,望着这座自己费尽心机,花费无数人力物力始终无法攻克的不落雄关,复杂的心情变得翻腾不已,好像翻江倒海似的。

    菲因五世骑在他那匹雪白的神骑上,一双虎目望着云阳要塞,眼里闪现出复杂的神情,仿佛穿透了时空,看见了云阳要塞后面那位有着飒爽英姿的美人。对他来说,这个女人和他上演了多次远在天边,近在咫尺的戏剧,每一次咫尺天涯的上演,都是他的恶梦。

    每一次恶梦醒来,他对那个给他带来恶运的女人的心情就复杂一分,恨意加一分,爱意浓一分,为此,他命令画工根据他的记忆画出凤。花明的画像,挂在自己睡房中。

    往往在深夜爬起来,他会凝视着凤。花明的画像,咬牙切齿地道:“凤。花明,你这个臭女人,我恨死你了。”跟着就会深情地说:“凤,我爱你,我会爱你一万年。爱是没有理由的,也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一定要说一个时间的话,我爱你的时间不是一万年,是生生世世!生生世世!凤,我的爱人,你听见了吗?”多情的眼泪就会顺着脸领流下来。

    晚风微拂,吹得菲因五世征衣飘飞,给他英挺不凡的身姿增色不少,更加的不凡。

第609章() 
南疆的三月,春风还是有点冷,菲因五世一点感觉也没有,嘴里喃喃地道:“凤,我回来了。爱是没有理由的,也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一定要说个时间的话,我爱你的时间不是一万年,是生生世世!生生世世!凤,我的爱人,你听见了吗?”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这句流传千古的情话。

    这句流传千古的情话之所以流传千古,不是菲因五世的痴情,也不是他真的追到了凤。花明,而是因为他是一个真心付出的痴情汉子。后世,少男向少女求爱时就会引用他这句话。

    菲因五世最终湮没在历史的尘垢中,然而他的情话却能流传千古,历史又一次和他开了玩笑。据历史学家统计,历史和菲因五世开的玩笑很多,主要有三个。第一个是他和凤。花明站在敌对立场上,他对凤。花明又爱又恨。第二个是帕金奇向他献计,他曾经一度为之心动,却没有采纳,后来的历史演进,把帕金奇这个卓越的军事统帅推到瑞克的怀抱。第三个玩笑就是菲因五世以悲剧收场,他的情话却能流传千古,成为引用率最高的一句情话。

    菲因五世久久没有动弹,直到夜幕低垂,黑暗再一次笼罩了大地,他才从沉思中醒来,明白这是在战场上。菲因五世命令侍卫打起火把,从侍卫手里接过,没有要任何人跟随,举着火把,控马来到一座小小的山岗上。

    菲因五世多次惨败于此,对这里的一草一木都非常熟悉,知道这座山岗上长有鲜艳的茱黄花。南疆的气侯温暖。四季如春。正宜于鲜花生长。开了一季又一季,始终是香飘山岗。

    菲因五世从马背上跳下,来到最鲜艳的茱黄花前,弯腰采下,嗅了嗅,道:“真香。”

    而后,他露出古怪的神情,道:“凤。你是我的敌人,也是让我钦佩的朋友,还是我的清人,我就送你一束茱黄花。我的尊敬的敌人!我的真心朋友!我的梦中情人!”

    回到阵前的菲因五世,掏出一块洁白的丝帕,咬破手指,用鲜血在丝帕上写下了四个字—“我回来了”,叫来侍卫长,要他把丝帕和茱黄花送进城去,亲手交给凤。花明。

    侍卫长不负菲因五世所望。亲手交给了凤。花明,还带回了凤。花明的口信——“谢谢”两字。据侍卫长说。凤。花明在说这话时,酥胸起伏不定,好像很激动,这让菲因五世激动得不得了,连觉都睡不着了。更让菲因五世放心的是,凤。花明美丽如昔,更加成熟,更加具有女人味,让他眼里闪着异样色彩。

    一到云阳要塞,收获就不错,菲因五世实在是兴奋得不得了,等军队扎下营寨,就要军队连夜练习一首歌曲。依他的严令,要是不能达到他的要求,要军法从事。这可苦了这些小兵兵,连夜练习,整个晚上,军营里都是一片歌声嚓亮,彻夜未停。

    五更造饭,一刻钟用饭完毕,然后列阵。菲因五世出动的是精锐部队,训练有素,顷刻成阵,行列整齐,刀出鞘,弓上弦,枪如林,旗帜飘飞,在晨风中猎猎作响,端的是气势惊人,无边的杀气从阵中透出,只要菲因五世一声令下,足以把云阳要塞碾成碎片。

    中央骑道上,菲因五世一身戎装,在一队侍卫和数十员顶盔贯甲的将领簇拥下,控缰而来,娴熟的马技从他自如的缰绳控制中就可见一斑。身后的侍卫和将领个个人如龙,马如虎,气势如虹,直贯云霄。

    菲因五世来到阵前,立定战马,抬头望着城头上那个一身火红的美娇娘一一着名的不世名将凤。花明,眼里闪着异样的神色。

    凤。花明美艳不可方物,美玉般光洁的俏脸上没有一点瑕疵,哪怕是一点点也是没有,分明的曲线、平滑光洁而突起的脸蛋是那么的完美,就是艺术大师的倾心杰作也不可能有她完美。

    钻石般的美目如夜空中闪烁着的美丽星星,会说话似的,秋水转动间,无边的美丽尽在这一动之间。

    高挑的身材是那么地匀称,堪称完美,胸挺臀翘,小腹处没有一块多余的赘肉,曲线分明,而又协调之至,就是最挑剔的人也是找不到一丝的不足。

    黑亮如瀑的秀发盘起,一个云髻就像戴在她头上的名贵装饰品似的,就是出自名家的珍贵装饰品也不及云髻万分之一。

    小巧的樱唇微微上翘,嘴角始终挂着一个高贵如女神一般的神奇微笑,具有颠倒众生、一笑倾城倾国的魅力。

    窄袖劲身箭装穿在身上,是那么的英姿挺拨,飒爽不凡,火红的凤恺裹在娇小的娇躯上,使整个人衬托得像只魅力四射的火凤凰,让人目眩,让人迷醉。

    和凤。花明这道美丽到极致的风景线截然不同的是瑟梅兹。花明,无论是身材容貌,还是气质来说,都有云壤之别,一个在天地上,一个在地下,让人不得不生出感叹:“龙生九子,子子不同。”

    瑟梅兹虽然穿了一身盔甲,倒有点威武之气,可惜的是,配上他那双让人倒胃口的水泡眼,就让人恶心。这还不是他最让人恶心的,最让人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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