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万总裁,追回前妻和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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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万总裁,追回前妻和宝宝- 第2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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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话就是不再追究的意思了,知知一下子长舒了一口气,她微微仰起脸闭了眼睛,一行眼泪倏然的滑落下来,在瘦小的脸上淌下一抹光亮的湿痕:“谢谢您”

    知知转过身走的很快,走了几步,又扭头看看没有人追她,这才飞快的跑了起来,她小小的身子很快就消失在了楼梯那里,林诗有些愕然站在那里,直到知知已经走了许久,她才缓缓的转过身来。

    那个女孩子,怎么就胆小成了这样?

    **********************

    孟绍轩衣襟半敞,几乎大半个胸膛都裸露在了外面,他的肌肤不像是两个哥哥那样,是健康的古铜色,相反,却极其的白皙,只是,胸口里露出来的部分很清晰的可以看到几个手术留下的疤痕,在那样单薄而又色泽迷人的肌肤上,越发的让人看了怜惜。

    他手指里夹了一支烟,另一手高高的撑在窗台上,间或的会吸一口,然后吐出漂亮的烟圈。

    烟抽的越多,他的眉心就蹙的越紧,声音真是像,他发誓他绝不会听错的,可是

    孟绍轩一旦想起几年前在孟家时和静知初遇的那一幕,就一阵的心神恍惚,有生之年,第一次触到一个女人柔软芳香的身体,虽则狼狈,却是旖旎无比。

    那时他眼睛看不到,跌倒在她的身上,情急之下手掌按在了她的胸口,那一份奇特而又让他心襟动摇的触感,他永远都忘不掉。

    而方才那个女人,太瘦弱,虽然声音几乎和记忆中的那个声音重叠,但是手掌心的清楚的触感告诉他,绝不是一个人。

    他梦中的傅静知,没有这样的干瘪,也没有这样的小。

    一想到过去,孟绍轩就是一阵的烦躁,心里像是燃了一团火,烧的他口干舌燥坐立难安,不知道多少个夜晚,他总会做那种梦,梦中的她看不清脸容,却是温婉可人的望着他笑,她的手抚在他的脸上,让他在一个一个漫长的夜晚中,得到最满足的安慰。

    离开孟家去国外治病的几年中,他不是没交过女朋友,只因为她是他的二嫂,就算他狂放的有邪念,也总要顾及二哥的面子,无奈何只能将她搁在心里,不敢和任何人说。后来听说他们离婚了,他就动了心思,只是因为病情反复,一直拖到今年,才动身回国。

    回国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以自己好友的名义注册了一品静轩房产公司,这也算是,他脱离孟家所作的第一步吧。

    幸而老天还算庇佑他这个不学无术的“混混”,当然更多的是因为他的死党乔子锡是商界天才,所以他这个大少爷只用见天的去公司转一圈,然后笑眯眯的等分红就成。

    可是,回国已经一年了,却还是没有她的消息,傅家一夕倾覆,走的走,死的死,根本就没有人知道,傅静知到底去了哪里。

    那个小小的软软的女人,像是水滴没入了大海中,让他思念到发狂,却偏偏连看一眼都没有可能。

    知知神思恍惚的乘公车回家,靠窗的位置上,她脸望着窗外,眼泪一直都没有停过。

    这些年,她穿最差的衣服,做辛苦的工作,受尽世人的冷眼和嘲讽,自始至终都是咬咬牙就忍过去了。可是今天,当真的有人这般轻薄她的时候,她发现自己还是会没有骨气的流泪,她曾经以为自己的眼泪在离婚那一夜就干涸了,她曾经以为自己的心在静园被强拆的时候就已经死了不会再痛,可是现在,当无可预测的事情一件一件发生的时候,知知才知道,她骨子里其实是那么的脆弱。

    公车很简陋,颠簸着缓慢的很,却还是可以把她送回家,知知其实真的很不想回家,那个家不像家,那个妈妈也不像是妈妈,她拖着疲累的身躯回去,听不到一句暖心的话,她蜷缩在床上彻夜的失眠,头发掉的一把一把,没有一个人温柔的对她笑一笑。

    妈妈认定了她是个不知廉耻的女人,认定了是她的不三不四丢尽了傅家的脸面,丢尽了爸爸的脸面,害死了爸爸,所以不许她再姓傅,所以恨她入骨,如若她不是妈妈的亲生女儿,她真的认为妈妈会在哪天半夜拎着菜刀砍死她。

    她没有错,却被所有人认定是罪大恶极的“杀人凶手”。她从来洁身自好,却还是会在走过人群时听到别人骂她下贱,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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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她从来洁身自好,却还是会在走过人群时听到别人骂她下贱,婊子。

    这个世界,向来是颠倒的,她此刻不再是千金小姐,不再是孟家的少奶奶,她只是住在简陋出租屋里的宋知知,一个有着干净的灵魂肮脏的身躯的卑微的女人。

    好在,她心气向来不高,富贵也罢,贫穷也罢,她都可以很快的适应,并不会自怨自艾,以前的优越生活,已然是逝去的镜花水月,何必还要苦苦的流连呢?

    她去抱怨,或者是哭诉,追忆过去的光鲜,有用吗?天上不会掉支票给她,妈妈的病也不会一夜好转,她照旧不工作就要饿肚子。

    知知有一个最大的优点,也同时是一个致命的缺点,她很认命,所以在老天安排了这些苦难之后,她一句抱怨都没有,默默的听从了命运的安排。

    知知下车的时候,正是初秋的黄昏,如血的残阳密布了天空,勾画出瑰丽动人的画面和绚丽光芒,知知默然的站在路边站台那里,今天下班比较早,她可以有一点充裕的时间留给自己。

    一个人沿着离家相反的路走,步子是轻快的,低垂着头走的很慢,偶尔的汽车喇叭声会把她吓一大跳,呆立在路边许久,直到车子走的看不到了,她才平息了心跳继续向前。

    她是那样的胆怯,害怕人群,害怕车流,害怕一切突兀的响动。

    记得刚刚搬到那最便宜的出租屋里时,每晚知知都害怕的睡不着,窗外任何一点风吹草动都会让她吓的一身冷汗,因为她的名声早已传开,那些混混或者是地痞见了她都想过去骚。扰一下,甚至晚上还有人会去敲她的窗子。

    每当这时妈妈都会疯子一样拿了菜刀跑出去骂人,骂的那么粗俗,那么难听,那些男人吹着口哨逃跑了,知知就坐在床上捂着被子无声的哭,她不敢发出声音,哭的几乎都要虚脱了,哭的真想就那样死了去找爸爸算了。

    可是她没法死,她死了也不敢去找爸爸,死了也进不了天堂,她只能当一个孤魂野鬼,受尽欺凌。

    爸爸临死的时候嘱咐她一辈子对妈妈好,她若是连爸爸的遗愿都无法完成,她自己也不会原谅自己。

    所以,这些年来,她几乎快要撑不下去的时候,就会跑到爸爸的墓地上坐一会儿,只是说一说话,看看爸爸的照片,就会重新的注满勇气。

    那么长的路,那么多的路,那么复杂的城市街道,那么大的世界,她却是走到了那里。

    曾经和他欢爱的酒店,早已经变成了一栋极大的写字楼,而酒店斜对面的那家咖啡厅,已经成了一个充斥着声色犬马的夜店。

    她和他所有的纪念,一点点的消逝,被这个飞速发展的城市给淹没,抛弃。

    知知就安静的站在那里,自始至终浅浅的笑着,她笑的很小心,笑的很美丽,拔地而起的高楼掩盖了摧毁了她记忆中最后的幸福,她竟然没有心痛的感觉,一颗眼泪也没有掉。

    在爸爸面前,在傅家面前,在静园面前,她的一点点卑贱的强求的幸福,还有什么意义呢?

    不如忘掉,不如忘掉。

    到了下班的时间了,街道上开始嘈杂热闹起来,知知背道而驰,繁华的街景是她落寞的背景,她低着头,那么瘦小的身躯,却是打不垮的,就那样缓慢而又坚定的走着。

    头发剪的短短的,却更衬的脸小而精致,因为瘦,一双眸子越发的大起来,黑亮黑亮的,她穿的衣服很普通甚至很旧,可是她就那样怯弱的走着,这世界却好像就她一个人一般,在人群里,一眼就可以看到她的存在。

    知知走的毫无留恋,她再也不会出现在这里了,就算是必须要路过,她再也不会看一眼那写字楼和夜店了。

    **

    这是洛杉矶早晨的七点钟。

    庭院中的花园里,各色娇艳的花卉间种着一簇一簇的栀子花,白白的,小小的,在暖风里微微的摇曳着,羞涩可人的模样。

    沈曼君手里拿着一把小小的喷壶,身上只披着白色镂空的蕾丝晨褛,她有一头很漂亮乌黑的长发,收拢在一侧垂在胸前,没有化妆,脸上是有些慵懒而又迷人的神情,专注的望着那些花,唇边绽出美丽的笑靥。

    孟绍霆洗漱完毕,裹了浴袍出来,透过巨大的玻璃墙,就看到曼君的身影,他眸色稍稍的顿了一下,就转身去衣柜里面取衣服。

    黑色的衬衫都被曼君换成了她喜欢的白色,孟绍霆还是微微的皱了眉取了一件出来套上,他站在镜子前打领带的时候,曼君从后面抱住了他的腰。

    脊背微微的一僵,孟绍霆眼底流泻出温柔的一抹笑靥,照旧娴熟的打领带,缓缓说道:“起这么早,休息好了?”

    曼君的脸一下子就红了,她两只小手在他腰际狠狠的掐了一下,嗔道:“绍霆”

    孟绍霆低低笑起来,那笑声像是从他的胸腔里流泻出来的一般,他打好了领带,转过身来,曼君看到一张如斯俊逸的脸出现在自己的面前,那样的清晰。

    她心中涌上强烈的幸福感,却又伴随着微微的惶恐,这个男人,终于,是她的了吗?

    孟绍霆看到她脸上幸福的红晕,眸子里依旧是那种懒散的笑意,他伸手捏住曼君的下颌,低了头去吻她,曼君欣喜的一颤,小手柔软的缠上他的身躯,温柔的回应

    孟绍霆吻着,却是微微的恍惚了一下,曼君的身上,带着栀子花的浅浅香味,这香味,他记得很清楚,是某个人最喜欢的味道。

    他略一迟疑,曼君就羞赧的颤动着睫毛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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