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疯魔,不红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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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疯魔,不红楼- 第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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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胖丫磕了头,爬了起来又问:“哪位是鸳鸯姐姐啊?”

    赖嬷嬷指了指宝雁说:“你们小姊妹这是甚缘分?可是要一辈子飞在一起呢?”

    新晋的鸳鸯小姑娘此时已经完全回过神了,便拉了胖丫,不,是鹦哥的手,一齐朝赖嬷嬷行礼,口中还说:“我们纵能飞,也得托赖着嬷嬷这股东风呢!”

    “瞧瞧,把这丫头兴的!赖嬷嬷往日总赖着老太太,如今啊,自己个儿也被人赖上了!”

    “我倒要看看,是我赖,还是你这张嘴赖?”

    赖嬷嬷作势要去拧可人的嘴。

    贾母搂了鸳鸯、鹦哥在一旁观战,自荷花宴来第一回如此开怀畅笑。

    “你说邦妮这时在做什么?那个叫红楼梦的世界,不知道是不是也像霍格沃茨这样有趣!”

    本森一大早就起床了,这里可是魔法世界,睡觉简直就是浪费时间。

    比尔还是无精打采的,直到吃完早饭,海格说要去对角巷买魔杖他才打起些精神。

    对角巷在伦敦对吧?比尔振奋极了,他甚至开始求海格把他随便扔在伦敦哪里,他乐意当个麻瓜,长大了继续做个医生,那才是他的世界他的人生!

    “你傻啦?这是书里的伦敦,不是咱们地球上的伦敦好嘛!”

    本森无奈地看着比尔,觉得自己终于可以在智力上碾压他一下。

    “你宁愿当麻瓜?别闹了。任何,我是指任何说自己对魔法不感兴趣的人,都只因他还未曾真正尝过魔法的滋味。相信我,孩子,到了对角巷,拥有了自己的魔杖,如果你还想做麻瓜……嗯……那——是不可能的。”

    海格好像讲了个世界上最可笑的笑话,把自己笑得地动山摇。

    等他们真到了奥利凡德魔杖商店,本森头一个冲进去,兴奋提着要求。

    “噢,敬爱的奥利凡德先生,我想要冬青木和……和凤凰羽毛的魔法杖,最好十一英寸长!”

    “不要说话,孩子。我在量你鼻孔间的距离呢,你厚厚的嘴唇一动,他们也老跟着变化。”

    奥利凡德先生认真地在本森身上量上量下,过了一会儿又嗤笑一声:“每个孩子都想要一只那样的魔杖,因为哈利有同样的一只,对吧?”

    奥利凡德摇着头扔出了一堆魔杖让本森挨个儿试着,又去量起了比尔。

    比尔扭来扭去别扭极了,他不习惯陌生人靠近自己。

    “啊!”本森惊呼着,他手中拿着一根十四英寸的细长魔杖,魔杖头部闪耀着夺目的金色光芒。

    “梧桐木,凤凰羽毛,完美的搭配。”

    奥利凡德笑了起来,对本森说:“我相信你们一定会相处愉快!我的直觉告诉我,你是个爱冒险,渴望刺激的孩子,就和你手中这根魔杖一个模样!所以,千万不要熄了你冒险的心,不然,你的魔杖真的会发火哦!”

    直到好多年后,本森挥着这根魔杖想给自己来桶爆米花时,忽然燃烧起来的魔杖才让他明白,为何老奥利凡德先生会那样说。

    “接骨木!龙心弦,十英寸。”

    奥利凡德死死盯着比尔,像要把他印在自己脑海里。

    “所有能制作魔杖的木材中,最稀有的就是接骨木!每个拥有这种魔杖的巫师,都注定不凡。孩子,这样复杂但精彩的人生,你准备好了吗?”

    比尔恍若无闻,此时他的心神完全笼罩在魔杖传递给自己的一股强烈的暖意下,那股暖意甚至暖到有些发烫,让他的整颗心、整身的血肉都险些沸腾起来了。直到那暖意冲刷他的周身一次又一次,缓缓停息,比尔才开始大口大口喘着气,像是一个濒临窒息的人重回空气里。

    本森的魔杖要六个金加隆,比尔的则要七个。

    奥利凡德先生微笑着看向海格。

    “鸳鸯!鸳鸯!鸳鸯呀!”

    金陵城,金家小院内,翔哥儿围着妹妹左一声,右一声,已经叫了十来遍这个新名字了。

    鸳鸯捂了耳朵,无奈地看着这个猴儿一样的哥哥。

    “老太太怎想的,又是鸳鸯又是鹦哥的,怎都跟鸟儿摽上劲了呢!”

    金彩家的抱着女儿说道。

    “老太太也是你说得的?不管鸳鸯还是鹦哥,名字有甚要紧?要紧的是,咱们女儿啊,这回可是真正在老太太那里挂上名牌了!”

    金彩笑眯眯看着女儿,心想自己这一家子可算是熬出头了。

    而街头儿的良婶子一家,此刻也是笑声不断。

    “姆妈,我能到了老太太跟前儿,还真亏了宝丫,啊不,鸳鸯的功劳呢。没有鸳鸯,哪有我鹦哥哩?”

    鹦哥仍旧晃着她的小胖胳膊,冲她姆妈猛夸鸳鸯。

    “我就说那孩子是个有来历有造化的。打小儿那机灵劲儿就百不出一!这不,大难不死,果有后福!我鹦哥现也算沾了鸳鸯的福,以后这日子啊,就越过越平顺喽!”

    良婶子高兴地合不拢嘴。

    “姆妈,如此一来,咱们家说不得就要跟了妹妹一起进京了呢。”

    鹦哥的哥哥陈书新对这即将到来的生活变化兴奋又忐忑。

    “进京怕甚?我早就想离了这污糟地方了。自从倩儿……哼,她那黑心的娘现下也不知如何悔青了肠子呢。”

    良婶子拍了拍自己儿子的肩膀忿忿不平。

第19章 (4)三生珍照照真今生 一魔持刀刀饬心魔() 
陈书新见母亲提起了和自己定过亲,但终是被其母送与富翁做妾的赵倩儿,黯然地咬了咬嘴唇。

    “自去年新哥儿跟着吴师傅做了府里小账房,那婆娘就已悔了呢。想当初胖丫阿爹前脚儿去,他们家后脚儿就求了东府珏大奶奶跟前儿得脸的管家娘子来退了亲!只当我们家失了管事的差事再起不来了?没见过这等不要脸皮的人家儿!哎,只可怜了倩儿好姑娘……”

    书新奶奶看自己孙子垂了头,握了拳,赶忙咽了余下的话。

    “籁籁,别再叫人家胖丫啦!要叫鹦哥呢!”

    鹦哥晃着她籁籁的胳膊娇声娇气拖着长音叫道。

    书新知道妹妹是在故意逗大家开心,于是也舒了口气,冲自己家人灿灿笑了起来。

    一家人复又欢欢喜喜讨论起去京城的事来。

    ……

    金陵城东,一处不显眼的小宅院内。

    “爷,贾雨村先是被小的们扮做地痞打劫,后又被送上了去姑苏的船,现身无分文,流落在苏州一间小庙里卖字为生。”

    “很好。勿再理他。要紧的是,那孤雁女孩儿找寻得怎样了?。”

    “小的们找遍了金陵城姓顾或辜的,又或者名字里有雁字的六七岁女孩子,并无爷要找的那一位。”

    “废物!”

    黄肃看着眼前惶恐跪下的黑衣男子,心中却是比他还要更惶然。

    “额角有个浅坑伤疤,双颧有雀斑,如此明显的样貌,你们竟找不到?废物!”

    黄肃扬手朝地上狠掷了一只茶盏,“啪”,一道碎瓷划过地上那男子的额头,那人紧了紧身子,却也不敢大动。

    “我现是顶着巡查陵江的圣命出来的,这几日潜到金陵城已是冒险,要是被人捉住踪迹,京里那几府可不会放过我。而且再有几日,我便不得不起程返京,要在中秋前赶回,更有太后千秋盛宴这件了不得的大事……可是这金陵城中的事儿若是还没个头绪……”

    黄肃一边说一边漠然地盯着地上的碎瓷片。

    他顿了一刻,随即又道:“即是这般光景,那贼老天也怪不得我心狠了。”

    黄肃将下属招到近前,一字一句吩咐道:“不要再查姓名。但凡是有那两处形貌特征的六七岁女孩子,不,凡有一处吻合的……杀!”

    说完吐出一口郁气,黄肃挥挥手叫那下属退下。

    他独自坐在桌边,将手腕上一串血红的玛瑙珠子捋下握在手心儿,一把一把将那珠串握得咯吱咯吱做响。

    人若不对人家狠,那就要等着人家对自己狠。

    黄肃心想,自家如今既做了这般的天潢贵胄,生就该踩着人的脸走路的,而且那被踩的说不得还要给自家道一声儿谢。

    如此,纵杀她几个小姑娘,又算得了什么?

    一将功成万骨枯,那也不过是一将功成而已。

    若是一王欲要功成呢?若是一皇呢?又或者,若是一国呢?!

    为国捐躯,幸甚何哉!

    黄肃如此想着,便觉得那些即将要被他杀死的孩子理应感谢他。

    他重新又把手中的玛瑙串子戴好,站了起来走至门口,对门外守着的下属交待了几句,便紧紧关了屋门回到椅子上坐定。

    黄肃从怀里掏出了一把牛皮刀鞘装着的匕首,那刀鞘和随后取出的匕首乍看都毫不起眼,既没镶宝,也没嵌金,就连花纹装饰也一概不见。

    可是,如果有现代的刀具收藏家看见,一定会认出,那把匕首居然是世界闻名的MadDogATAK——美帝产的“疯狗”高级战术突击刀!

    乌黑的刀柄材料是一种未公开的神秘黑色环氧玻璃,看起来普通极了,可一旦握在手上,所有人都会感觉到——舒服。

    极其符合人体功学的刀柄形状上,有处独特的食指凹槽,可以让人在看不见的情景下也能仅凭手感快速找到握刀的位置。

    冷色调的银中带乌的刀身呈流线形,没有任何花纹,只有冷冽的金属寒光。

    刀身材质为高碳工具钢,刀锋硬度为HRC62…63,保持性绝佳。

    刀尖、刀脊及柄芯硬度则为HRC50…54,弹性韧性世间少有。

    冰冷的数字标准或许叫人看不懂,可拿过这把刀的人都懂,这是一把只适合杀戮的刀。

    这也是一把不可能出现在红楼世界里的刀。

    因为它面世于1980年代。

    但是现在,黄肃却从他自己怀里掏出了这把刀,还用他的右手拿起了这把刀。

    他想干什么呢?

    黄肃右手斜拿着那把军刀,认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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