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骨惊婚,首席爱妻如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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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骨惊婚,首席爱妻如命- 第44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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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葛婉怡怔了怔,倒是不知道该怎么接话了。

    好在孩子被大人教的好,也极其有礼貌懂事,到最后一人抱着霍启维的一只胳膊算是抱了抱。

    两个孩子看着他,霍启维将手里求的护身符给安安和然然一人一个系在脖子上,“一定会保佑孩子们平平安安的。”

    知道这是外婆的朋友,还提及了爸爸和妈妈,安安和然然倒是很听话,没有半点对霍启维的排斥。

    孩子幼嫩雪白的脖颈,红丝线的祈福护身符,看着眼前的外孙和外孙女,葛婉怡有种曾经她看着之诺和以濛的错觉,明明她还没有好好做一个母亲,怎么一眨眼的功夫就成外婆了。

    一杯茶喝了一半,叹了一口气,她说,“时间不饶人啊。”

    “是。”霍启维站起身,将窗子关上挡住了窗外的山风。

    一盏茶,一扇窗,静坐在这儿,葛婉怡对面坐着的就是霍启维,将近六十岁的年纪,岁月在他们脸上都或多或少留下了很多印记,老了,终究是老了。

    明明当初那么熟悉的人,现在坐在一起却说不上一句话来。

    窗外,风吹着树叶沙沙直响,最后想了半天,她最终只问了一句,“一直打算就这么呆着了吗?”

    “这样也没什么不好。”他笑,很久没再笑已经忘了如何笑。

    “你觉得这样好,那就这样吧,人总该向着自己愿意生活的方式生活。”

    “您说得很对。”霍启维看着她说,“浮世凡尘琐事繁多杂乱无章,你身处在那样的地方,我怕是什么都帮不了你了,可如果要是哪一天你觉得心里不痛快,你就来这儿坐坐,我还能给你沏壶茶。”

    “好。”她浅笑。

    这样也好。

    不爱,不牵挂,夕阳之年已经没有任何心情再想其他,那些牵扯不断的心事早已经留在了过去,留在了美好的大学时光,留在了曾经年少的梦里,像一朵花从尘埃里开到太阳下。

    而,他们是最普通也最平凡的关系,知音,故人,也是朋友。

    像是被他离别前的一句话说动了,心里一直淤积的东西终于融化开。阴差阳错,被命运分开将近三十多年,终于也算有了个结果。

    后来的很多年里,春夏秋冬,四个季节,每一个季节都会有位老太太上山来看看,说是来见常空师傅的,两人却也不见得能说几句话。

    就是那么坐着,静坐着,似乎很近又似乎很远很远。

    …本章完结…

【004】用我的生命,用我的全部爱你(完)() 
2012年末,过几天就是华人的新年。阅

    英国,库姆堡。

    大雪覆盖了庄园,所有精心种植的桔梗花茎叶被雪覆盖后变得一片荒芜,白雪皑皑,整个世界是最纯净的白。

    有赶上早班的英国人形色匆匆得走过附近的庄园,到不远处的站牌等公交。寒风呼啸,雪花纷纷扬扬,又到了英国一年一度最冷的季节,即便身为苏格兰人的克斯汀娜都因为这样的寒冬而受不了的瑟瑟发抖,裹紧了身上的大衣为了赶早班车她索性奔跑了起来,刚开始奋斗的年轻女孩子,并没有钱能付得起城市的放假,这么住在市郊区,这一带居住的人并不是很多,走着走着直到路过附近的庄园,她还是像往常下意识向里望一望。听附近的人说住在这里的是一位来自亚洲东方的男人,有人说他得了重病不常露面,面目吓人,起初克斯汀娜只是好奇,因而逐渐有意关注发现了这个小庄庄园内开的紫色桔梗花,越来越好奇这儿的主人,一直到那次大雨,她忘了带伞一身的狼狈,跑过这儿的时候,却阴差阳错的有幸见了这位东方男子,并不像别人所述的可怖,身形修长略显消瘦,脸上的五官英俊,递给她伞的时候笑容温润,让人觉得很温暖。只是,偶尔轻咳,让人看得出他身体不是很好。

    可,病容又怎样?

    那样夏季的一个雨天,克斯汀娜见了这个男子一面,自此之后便再也不曾见过他,虽然每天上班都要经过这儿,但是她却没有一次鼓足勇气去看他。

    这个年纪的女孩子,一旦被男人所吸引,内心只剩下无止尽的浪漫幻想和有意无意的挂念,并没有什么多的奢望,也许只单纯地期待着偶尔会再见他一次。

    这个冬天下了雪的早晨,她下意识地向里望,有些难以置信自己又一次看到了他,这么冷的天,他这样身体差的人却在雪地里静静地站着,像是在想着什么,陷入了自己的思绪中。忘记了自己要赶的早班车,她驻足,看着他的背影,想象他这样来自异国他乡的人,会在大雪天里想着谁,而被他思念的女子又该长得是什么样子?

    无奈地笑笑,不一会儿克斯汀娜回过神,觉得自己想得有些多了,也许他只是感叹雪下得真大呐。

    ——艾维斯&宁先生,早上好啊。

    心里默默地说了这么一句,女孩子转身跑进雪地里,脸颊被冻得红扑扑的,她却笑着向前跑去赶早班车,心里想着如果每天早上能见到他就好了。

    伸手接住飘落的雪花,随着雪花一点点融化,她觉得这个冬天也没有那么冷。

    宁之诺站在雪地里,很久,很多天出了昏迷和药物治疗的卧牀,他已经很久没有再出来过,阿濛小时候不喜欢医院,虽然他以前总是陪着她在那儿待,但是终归他和阿濛是很相像的,宁之诺也有些厌恶医院,厌恶那儿机械的冰冷和空气中散发着消毒水的味道。他不愿意住院,就一直卧牀在这儿的庄园里。

    难得今天不用药,苏醒过来的时候竟然下了大雪,很美的雪,阿濛小时候最喜欢。

    “外面这么冷,你怎么站在这儿?”安琳出来将大衣盖在他肩头,对着他虚弱苍白的脸有些无奈。

    “安琳,咳咳——”轻咳了两声,宁之诺问,“你喜欢冬天吗?”

    知道他难得出来,不愿意回去,安琳便就在外面和他闲聊,“冬天这么冷,寒风呼啸,我呀最不喜欢冬天了,小时候冬天总不愿起牀。”

    “是么?”宁之诺笑笑,说,“我和你一样,总觉得冬天冷的要命,可阿濛喜欢冬天,她喜欢下雪。”

    “南方很少见雪的。”提及幼年,像是陷入了回忆,安琳想到自己很少看到几次雪,又说,“那个时候总希望能考到北方去念大学,到最后还是留在了a市。”

    “安琳。”

    “嗯?”宁之诺靠药物治疗昏睡的时间越来越长,难得他精神好,两人闲聊,安琳也配合他。

    “今天是几号了?”

    “圣诞节刚刚过去三天,12月28号。”

    “就要过年了呀。”

    “是啊。”

    望着扑簌簌下落的鹅毛大雪,之诺说,“安琳,我想回国一趟。”

    神色骤然变得窘迫,沉吟了半晌,安琳才问道,“在这里不是挺好的吗?怎么突然想要回国?”

    “新年那天我想要去首都看升国旗——咳咳——”之诺浅笑。

    安琳怔了怔,有听到之诺的咳嗽声,她拧眉而后终于答应了他,她说,“好。”

    “回去吧。”他说。

    “不继续待一会儿了?”安琳还没有反应过来。

    “既然决定回去,就好好收拾一下暂时回去要带的东西。”

    看着转身回去的人,安琳嗫喏,“机票还没有订,用得着那么着急?”无奈地摇了摇头,不管了,只要他高兴,随他去了。

    2012年12月28号夜航班,自从安琳和之诺来到英国后,他们第一次回国,没有回a市,反倒是去了首都北京。

    12月29号下午,飞机抵达首都机场,宁之诺和安琳住在距离首都**很近的一处宾馆里。

    2012年12月30号晚上,等之诺吃了药,安琳在他的房间久久地坐着没有离开的意思。

    水杯放在一边,之诺问,“有什么事想和我说?”

    “住在这儿,会觉得难受吗?”

    这次回来匆忙,也没有让私家医生跟着,安琳想着就这么问了一句。

    “很好,完全不用担心。”

    “药要按时吃,你早早休息。”说完了安琳起身,之诺应了她一句,“你也是。”

    就那么静坐着看着她一步一步离开,直到走到门口原本关上的门,又再次被人从外面推开,安琳进来,看着之诺说道,“我找人查到了她最近的方式,难得回国一趟,你要不要见见她?”

    从茶几上抽出一张白纸,安琳在上面写了一串数字,“晚安。”她匆匆出去,关上门的瞬间靠在室外的门板上叹了一口气,终究还是忍不住这么做了,他不说,她知道的,他回来,一定非常想见苏以濛,毕竟下一次,也许——

    安琳起身走向自己的房间,觉得松了一口气,又觉得心里莫名空空的。

    室内。

    之诺看安琳留给她的那一串数字,之前他向她提及过,他也知道她早就托人查到了,他想等她愿意亲自给他的时候,到最好还是像他想的一样,安琳委实是个好女孩,她再三犹豫还是给了他以濛的方式。

    很久都没有再听到过她的声音,今天太晚了,怕扰了她,他想明天再给她打电话,可这么一来,他这一晚倒是真的有些睡不安稳了,躺在牀上翻来覆去想了很多,想要怎么开口,怎么和她说话,先问她过得好不好,还是先问她要不要过来北京。

    就这么想了一晚,直到凌晨他才满腹心事地睡过去。

    第二天,吃了早饭,他就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里,因为生病他已经很久没有碰触过自己的手机了,用了宾馆里的电话,一直到现在他都足够镇定,却还是在握住电话的那一瞬忍不住有些颤抖,12月31号,2012年的最后一天,他终于拨了那个号码。

    没有任何问题,电话接通了,等待被人接起来的就那么几秒,他觉得无比的漫长。

    直到终于有人接通,“喂——”久违的嗓音,让他一刹那有些抑制不住的欢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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