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杀游戏(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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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杀游戏(全)- 第4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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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
  可是,让他没有料到的是,当一个人长期处于紧张的状态下的时候,一旦松懈下来,反倒要比让他上战场杀敌更加的难受。尽管找了一座大城市生活下来,但是他却发现自己除了杀人之外没有用武之地,没有其他的技能可以让他找一份正常的工作。做保镖?他也试过,可是他在“兵营”的训练和战场上的磨砺让他杀惯了,下手已经没有轻重。一旦出手,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绝对不会妇人之仁,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这句话他早就烂熟于心。所以正是因为如此,差点误伤了别人的小命。
  他变得整日无所事事,变得昼伏夜出,倒不是因为他学会了大城市里的夜夜笙歌、花天酒地的生活,混迹酒吧,而是他发现了一个不错的去处,能让他充分发挥拳脚的地方——地下搏击俱乐部。
  既然说是地下的,自然是见不得光的那种。搏击俱乐部的规则很简单:以自己为选手和赌注,参与这种擂台搏击是自愿的,但每次比赛之前还是要签下生死令,表明生死与俱乐部无关,可如果每次赢了比赛,还能得到一笔相当可观的报酬,其实就是别人压在你身上的赌资。当然,王天霸参加这个俱乐部自然不是为了钱。钱,他有的是。这些从俱乐部里赢来的报酬还不及他当年在战场上挣来的一个零头的零头多。他只是为了让自己不闲着,保持身体的灵活性或者说是通过这种比赛,来消除他所期望的“和平”真的到来时给他带来的折磨感。
  只是他并没有想到,自己有一天会突然莫名其妙的来到一个名为“逃杀游戏”的鬼地方。这还得源于一次比赛之后。
  那场比赛是他自从加入地下搏击俱乐部以来最为艰难的一场比赛。因为对方也是一个退役的雇佣兵,和他的情况大概相仿。所谓“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对方一出手,一过招,王天霸心里自然有数,对方是个什么样的角色,所以他自然是不敢轻敌。只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对方竟是那样的难缠。好几个回合愣是不相上下,不分伯仲。两个人均是招招狠毒,步步要人命,可就是伤不到对方分毫。擂台上打着的两个人累的不行,就是不见有对方稍微示弱一点;擂台下看着的众人紧张的不行,就是吃不准哪一个最后会被对方打死。
  那场比赛进行了很久,直到天亮也没有分出胜负,最终只能破天荒的以平局告终。正当王天霸郁闷的走出俱乐部的时候,也许是因为激战了一夜,尽管身上没有大伤,但多多少少也有些小伤,又是一时大意,不知道怎么回事竟然昏了过去。醒来的时候已经身在一个密闭的房间里,并且被一个录音机告知要进行一个游戏。
  他开始自然和众人一样是不信的,却眼看着一个活生生的人被突然爆毙于自己的面前的时候,见惯了血腥与杀戮的他还是震惊了。因为那种死亡的方式和速度是他前所未见的。如果有比残忍和血腥的杀戮更为严苛的词来形容的话,那么一定是那些他说不上来的形容词汇。
  不过因为他从小以来所处的环境和这个游戏给人的感觉差不多,都是整日生活在死亡的边缘,倒也让王天霸没有多么的不适应,倒是很快就适应了这游戏中的生活和规则。这就好像他在以前的“兵营”里面一样。只要遵守游戏规则完成任务,你的生命就会有保障,不会有任何危险。再加上他自身本来就具有或者说是后天养成了几乎与“杀手”的本领,单是从武力上来说已经不再畏惧身边的对他造成的威胁,他只要遵照游戏规则来行事就好。至于什么时候能从这个游戏中逃脱出去,他倒是不怎么在乎。反正孑然一身,在外面的世界和在游戏的世界里对他来说都是一样的,而有些时候,他甚至更加习惯这场逃杀游戏中的生活。
  王天霸睁开眼的时候,发现自己正躺在一条昏暗的过道里,周围没有一个人。他向来就是那种独来独往的性格,所以对于身边忽然不见了其他人的问题,他根本毫不在乎。坐起身,揉了揉有些酸疼的后脖颈,习惯性的扭动了两下。看到离自己不远的地面上放着一个银色的录音机,轻叹了口气,知道游戏又要开始,便不再犹豫的按下播放键,“王天霸,你好,恭喜你顺利通过了第三关的游戏,成功晋级第四关——四日杀戮!本轮的游戏只有你一个人去独立的完成,只要任务顺利完成,便可继续继续进行本关的游戏,若是游戏任务失败、后果:引爆!游戏的规则很简单,杀死秦铮!”

  53、单独任务4死亡之恋 。。。
  巍然、一个其貌不扬,瘦骨嶙峋、身高有限的普通男子,一个正直的人民教师。也许是老天爷和他开了一个不怎么善意的玩笑,使他的性取向成为让人可耻的、变态的、畏惧的、黑暗的隐晦。
  他不喜欢女人、也不喜欢男人,不喜欢儿童、当然更不喜欢皱巴巴的老者,因为他喜欢的东西是没有生命的、冰冷的、僵硬的尸体。你要是问他为什么会喜欢死人?若是几年前还没有发现自己有这个癖好的他,一定会摇着头摆着手,很认真的否定自己会有这种见不得人的“癖好”。当然,他自己也深感痛苦。面对着自己身边的活人,不管是再多么的美若天仙,他一概毫无兴趣。
  起先,巍然并不知道自己是个让人可怕的恋尸癖,最早的时候,只是单纯的认为自己是个对女人不感兴趣的同性恋,其实这已经让他足够痛苦的了。要知道作为一个七零后且年近四十岁的他而言,在他开始对性懵懂的时代里,仅仅是作为一个被掰弯的同性恋者,就足以令人不齿了。那个年代,哪像现在这么开放,同性恋人可以大大方方的手牵手走在马路上招摇过市的晒恩爱,情到浓处当众亲吻也不是没有的。但是,他二十岁刚出头的时候正是九十年代初,社会的风气还没有这么的大胆开放,虽说也开始逐步的接受来自国外的新潮流、新思想、新风尚,但是对于“同志”们的出柜问题,还是非常非常保守的。不用说自己的这种情况不能对家里人说明,对亲戚朋友之间更是不敢提起。这是一件多么丢人的、见不得人的事!
  这让他变得自卑起来,但同时,他也知道性取向是人无法强行改变的东西,尽管有很长的一段时间让他自己都无法接受,可是时间稍长,只能逼迫自己放下。让作为喜欢男人的自己,开始关注身边合适的男人,并且试着与之交往。
  可是问题又来了,他以为自己是喜欢男人的啊!可是为什么他面对自己的爱人,却没有半点性趣?这是为什么?!难道自己是恋童癖?!
  这一认知再度让巍然接近于崩溃地带,恋童癖!是非常不健康的一种心态。说他不健康,并非是歧视这种情感,也许真的有美好的情感发生在恋童者与萝莉或者正太之间,就像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笔下的《洛丽塔》一样,但是也有一大部分恋童癖,并不会对他们喜欢的孩子们付出真挚的感情,很多只是把孩子们诱拐来之后强迫其与之进行xing交,这不仅残害了青少年们的身体健康,更是摧残了孩子们稚幼纯洁的心。所以当巍然以为自己并不是真正的同志,并且疑神疑鬼的怀疑自己是恋童癖的时候,着实对自己感到失望到底。
  为什么自己就不能正常一点?喜欢个女人,结婚生子?一会儿怀疑自己是同志,一会儿又怀疑自己是恋童者。他要疯了!真的要疯了!
  没有谁是从一开始就是天生的坏蛋或者变态,古言有云,“人之初、性本善!”他巍然以前自然也是有正确的价值观、世界观、道德观、审美观、爱情观的五好青年。
  当他意识到自己可能是恋童者之后,自然不会立马诱拐一个孩子来做些让他下地狱的事情。他只是理智的观察自己,留心身边。他倒要看看自己究竟是不是真的有这么个怪癖!
  所以他开始经常徘徊与一些小学学校附近,偷偷的、不张扬的暗自观察自己对那些小萝莉、小正太的感觉。而且很快他心里就有了了然,他并非是那种不道德的人。并且暗暗的松了口气。
  只是,他的年纪越来越大,始终都找不到合适的对象,家里人也开始催促他快点找个女朋友带回家看看,要是家境条件各方面都合适的话,就赶紧结婚,生个孩子,好为老巍家继承香火、传宗接代。
  巍然很苦恼,他是个上过大学,受过高等教育的人,自然是有自己的想法。
  以前学生时代的时候,他就想将来找个自己喜欢的女人,这个女人不用特别的漂亮,只要自己看着喜欢、会做些家务、如果可以最好是能烧得一手好菜,如果不会做饭,只要夫妻两个人恩爱,就算让他做饭也没关系,另外最重要的是要孝顺自己的父母就好。这就是他的理想型。
  可问题是,他发现了自己既不喜欢女人也不喜欢男人,又不是恋童者,难道喜欢老人?
  巍然不用去证实,立即打消了自己脑海里荒诞的想法。可是他到底喜欢什么样的人呢?难道恋物?应该不是,他也给否定掉了,因为他基本上没有什么特别喜欢收集的东西。
  不过家里的施压还是让巍然觉得焦头烂额,他是个孝顺的孩子,自然不能太过违背父母的意思。既然家里催得紧,那么就按照父母的意思相亲、结婚吧。
  他也想好了,他只是不知道自己究竟喜欢什么而已,反正如果自己真的是同志的话,也断不可能带个大男人回去告诉父母说,这个男人是你儿子未来的“老婆”,所以不管他到底是喜欢啥样的人,除了女人之外,都是不被接受的。而且其结果只能是乖乖的接受家里的安排。
  很快,在长辈们的安排撮合下,巍然认识了他的妻子,并且在多次约会之后,按照双方家里的意思领证办酒席。巍然便像一个正常的男人一样有了妻子,有了属于自己的家庭。
  其实,巍然是一个不错的男人,尽管他并不爱自己的妻子,可是对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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