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私生子》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大宋私生子- 第110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齐射!齐射!”

    李一忠紧张地大吼着,侍卫们干脆让开一个空档,然后全部引弓齐射,一阵阵的箭雨无差别的罩去,噗噗有声;

    也不知是谁的箭矢,终于射伤了狼王的一条后腿,李一忠再度连发三箭,受伤失去了灵敏的狼王避无可避,终于被射翻在地,临死还长声嚎叫着,它倒地的位置离杨逸已不足五丈,一双绿幽幽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清娘怀里的小狼崽。

    狼王一死,山下无数的草原狼顿时仰首对月长嚎,仿佛在怮哭一般,久久不绝;

    这奇特的一幕看得众人心里发毛,这不会激起狼群不顾一切的攻击吧?

    要知道成千上万的狼已经追到山包底下,一双双绿幽幽的狼眼如同夏夜的萤火虫,漫山遍野流荡着,若是它们真的全部冲上来拼命,众人是必死无疑。

    “向南!冲!”

    杨逸一声大吼,带头从南面冲下山包,轰隆的向狼群压去,但令人意外的是,狼群虽然长嗥不绝,却没有再扑上来攻击的意思,相反杨逸等人一冲到,它们就远远的逃开,杨逸等人不敢大意,一路狂奔出近二十里,确定狼群真没有追来,这才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狼!成千上万的狼!今夜算是见识了,或许正是因为这只特别的狼崽,在大家无意闯入狼王的领地时,狼王才会悍然下令狼群发起攻击,若不是因为这只狼崽,众人根本奈何不了那只狡诈无比的狼王。

    “杨大哥,你别杀它好吗?它这么小,好可怜的!”

    “呃!我还真没考虑过这个问题!”杨逸看那狼崽不断地舔着清娘的手指头,身上毛茸茸的就象一团雪球,有如一只可爱的小狗崽。

    “杨大哥!”

    “好好好!大哥答应你,咱们养着它好了,但是,清娘你可要记住东郭先生的故事,等它长大一些了,可不许再这样和它亲近。”

    “谢谢杨大哥!谢谢杨大哥!”

    “哈哈哈!”

    杨逸放声大笑,笑过之后在飞驰的战马上高声唱起来:

    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

    走在无垠的旷野中,

    凄厉的北风吹过,

    漫漫的黄沙掠过,

    我只有咬着冷冷的牙,

    报以两声长啸,

    不为别的,

    只为那传说中美丽的草原……

    “呀!这小曲儿好听,杨大哥,快教我唱!快教我唱!”

    “好好好!没问题,清娘听好了,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走在无垠的旷野中……”

    “咯咯咯……”

    朝阳升起在东边的地平线上,红色的阳光照在雪地上,反射出瑰丽的光芒,随着战马前行不断变换角度,那五光十色的光线也不断的变幻着、交织着,如同仙女的彩带飞舞,美不胜收。

    莫桑带人也重新汇合了过来,他们因要掩护杨逸等人,这一夜共牺牲了十多骑,莫桑没有怪罪杨逸的意思,反而还有些感激,若不是杨逸坚持拔营,他们守在那简陋的营地坐等狼群围攻上来的话,恐怕没有多少人能活下来,杨逸的好奇心反而救了大家一命。

    说起昨夜的事,莫桑等人还心有余悸,即使他们长年生活在草原上,也从来没见过这么大股的狼群,竟敢对几百全副武装的士兵发起攻击;

    对杨逸俘获的那只小狼崽,莫桑也充满了好奇,据他所说,草原上白色的狼不是没有,但极为罕见,他看了也不禁啧啧称奇。

    杨逸笑道:“《周书》卷十五突厥传中有这样的记载,突厥人本是匈奴人的别支,姓阿史那氏,在部落征伐战中,阿史那氏部落被邻邦打败,部落族人被杀戮殆尽,最后只剩下一个十岁的小童,士兵不忍杀他,但为了防止他复仇,砍掉了他的双足,弃之荒野,有一头白狼救了这个小童,将他带回狼窝后用肉喂养他,小童长大后,与这头母狼交合,母狼生下十子,这就是突厥人的祖先。”

    突厥人莫桑等人听说过,但有关白狼的这段故事闻所未闻,听了感叹不已,对杨逸俘获的这只白狼更加好奇,甚至有几分敬畏起来。

    杨逸暗暗好笑,这事虽是史书明确记载,但史书又岂足为信?

    史书上关于每位帝王,都会记载他们出生时,有满室红光的异象发生,这些鬼话不过是为了增加帝王的威信,使天下人相信他们是天命所归,潜台词就是说平常百姓出生时没有满室红光,你们就别折腾了,你没帝王之相,老老实实做你的平头老百姓吧!

    在莫桑的帮助下,好不容易从百姓家找来一只黄狗给狼崽哺乳,使之不至于饿死。

    青娘变得更快乐了,一路北上,她身边多了一狼一狗一鹦鹉;狗叫小黄,狼叫小白,鹦鹉叫小翠,天上飞的,地上跑的都全了!

第107章 香车行() 
杨逸一行到达上京,才得知辽主耶律洪基并不在上京城,而是在距离上京几百里的藕丝淀。杨逸暗叹一声命苦,只得继续跋涉前往藕丝淀。

    藕丝淀是辽国的冬季捺钵地,位于永州东三十里。捺钵一词是契丹语,意为行帐、行在所。

    辽国把全部国土分为五道,各置一京;但事实上,辽国的政治、军事中心自始至终不在哪个京,而是在四季捺钵地。

    自建国以来,辽国从未有一位皇帝是死在上京城,就是因为辽国的捺钵制度造成的。辽国皇帝有一支直属军队幹鲁朵,即宫卫军。这支宫卫军是由契丹本部的贵族组成,皇帝带着他们春趋水、夏纳凉、秋猎于山,冬违寒,四季游牧渔猎,比武、竞射,或者你说他们是游山玩水也行。

    反正他们就是随着季节变化,不停的从一个捺钵地向另一个捺钵地迁徙。而辽国的政治中心、中央决策机构也随着皇帝不断游弋。

    如果说中原王朝是‘城国统治’的话,那么北方的游牧民族执行的就是‘行国统治’,辽国皇帝这种四季迁徙游猎看似是在玩耍,事实上有着它深层次的意义,皇帝的‘捺钵’所到之处,方圆千里的官员都要来觐见、汇报地方治理情况、进献宝物。

    就算是进献宝物,其本意也不只是供皇帝赏玩,它同样有着更深的含义,象女真部需要进献的是海冬青,这鸟难猎,看我不累死你?看你还有精力造反不?

    这种捺钵制度,既能让皇帝对自己的国情更了解,同时随行的宫卫军又是辽国最精锐的军队,他们所到之处,对四方的少数民族也起到一个震慑的作用。

    随大宋使团一同前往藕丝淀的,还有越国公主和西夏使团,一听说西夏使者是梁定山,杨逸悔得肠子都青了,怎么就忘了把都亭西驿的花二郎给带来呢?要不然这该多有意思啊!

    刚出上京城,就见莫桑过来相请道:“杨学士,越国公主请您过车一谈。”

    一谈?自己是来解决两国纷争的,和辽国公主有什么好谈的?杨逸刚想找借口拒绝,却发现梁定山掀起车帘,在那边探头探脑,对越国公主相请杨逸一事似乎很在意。

    杨逸立即改变主意,我就去,我气死你。

    越国公主的车子非常宽大豪华,由六匹骏马拉着,仿佛一座移动的宫殿,车门刚打开,一股暖融融的气流扑面而来,还有一缕幽幽的香味儿飘散出来,杨逸在车门边长身一揖道:“外臣杨逸拜见越国公主。”

    “绿蚁新醅酒,泥红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这首绝句被越国公主以柔婉的声音尾尾诵来,别有一翻韵味,倒让杨逸听得微微怔神。

    “公主说笑了,外臣粗鄙之人,同案共饮恐怕辱没了公主。”

    “杨学士才名满天下,允文允武,一首雁丘词让多少痴情儿女感慨万端,何故在本公主面前倒装起俗人来了,难不成杨学士真不屑与本公主共饮一杯?”

    车厢里铺着毛茸茸的雪狐皮,装饰得美轮美奂,越国公主坐在内里,看上去二十七八岁,体态修长丰满,她的母后萧观音据说是契丹第一才女兼第一美女,大概是良好的基因遗传,越国公主五官十分精致美丽,一双明眸水润水润的,特别是那股历经时光沉淀后散发出来的成熟风韵,着实让人一见难忘。

    杨逸不敢多看,盘腿在小几前坐下,旁边的侍女娴熟地给他倒了一杯醇酒,他这才笑道:“说实话,外臣担心公主设下的是鸿门宴。”

    越国公主听了咯咯娇笑起来,最后露出一付娇媚的样子望着他说道:“那好,本公主现在就大喊你非礼我,然后让人把你拉出去治罪,你怕不怕?”

    非礼你?大概是男人都想,不过咱家有娇妻,还不至于沦落到好色不要命的程度,杨逸微笑着端起洒杯说道:“公主,请!”

    越国公主收起娇笑,以长袖掩唇与他共饮了一杯,罢了说道:“我听说杨学士的老家在钱塘,美若人间仙境,有三秋桂子,十里荷花,烟柳画桥,风帘翠幕,参差十万人家。我在想,或许也只有这么美的一片山水,才能孕育出杨学士如此文采风。流的人物吧!”

    “公主又说笑了,外臣是家母怀胎十月所生。”

    “咯咯咯……”

    越国公主无法自抑,笑得软倒在锦垫上,两个侍女连忙去扶,还嗔怪的白了杨逸一眼,越国公主好不容易才止住笑,直起身时已是一脸嫣红。

    “真没想到,三军阵前斩旗夺帅的杨学士竟是这般风趣之人,这让本公主对钱塘更加向往了。”

    杨逸呵呵一笑道:“其实公主无须羡慕外臣,钱塘是古越国首府,公主既封越国,当算钱塘人氏,不知公主以为然否?”

    越国公主轻颦浅笑,举杯相邀道:“既然杨学士这么说,那咱们就算同乡之人了,请杨学士满饮此杯。”

    “公主,请!”

    杨逸刚放下杯子,越国公主又对傍边那俏丽的侍女说道:“莺儿,还不快给杨学士满上,你也来陪杨学士饮两杯吧,可别怠慢了贵客。”

    “是,公主!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