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之无双霸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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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之无双霸主- 第10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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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享受战斗,从中获得乐趣!敌人虽然人数众多,但是真正接触到王凌的不过只有十几个人,虽然他们能够使用车轮式的战斗,但看王凌那仿佛拥有无穷无尽力量的双手,纵然是马超在看了之后也不免吞了吞口水,暗叹王凌实在变态。

    但凡只要是个人,在面对强大到无法击败的敌人时,都会产生一种畏惧的心态,从而使各种负面情绪集结,并且让他们的身体做出较为明智的决定,逃跑!

    在城墙、城楼上人们的关注之下,手持大夏龙雀刀的王凌竟然与敌人战了近半个多时辰,留下一地的伤兵之后,胡余的亲卫不顾受伤的战友折身撤退了。对于他们来说,反正胡余都已经死了,胡余又没有实力高强的后代,因此崇尚力量至上的羌人士兵们在第一时间就撤离了允吾城。

    对于这些突然撤退羌人士兵,王凌则是用一种略带抱怨的口吻说了一句让四周众人为之倾倒的话:“哎,怎么就这么走啦,老子还没有玩够呢!”

    随后王凌在众人的欢呼声中,踩着因受伤而躺在地上羌人士兵的后背进了城。

    其实熟悉王凌的红婵诸人都很清楚,刚才王凌算是手下留情了,至少下面平地上所躺着的大部分人都只是受了较重的外伤而已,缺胳膊少腿倒是不常见,死的人也很少。毕竟王凌的愤怒都已经大部分发泄在胡余的身上了,而那些羌人士兵,他们虽然是胡余的私人军队,但是他们也是普通百姓,虽然有杀他之心,却没有杀他之能力,因此王凌下手轻了很多,他很清楚,死在他手中的西海羌人也不过只是一些普通的羌人百姓而已。

    王凌不在乎他们是为了钱财,还未因为其他而追随胡余,如今胡余死了,他们也就回归于零。

    羌人也是人,一旦民族大融合,他们就会变成华夏民族的一份子,到了那个时候,羌人只是他们的一个代名词,一个华夏民族的分支而已。

    王凌其实并不擅长杀人,虽然很多时候,他的敌人都大部分都死在了他的刀下,但是他很少轻易践踏人们的生命。王凌也是曾只是一个乞丐般的存在,没有父母阴翳的他只能倚靠着自己辛勤的双手才有了今天这个地位。所以,王凌能够理解他的大部分敌人,毕竟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人生总是有太多的无奈和过多的磨难,因此也尽量手下留情。

    当王凌一人扛着大夏龙雀刀的折身返回的时候,城头上欢呼震天,每个人都在呐喊,虽然他们不知道王凌的名字,但这并不影响他们的热情。

    城楼上,看着王凌扛着大刀、带着微笑、迈着风骚步伐的王凌,马超的眼里很自然地流露出崇拜之色。此时的马超年纪比赵云要小两岁,现在不过十五岁的少年而已。风华正茂,也正值青春期,在看到王凌那大开大合的战法之后,马超突然低头看了看自己手中的长枪,当即便犹豫着要不要也换上王凌那外表狂拽酷霸的大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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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提亲() 
万众瞩目之下,王凌面带一丝淡笑,眉色微扬地走到众人面前。

    橙子忙走到王凌身边,从王凌手中接过大夏龙雀刀,径自到一旁的角落里,用事先就已经准备好的擦刀布和清水细细地擦拭着,那神情就仿佛是在面对自己的爱人一般。

    王凌见了,淡然的笑意之中很自然地浮现出一种暖意。一直以来,王凌的兵刃都是交给橙子保管的,橙子一直十分上心,从未有过丝毫的怠慢。

    “少主,你身上沾染了血水,还是到内厅换一下吧。”青靛同样走到王凌身边,从一开始她的腰间就捆绑着一个鼓鼓的小布包,马超一直很纳闷,不过他知道眼前人乃是王凌的贴身侍女,也便不敢开口询问,而今听言,这才知道原来那布包之中所包裹着的是王凌的换洗衣物。

    王凌笑着摇了摇头,道:“不碍事,等眼前时解决了再换也来得及。”

    话罢,王凌便转头看向迷当,问道:“阁下,如今这胡余死了,你可有方法重新在这西海羌族之中扶立一个新的领袖?”

    迷当沉吟了片刻,对着王凌道:“有倒是有那么一个,只不过在下担心胡余的部族不会同意,毕竟胡余的部族乃是西海最大的势力。”

    “那简单,如果他们反对,就派人将胡余部族所有领袖都杀了。”、

    王凌说话向来是一言九鼎,虽然他自己很少动手杀人,但并不意味着他不会杀人。特别是在遇到大环境、大事件的时候,一旦遇到任何阻碍,他都会在第一时间用最简单,也只最粗暴的方式将阻碍铲除。因为在他看来,人生犹如白驹过隙,眨眼间便是岁岁年年。身为现代人的他,向来不喜欢浪费时间,这也是为何袁绍、曹操诸人还在被窝里和自家美人郎情妾意的时候,他冒着严寒亲自率兵进入凉州。

    要知道,王凌来凉州可不是来旅游的!

    听到王凌这看似轻描淡写的一句,马腾诸人心里顿时冒了一丝寒意,他们突然想到,与那杀人王吕布相比,王凌的威名更胜,特别是在行动时,向来说一不二,话语一旦出口,就会在第一时间解决,从不拖泥带水。

    “子龙。”

    “末将在!”赵云上前一步,对着王凌行礼低喝。

    “你领本部兵马,护送羌王进入西海主持大局。”

    “末将领命!”

    迷当和马腾对视一眼,彼此均点点头,其实他们早就想将这西海羌族揽到自己手中,只是苦于一直没有机会下手,如今有了这个机会,当然要牢牢把握。

    这个时候,那蔚蓝的长空突然传来了一声久远而嘹亮的雄鹰啼叫声,众人不由抬头看向天际,发现西北方向有一个黑点在数百米高空正在振翅翱翔。

    听到这个声音的时候,马超不由当即叫了出来:“是天山金雕!天呐,此等神物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就在马超跑到栏杆旁,抬头仰望之时,也有一个身影突然出现在他身边不远处,这个人从怀中拿出一个形状有些古怪的笛子,吹出了与众不同的笛声。笛声传得很远,不多时天际间那黑点在空中打了一个圆弧,之后对着城楼所在的位置缓缓下滑。

    “你……你这是笙笛?”

    生在西凉的男儿,哪个不爱鹰犬?

    马超尤爱鹰,由于自幼就开始养鹰,因此马超对所有猛禽都有涉猎,只可惜有一些猛禽他一直无缘入手,一方面是类似天山金雕这种猛禽极为稀少,另一方面就算他见着了,那神物早已认主,他也不好夺他人所爱。

    笙笛就是专门用来训练金雕类猛禽的,金雕和飞隼不同,它们更为稀少,而且训练难度很大,偌大的并州目前也只有这一只,还是半年前,虎子通过各种关系从一个波斯商人手中花大价钱买过来的。

    本来并州目前的信息传输模式已十分成熟,大部分并不看好大型的猛禽,毕竟它们目标太大,很容易被人射下来,而且其飞得很高,接受信息一方很难掌控其准确位置,很多时候都会飞错位置,不像飞隼这般准确。

    不过,此番出征之前,在王凌的授意只想爱,虎子忍痛将自己心爱的天山金雕交给了陷阵营里的小刘,小刘是虎子的老乡,同时也专门负责陷阵营的对外通讯。

    笙笛声不断,因为这是让天山金雕更为精确地判断虎子的所在。

    随着天山金雕的不断下降,很快人群就里传出了惊叹之声,人们的视线之中逐渐出现了一只庞然大物。待距离只有百来米的时候,人们发现这只天山金雕的体形比普通飞鹰要大很多,单单其那张开的巨大双翅就有三米之长,身体也有一米多,随着它的下降,人们也发现天山金雕锋利的鹰爪之下竟然抓着一个小木盒。

    很快天山金雕便稳稳地落在了虎子的面前,同时那个看似略微有些粗糙的盒子也被天山金雕放在了地面上。虎子拿起木盒子,恭敬地交到王凌手中,之后他便自顾自地照顾自己的宝贝疙瘩去了。要知道这天山金雕可是今天凌晨时分从武威郡的姑臧城飞到这允吾城来的,而且爪子上还一直抓着一个木盒子,虽然表面看不出来,但是虎子知道,他这宝贝现在肯定是累坏了。因此,虎子急忙安抚天山金雕,并将早已准备好的食物细心地放入它的嘴中。

    接过木盒子,王凌并没有急于打开,反是转头看向马腾,对着马腾笑道:“马太守,听说你与那武威太守韩遂乃是拜把兄弟?”

    马腾不知道王凌为何会突然提起韩遂,听到韩遂这个名字,他原本好好的心情又不免低落了下来,轻声叹道:“我与那韩文约也算是至交了,年轻的时候便一起打拼,立志要造福一方,怎奈人总是敌不过权力的侵蚀,如今的他早已不复当年志气。为达目的,更是不念旧情,数月前,他更是以兄弟之约邀我去姑臧,使得我差点就死在他的箭下。”

    原本还在一旁仔细欣赏天山金雕的马超听到韩遂一词,当即狠得牙痒痒,咬牙切齿道:“我恨不得将那老狗千刀万剐!”

    “哦,看来我没有杀错人,呵。”说着,王凌将手中的木盒子交到毛超手中,对着马超道,“千刀万剐就不必了,不过枭首三日还是可以的。”

    马超不明所以地打开木盒,在打开木盒的瞬间,面色聚变,下意识地喊了出来:“韩遂!”

    一旁的马腾和迷当急忙上前,往木盒里看去,发现这外观看似粗糙的木盒子里竟然存放着一个已经止血的头颅,那头颅骇然正是马超口中要千刀万剐的武威郡太守韩遂!

    马腾猛然转头看向王凌,他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王凌竟然神通广大到了这般地步!

    “王、王使君,此人正是韩遂?”

    “你与他既然是结义兄弟,应该比我更熟悉吧,当然,我也没有见过韩遂本人,不过想来我的手下应该不至于拿一个假货糊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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