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顺治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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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顺治十四年- 第1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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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手本事,离骑马打猎还差的远哪。你别管我了,快去显显真本事,我这还等着你多打点猎物回来,一道沾个光,混点好东西来吃。”

    今日里参与狩猎的,大半是各家府里的少爷,以未成年十多岁的居多。少年人争强好胜之心最强,无不憋着劲想要射个大的野物,至不济,也得多些收获显摆一下本事,空手而回最是丢脸。

    若论骑射的真本事,费扬古实是其中拔尖的。不过他没有丁点张扬之心,更无意逞能,闻言回头笑笑:“不急,时间足够充裕,咱们总不会落的两手空空。既得你叫我一声小师傅,我就得对你负责到底呀。平时练箭对着的是固定的耙子,这会儿才是动真格的。你别在一边只瞧着别人尽兴,自个儿动手射上几箭试试,我在旁边盯着,有些姿势也能趁机给你纠正纠正。”

    陈旭日轻催马蹬,驭马向前小跑着跟上他,“那感情好,呵呵,我正有些手痒。”

    “刀箭无眼,注意着些,别被误伤”

    陈旭日嘴里答应着,分出一部分注意力控马,一边用眼睛往四下寻摸,开始寻找猎物。

    草丛间偶尔跳出来受惊的野兔,连蹦带跳一溜小跑找隐蔽的安全之地藏身。陈旭日数次举弓,都不得不遗憾的放下。不行,兔子跑的太快了,他又骑在马背上,很难找到准头。也试着射出了一箭,离目标太远,不是射兔子,根本就是吓兔子呢。

    “开弓靠弦,虽有一定之规,同样因人而异。最要紧是根据自个儿的身体和使力习惯,找到最恰当的推弓勾弦之点”

    费扬古给他做示范,“你看,要这样做——”拉满弓,眼睛微微眯起,突然松弦,箭矢刺破空气,正正钉在一只灰色野兔的脖子上,力道不减,直把它钉到了地上去。

    陈旭日受教,开始试着左一箭,右一箭的往外射,总不得目标,而费扬古那边,只偶尔动动手,就已经收获了两只野兔和一只野鸡,心里渐渐就有些着急。

    “哈哈,射中了!”

    终于有一箭射中了一只野兔的屁股,许是力尽的关系,许是未中伤要害,野兔未能毙命,挣扎着往林子深处逃去。

    陈旭日当然不肯放弃好容易射中的猎物,策马跟着追下去。

    “等等——”费扬古突然叫出声。

    前面树丛中传来晰晰簌簌的响动,须臾,里面竟然钻出一头雄鹿,头顶着略有些分叉的支角,体型劲瘦。这一头不知是经验不足,还是被人追着逃到这里,一时昏了头,见到他们,竟立在原地呆呆停了一停,温润的棕色大眼好像两颗光滑的玻璃珠子。

    片刻后便掉转头,往另一边疾驰。费扬古已经弯弓待射,却是不知为何,顿了一顿,又放下手,只是望着雄鹿三跳两跃,活泼的背影很快消失在丛林深处。

    陈旭日不禁扼腕,眼巴巴瞅着它跑远,“小师傅,你怎么不动手?”

    费扬古拍拍马鞍旁的猎物袋,“这些够咱俩吃的啦,那只鹿太大,我也未必能行,就算侥幸得手,带着也是累赘。你不想再往前走走,亲手射一只猎物了?”今日主要的狩猎区算是外围的安全区,进林子前,他们把随行的侍从留在外面。

    此时那只受伤的兔子早不知道藏到什么地方去了。陈旭日稳稳神,平复了因狩猎而起的兴奋心情,“有道理,我现在还真有种感觉,觉得我肯定能亲手射杀一只猎物。”

    他嘴上虽然说的开心,心里却是微微点头:这费扬古,果然是大将之才,生性沉稳,没有一般满族少年的肆意轻狂之意气。凡事不抢风头,单以谨慎而论,与其姐董鄂妃不愧是同胞之亲。

    “马上就入冬了,再过不久就该穿冬衣了。我想猎只白狐,给四阿哥做个袄领,不知道今天有没有这个运气。”隆兴被册立为太子,又是顺治最心爱的儿子,想要什么样的皮毛自是应有尽有。只是他做舅舅的,总是想亲自尽一分微薄之力。

    “林子里倒是有狐狸,”陈旭日仔细回想着,他跟布日固德在一块时,曾经多次往林子里走,不止一次撞见过狐狸的影子,“一定要白狐么?那就不容易遇上,真得看运气了。其实红狐也不错啦,太子爷皮肤白,红色的毛领衬托着一定很好看,冬天嘛,红色透着喜气,看上去就觉得暖和。”

    费扬古喜欢白色,一直觉得冬天的夹袄,边上滚着一圈白色的狐狸皮毛最是相宜。不过听陈旭日一说,在脑子想一下那画面,觉得十分有道理。遂点头道:“红狐也不比白狐容易遇见,遇上哪个是哪个,看咱们的运气吧。”

    这两个人不急不徐的在林子里转悠,中间遇到过几拨人,相互打个招呼,也就分开了。

    陈旭日对各府里来的世子少爷们认得的没几个,没有人专门在一旁提醒,他连对方是哪个府里出来的都分不清。

    努尔哈赤光儿子就有十三个,天生天养的,个个都活到成年。儿子再生儿子,子子孙孙繁衍,到现在宗族愈发庞大,人数众多,虽不是个顶个爵高位显,单是宗室的出身,就非常人可比。十来岁的少年郎不乏其人,不用划拉就有一堆。

    费扬古认得大半,他在旁边给陈旭日做介绍,陈旭日也记不大住,什么谁的孙子谁的儿子的,匆匆点个头道声好,错身而过就是。

    倒是别人听说是他,都露出几分好奇的意思。陈旭日隐隐约约还听得有个习惯高扬着下巴斜眼看人的少年,跟身边的人嘀咕,大意是他们统共就打了那么三两只小猎物,真是不嫌寒碜,以前总听人夸费扬古如何精于骑射,原来不过是个绣花枕头罢了,传言实在过于夸张了旁边的人却是回道,说不定被那个姓陈的给带累了,他只怕连马都骑不大好,笨手笨脚的,都把猎物给惊跑了,云云。

    到最后,陈旭日终于收获了一只野鸡。他不贪心,已经心满意足了,倒是费扬古想要的狐狸一直都没影儿,不管是白狐狸还是红狐狸,大的没碰上,小的也不见一只。

    “看来,咱们今天的运气不怎么好。”费扬古有些失望,勒住马道:“回去吧,看下回有没有机会再说。”

    “听说这狐狸最是狡猾,大概也最难猎到吧?”陈旭日安慰他,一边驭马,一边犹不死心的往四下里张望。

    眼角余光,突然瞅见一个火红的影子往这边跑来,“啊,红狐狸?”他有些惊喜的叫出声。果然是一只红色的狐狸,瞅见他们,拐了个弯,斜刺里插进去继续往前跑。

    声音未落,费扬古已经一踢马腹,往那边追过去了。未几,从红狐跑过来的方向,传出了杂乱的马蹄声,一个孩童颇清脆的声音叫道:“往那边去了,快追”

    费扬古取箭在手,马儿奔驰中,已经瞄准了猎物。陈旭日落后他一个马身,看得清楚,这回他极其认真,动作虽是从容流畅,可是弓满欲发的瞬间,那种含而不吐的压迫感,竟如洪流将泻泰岳立崩,能把周遭的空气都凝固伺机良久,终于弦动。

    当他被身后的马蹄声引得回头张望,再回过头来时,费扬古已经把猎物拾到手中,反复检视一番,脸上露出了十分的欢喜道:“狐皮没有受损。”

    陈旭日接过手一瞧,果然好箭法,箭是从红狐狸的双眼间射入,只流出不多一点血渍,皮毛丝毫无损。

    “喂,那是我的猎物——”

    追过来的一行人中,一个十岁左右很是精神的少年有些不满的叫道:“我们找了大半天,好不容易才找到这么一只红狐狸,我答应要送给三阿哥”

    陈旭日轻声问费场古:“他是谁?”

    “耿聚忠”

第124章 耿聚忠() 
耿聚忠不识陈旭日,与费扬古倒是见过几回。面对面看得清了,脸上立时便收起不满之色,跳下马,似模似样的拱手揖了一礼。

    费扬古一扯陈旭日,俩人也即翻身下马。

    费扬古冷静下来,略微思忖,大概想明白事情的来龙去脉,毫不犹豫的递出红狐,语带歉意道:“真对不住了,刚才一直在找红狐,突然见到,一时手痒”

    耿聚忠却不伸手接,只伸长了脖子,略微向前探身,仔细打量已经毙命的猎物。尚且残留着一点稚气的脸上渐渐浮起惊讶的神色,拍手赞道:“好,好箭法,好准头!”他既黑且亮的眼睛眨了眨,有些不好意思的承认,“一路追着过来,有好几次出手的机会,都没下手依我的本事,就是射中了,这块毛皮也给我毁了。”

    要杀死一只狐狸不难,然而狐皮最暖之处便只在四肢腋下,其下依次是脊,腹,臀等处,猎取之时要分外小心,不能坏了皮毛。猎狐为生的猎户为求得好皮毛,多挖陷阱,极少使用弓箭,若在野外偶然碰着狐狸又寻不到合适的猎杀时机,便宁愿做下标志放过猎物,不敢轻易出手。

    耿聚忠虽是出身将门,如今勉强也算得是弓马娴熟,自问却还没有费扬古这般本事,因此不肯收下猎物,摇手笑道:“这红狐既是费扬古大哥猎得,聚忠岂好掠人之美?红狐虽少见,不过是山林间的猎物,自然是谁猎得便归谁了,您别跟我客气。”

    说话间透着十分的诚恳。最近两年,因为董鄂妃圣眷极隆,连带着费扬古在京里的权贵子弟圈子里名声日显。这位小伯爵生来不喜张扬,不爱出风头,却有一手极佳的骑射本领。那些个出身尊贵的少爷,少年人的骄纵之气虽然不免,却最是肯佩服有真本事的。

    耿聚忠滞留京师,父祖是手握重兵的一方重臣,在一帮子满蒙的子弟中,却不敢肆意轻狂。私心里觉得费扬古的处事态度颇值得自己效访,又羡慕他一身真本事,因此两下里往来不多,对他倒极是叹服。

    这时便不肯接下这只红狐。转眼瞧见陈旭日,颇觉得脸生,寻思着能跟在费扬古身边的,又被邀来参与今日的狩猎,也当有些来头,好奇道:“这位是”

    费扬古给两个人做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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