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的死亡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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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的死亡笔记- 第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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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的现场很复杂嘛!”李智林边看现场照片边说道,“虽然那男的结论为窒息死亡,但没有怎样引起窒息死亡的原因。侦查工作如何开展下去呢?”

    “关键的问题在于死亡原因!”我点点头说。

    “可是事过境迁,我们从哪里再去寻找原因?”李智林叹了一声。

    我掏出一支烟叼在嘴里,这种情况下,我总有这样的习惯。

    “既然存在即有其合理性。找不到存在的证据,我们就从合理性入手,找到解释现象的依据!”我想了想说道。

    “那么我们应该从哪里开始?”李智林问。

    “把案卷仔细看一遍。”我说,“排除那些主观东西的干扰,把客观的事物记下来。我们需要做的,是一个拼图游戏!”

    “拼图游戏?”李智林有些迷惑地看着我。

    “是的,拼图游戏!”我回答,“每一件事都离不开时间、空间和过程!我们把证明时间的线索放一块,证明空间的放在另一块,证明过程的再放一块。最后用这些东西把案件发生的过程拼接出来。其中残缺的,就是我们现在所要寻找的!”

    李智林听完来了精神,他取出笔纸,边看案卷边记了起来。我则翻看着以前的现场照片。

 第11章 死亡拼图

    “怎么样?”在互不干扰地工作了个把钟头后,我问李智林,“有什么发现?”

    “残缺的信息实在太多!”他抬起头说道,“就是已有的东西也漏洞百出。难怪死者家属会有很多疑问!”

    “哦?说说你发现的问题!”我很感兴趣地看着他。通常情况下,我不喜欢像他这样随意菲薄他人,但这次,我很想知道他为什么如此否定之前的侦查工作。

    “如你所说,一切推断都应该立足在事物的客观存在性上。”李智林把我以前对他说过的话作为开头,“而这件案子,侦查人员分析案件的依据不过是区区几件有限的证据!如果失去充分的物证支持,得出的结论不过是主观臆断罢了!”

    “你说得有些绝对了。”我笑了,“只要有客观物证就不能说是主观臆断!一般来说,我们没法奢望凶手留给我们很多证据,而有时候,我们也并不需要有很多证据。只要有价值,一两件足够说明很多问题了!”

    “但他们的推断并不是以现场证据做为依据!”他争辩道,“而是用一些没有排尽可能性的结论做为依据,来证明下一个论点,以此类推!——这显然犯了逻辑性错误!”

    我笑了,为他的进步感到高兴。

    “很不错!理论上是这样。——但是,有时在办案实践中是需要冒险精神的,主观臆断固然不科学,但未必不正确!”我有意挫挫他的锐气,意在提醒他在思想上不能禁锢于固定的模式。

    注重客观是正确的,但我们信赖的所谓客观往往只局限于所见,而即便亲眼见到的事物有时还未必真实。——眼睛还有盲点呢!因此,总拘泥于客观性就会失却冒险精神!

    李智林迷惑地看着我:“难道您赞成主观推断?‘立足客观’可是我们法医工作的一条基本原则!”

    “不要把主观和客观区分得太过清楚!”我说,“它们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我们所说的客观,除了实实在在存在的东西,也包括来自实践的一些经验!这些经验看起来是主观的东西,但实际上是经过实践对客观事物的一种认知!当然,这件案件是不是这样,我们需要探讨一下。”

    “明白了!”李智林兴味盎然地听着,“但回过头来看,他们对这件案子的分析,显然不是来自实践的认知!”

    “那么你说说看,我们来分析一下。”

    “首先,在分析案件发生的时间上。办案人员发现男死者胃内食物较多,而女死者的胃内食物较少,认为男死者是午饭后不久遇害,大约晚上七点左右,而女死者是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消化,死亡时间在男死者之后一个小时左右!……”

    我点点头:“这个时间顺序的推断确实有问题!——虽然可以依据食物消化程度来判断个体的死亡时间,但是并不能就据此对不同人进行相互对比,因为每个人的体质不同,消化程度也不一样,食物在胃内的状态当然就不一样!尤其是不同性别的人,女人本来就比男人吃得少一些!”

    在法医学里,人的大致死亡时间是可以根据胃里的食物消化程度来分析的。这是因为,食物在被消化的过程中,必须要经过胃肠,而胃排空食物的时间是相对固定的,胃内剩余的食物多少、消化状态也就间接反映了进食时间的长短,如果知道进食的时间,就可以估算大概的死亡时间。比如当胃内食物残存不多,且呈糜烂状,表明是饭后两小时死亡的,而死者习惯于中午12点吃午饭,那么就表明是下午两点左右遇害的。

    但如果仅根据胃里的食物状态,来判断不同个体间的死亡顺序显然不妥,因为每个人的体质不一样,进食的多少不一样,消化的程度也是不一样的。失去了相同的前题条件,当然就失去了可比性!因此,还需要依据死者的尸斑、尸僵等情况来综合判断。

    “虽然质疑了他们得出的结论,但是你却还没提出自己的观点呢!”我笑着说,“在你看来,死者会怎样的死亡过程呢?”

    “这个……”李智林迟疑了片刻,“没见到有力的客观依据,我可不敢轻率地下结论!”

    “好吧!这个问题稍后再说。还有什么?”我问。

    “以得出的死亡时间顺序为依据,他们又得出下一个结论。”李智林继续说道,“两人的死亡时间相隔这么久,而女的又没有被凶手控制的迹象,说明男的死亡时女的并不可能在现场。凶手在杀害男的后并不急于逃走,而是在现场等待女的回来,或者翻动了现场很长时间,没有找到值钱的东西,等到女的回来后抢走了她的财物。——女死者的银行卡和首饰不见了!”

    “确实是很主观的推断!”我点点头。

    “由此他们又得出,凶手心狠手辣,胆大沉着,一定是有前科的犯罪人员。”

    我没有出声。这样以主观臆断为依据的推断,得出的结论必然是主观的!

    “最后凶手的动机被归纳为谋财害命!”

    “女死者的银行卡有没有被使用过?”

    “查过了,没有使用过!”

    “除此之外,还有什么疑点吗?”

    “还有!在对案发现场的空间分析上。他们认为现场四周封闭,门窗都完整,并且在现场的茶几上发现两个茶杯,结合女死者是后面来的,凶手不会给她去喝茶的时机,分析应该是男死者和凶手用过的!他们由此认为凶手熟悉现场,认识男死者,而且是男死者开门让凶手进来的。”

    “你是说凶手熟悉现场的结论不正确?”

    “我是这样认为的!因为他们的推断是依据男女死者进屋的先后顺序上,但进屋的先后顺序的结论本来就不客观。”

    “论据不正确不代表结论不正确!”我沉思着说道,“这个推断结论倒未必完全错误!不管男的先死或者男女两人一起死,既然出现了茶杯,就必然会有它的道理。”

    “嗯?”李智林没明白我的意思。

    “以后再跟你解释。”我说,“他们的调查结果怎样?”

    “办案人员对辖区内所有的前科人员做了一翻调查。”李智林说,“也调查了男女死者所有的社会关系人员,除了女死者丈夫,没有找到其他嫌疑对象!”

    “死者两人的关系查清了没有?”

    “查清了!是秘密的情人关系!男死者是女死者的房东,自死之前的一年开始,女死者给房东的房租不涨反降!应该是那个时候开始的。”

    “还有‘秘密’情人一说!”我笑了,“房东有老婆吗?”

    “没有,死的时候跟他老婆已经离婚半年了。”

    “那么是谁知道房租降价的事?”

    “是女死者的丈夫!”

    “女死者的丈夫?”我来了兴趣,“他对老婆出轨的事怎么看?”

    “他表现得很平淡。他说自己早知道了这件事,但因为之前总被老婆骂没本事,要靠她养,所以也不敢说什么,只是暗地里也找了个女人养做情人,找找心理平衡!老婆死了他也没觉得缺了什么,反而继承了她的大半遗产。”

    “这就是他受到怀疑的原因!”我笑了笑说道,“所有人都认为是他不想和女死者过了,谋财害命!毕竟,妻子于他有背叛之痛,房东于他有夺妻之恨!”

    “如果前面所有的假设条件成立,凶手还真可能就是他!”

    “所以,我们必须得查明那些假设条件是否成立!”

    “当时就没有弄清这些问题,现在已经过了这么久,怎么着手去调查呢?”李智林有点信心不足。

    “我们试试吧。”我笑了笑。

    “看起来师父心里有谱了!”李智林看看我。

    “你以为是写歌作曲呢?有谱了!”我笑着说,“这么容易案子早破了,还用等到现在?不过以前的侦查工作也没有白做,至少让我们明白他们走过的那条路行不通,得换一种思路!”

    “那我们下一步应该怎么做?”李智林问。

    “我刚才看了一下现场照片,发现有几个问题,需要去现场印证一下!”

    “都几年前的案件了,现场还能有什么线索吗?”

    “当然有。至少能感受一下当时的环境!”

    之后我和李智林开车去了杀人案现场。

    原来的服装店如今已经成了一个摩托车修理店,我们向店老板表明了身份,提出进店里看一看。店老板很爽快地答应了。

    “你们是为几年前的杀人案来的吧?”正在考虑是不是要向老板说清楚我们的目的,他已经问了出来。

    “你知道那件杀人案?”我问。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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