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未央》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欢未央- 第14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家的”,还是那样美,还是在门前捧着本书看,“德财家的”俨然成了异类,成了风景,成了人们的茶余饭后的谈资。
  所有人说她不好,包括外婆,外婆说,女人,不作兴这样的。要贤慧,要随和,很显然,她不是。
  所以,我眼中的坏女人形象大概就是她那样的,长大了以后才知道,她哪里坏?她一没勾男人,二没说是非,不过就是不和大家一样罢了。人漂亮,又懂得些许风情,当然就被认定为异类,后来她死活和德财离婚,改革开放后一个人闯世界去了,现在,五十多岁的“德财家的”在上海,嫁了一个二手男人,据说过得一般,可是,她总是感觉幸福吧。
  那是第一个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女子,不被大众所认可,可是我却十分喜欢,说不出为什么,就觉得她身上有种神秘气质。
  上高中时,有个女老师,教我们语文。姓白。人亦和姓一样,空灵透明,她不是长得多好看,可气质凛然,分外有一种薄凉之感。
  那时,和她一起分来的男女师范生有二十几个,大家总是一块玩,一起打牌看电影抓大头,可是,她从来不参加。一两次不参加之后,大家就不叫她了,她总是一个人,在那蓝砖的老房子里拉琴,她会拉小提琴,琴声如诉,在黄昏里听起来,分外忧伤。
  孤独的人总是人缘不好的人,单位里评什么,她的票数总是最低的,可是,并不妨碍她怎样,她还是那样,独来独往,不合群。
  她穿的也是和别人不一样,总是一身白衣,白到不染尘埃的样子,那些飘逸的白衣有致命的美感,一些同事和她的学生也学她,可是,穿不出她那种感觉,衣服在她身上就是有灵魂的东西,可是,在别人身上,就是衣服而已。
  别人都谈恋爱了,她没有,还是一个人拉琴。
  上课,给我们讲三毛和小泽征尔,给我们读最前卫的诗,我知道张爱玲,是从她开始的。她说,张爱玲是个天才作家,天才和庸才最大的区别是:天才写出来的东西能不朽,而庸才很快就是过烟云烟。
  这句话简直影响了我的一生。
  当然,她这些言论很快被校长知道,她介绍给我们的这些人全不是传统语文教材所能接受的,很快,她就不教课了,学校让她去了图书馆。
  可是我仍然常常去找她。
  她列出书目让我看,几乎全是外国名家的东西,我心里认定她才是我的老师,于是,常常和她呆着,不说话,听她拉琴,闻着老房子外面的合huan树在黄昏散发出奇异的香。那段时光,是我人生最美的时光吧,我感觉两个灵魂的交融,而她对我的影响,如空气一样,蔓延了我整个青春期。
  后来我再次遇到她,她还是一样白衣飘飘,开着一辆越野吉普车,她后来不做图书管理员了,辞职后自己做生意,成了一个大画商,往返于中苏边境,常常一个人去旅行,非州就去了三次了。
  她离了两次婚了,现在一个人。
  和十几年前比,她仍然那么年轻,有朝气,越野吉普车上放着英文报纸,还有2006年最新出版的诗歌刊物。
  我们约了时间喝茶,可谁也没给谁打电话,她说过,有缘就会相遇的。
  这样的女子,总是让我分外动心。
  她们带着与众不同的隔岸气质,分外坚强,分外动人,如一支从铁栅栏伸出的桃花,野生的,可是,带着妖娆的气息。
  在我住的小区门口。也有一个这样的女人。
  听人说她是下岗女工,因为有手艺,就自己搬了台缝纫机在小区门口,做零活,做零活的人好几个,只有她是不同的。
  她每天把自己打扮得很精致,除了冬天,几乎全是旗袍,她身材也好,坐在那里,简直是“缝纫机西施”。
  其它的女人,头不梳脸不洗,大声和男人调笑着骂着,开着黄色的玩笑,可是,她一直淡定的微笑着,在太阳下,忙着自己的活计。
  多数情况下,她听收音机,戏剧台,永远在唱,很久远的声音传来。
  有人骂她,个戏子,天生的戏子。
  她并不恼,照样把自己收拾好了,应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
  找她改过一条裙子,很细心地为我量着,提着建议,不如,做个荷叶边?声音是媚的,听上去,很舒服。
  问她,怎么老是笑?
  她答,人不能没有这个气,气没有了,神就没了,神没了,韵就没了。
  这二十多年的困扰终于让她瞬间点破了我。这些女人,到底哪里不同?是因为她们有一种气场,有神韵,所以,她们一出现,立刻就会有一种不动声色的震慑力,这种女子,天生具有一种野生的鬼魅之气,永远不雷同,永远行走在边缘,却又永远让人既嫉妒又喜欢。
  野生的、自然的女子,染了这个世界的白,是那一点点的青,晕染开来时,我们的生活,就有了几分神秘的颜色。
  而我,真的喜欢这神秘。

迟暮
更新时间2009…7…3 14:51:53  字数:1173

 再美丽的女人也要迟暮。美人迟暮总是比一般女子更要悲哀的,她懂得自己从前是美的,曾用那美丽换取过什么,至少是男人的喜欢或者爱情,奢侈说就是爱情,如果加上条件就是男人的喜欢。
  男人的喜欢是一种欲。那样的喜欢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远去,没有一个男人对美色的留恋会永久,除非他是爱情,爱德华八世喜欢的女子是幸运的。在她快四十岁还离过婚的情况下,竟然遇到一个为了她放弃王位的男人,很显然,那是爱情,即使她迟暮了,爱德华如果五分钟看不到她就会没着没落地找她,象个孩子一样。
  女人总希望遇到那样的男人。
  但是大多数美女遇到的男人不是这个样子的。林青霞嫁的老公,有多少爱情的成分?还有巩俐。
  最让人不解的是山口百惠,明明,她是嫁了金童,明明她是嫁了爱情,为什么也要凋零?听到他们分手的消息我倒吸了口凉气,你让我如何相信爱情这个东西?
  所以,美人们不必要急着嫁人,倒是长一双慧眼看透什么样的男人可以嫁才是真,如果你怕迟暮了,怕再也嫁不出去,急急地把自己嫁与一个和自己身价差不多的品牌男人,那样的话,迟暮的日子会更快到来,因为到最后会懂得,婚姻如鸡肋的日子还不如一个人过。
  还有些死不认输的美人们,即使迟暮了也哭着喊着装嫩。刘晓庆五十多岁的长发和靳羽西五十多岁的童花头让我不寒而栗,倒是那些知道已经迟暮的人让我喜欢,有一天我看到陈冲,她笑着说,四十岁女人应该有四十岁女人的风采。
  我喜欢她脸上那些岁月的痕迹,因为有了那些痕迹,她变得如此性感而妖娆,在她演《红玫瑰与白玫瑰》的王娇蕊时,我知道她是女人中的妖精,知道什么时候美丽到什么地步。
  这就足够了。
  多美的美女也会迟暮的。张曼玉不老,她身材比二十年前还要好,她的脸蛋比二十年前还滋润,但是你敢说,她还有二十年前的眼神?不不,她的眼睛泄露了她的秘密,否则她演不了《花样年华》,那个胖胖的戴着眼镜烫着大波浪的银幕形象是二十年前的她,我没有说她迟暮,但是,她的眼睛告诉我们,二十年,真的就这么过来了。
  重要的是,美人迟暮要有一颗好的心态,静看云开笑看落花,毕竟,曾经美丽过,获得过好多女子不曾有过的艳遇、爱恋、情感、纠缠……因为美,所以,痛也多一些吧,所以,回忆会更多了几分味道。
  有时我羡慕美女,因为生得美,可以让女人嫉妒男人爱怜,但是因为迟暮后的苍凉,我更愿意就做一个穿着布衣的平常女子,过着烟火生活,有一个平常普通的男人来爱,这就够了,要的再多了,就是贪婪。
  往往美女们是贪婪的,觉得她们有资本,所以,输的代价往往大,陈宝莲从楼下跳下去时,一定有太多的不舍,梅艳芳死时,不让别人念她的名字,她怕来世,不得宁静。
  我想,那一刻。她们宁愿只是一个平常相貌的女子,慢慢地迟暮了,过着家常的日子,在摇椅上,一天天变老。


更新时间2009…7…3 14:52:11  字数:2041

 我总觉得颜色这东西是有气味的。
  这个感觉从小就有。比如白色,我就闻到一股清冷的味道,薄薄的早晨,清凉似水,乍暧还寒,那一定是白色的,穿过了那条常常有人生炉子的小街,烟雾之中,感觉白的可爱。
  而白衬衣情结几乎是每个少年的梦。
  那时好象也没有什么别的可穿,白衬衣蓝裤子,如今想起来,分外的让人喜欢,因为那白和蓝近乎单纯,白是那种素白,棉布的,洗几水,就旧了,可那旧,分明还有回忆在上面。
  十七八岁,穿白衬衣,喜欢肥大的飘逸的,自然觉得自己是琼瑶中的女主角,第一次坐在男生的自行车后面,两件白衬衣飞起来,好象两只鸽子一样,多少年之后回忆起来,都觉得非常电影化。
  白衬衣是不禁脏的,有时染了就掉不下去,有时,慢慢就黯黄了下去,就像青春,一寸寸地往后退着,再回首时,就剩下手中小小的一握,还是太快了。甚至,没来得及,一切没来得及。而白,就是没有来得及的这种颜色,非常怅然,适合坐在微中的藤椅上想念那樱花树下,白衣少年,素色神情,而脸是红的,悄悄地问:你真的喜欢我啊?
  青就让我常常想起瓷器和腊染的布,好象初恋,晕着淡淡的青,薄青薄青的,可难以掩饰它的美,近乎透明,虽然说不清楚,可是非常的美了。我喜欢藏青,因为有一种化不开的神秘在里面,最要紧的是,我十六七岁喜欢一个少年,他常常腰间系一件藏青色的球衣,非常让我喜欢。
  后来,屋子里到处是藏青色,比如,床单,比如窗帘,甚至茶几上的布,也是藏青色,上面是白色的小鱼,一条条地游着,无限的美。
  青的味道接近水仙的味道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