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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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路- 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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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mething about SEASON OF FAREWELL我原本以为它会那样寂然地结束,却忽然看到开阔的天地,还有这样的笑容。
  在我最难受的时候有段对话对我来说非常重要。
  EVA第三集结束时的一段话。
  经历了生死搏斗之后真嗣和零一起活下来了。然后,真嗣对零说:
  “虽然我们现在一无所有,只要活着的话,总有一天,一定会觉得,能够活着是一件挺不错的事;虽然距离这一天或许还很遥远,不过,在那天来临之前,我们还是活下去吧。”
  
  我一直默默地背诵到现在。
  然后有一天,我忽然发现孤独的自己。
  走着走着,有了好多朋友,画着自己喜欢的漫画,有了很多机会和画漫画的朋友们一起去旅游。
  于是在杭州的夕阳下,内蒙古的草原下,开心得掉下眼泪。
  这是我活到现在最美好的回忆。认识你们真幸福。
  现在我可以说,活着真是件不错的事情。

夜 NIGHT
亲爱的孩子,其实你从来都不孤单。

请不要走,等等我。
不要留下我一个人,在这黑暗里……
小浣……
小浣,小浣。
做恶梦了吗?
咕噜~
好好走路啊,这样真难看。
虽然我肚子很饿,但是半夜三点,哪里有吃的啊。
我不喜欢,漆黑的夜晚……
我经常一个人走夜路。
在这个时候,城市的灯光都已经熄灭了,星星开始闪耀,无论多么炎热的季节,夜晚都有微微的寒意。
偶然能看到,一个亮着窗户,或者街角,没有完全熄灭的炉火。
空气好像,澄清之后的水一样。
对一个旅行的人来说,这样一簇橘黄色的火光,就足够温暖他的眼睛。
而且,你还会遇到一些,白天不可能看到的朋友。
比如,这些生命短暂,却要固执地,照亮黑暗的萤火虫。
比如这低着头,用温柔的眼睛,看着旅人脚下的路,默默无闻的老路灯。
比如我们头顶上,静静看着,人类用蹒跚的脚步,慢慢走过文明历史的,皎洁月亮。
还有这些……
为了白天城市的明亮整洁,晚上两三点就必须起床,为了生活而忙碌着的人们。
谢谢!(牛肉米线上来了。)
奥勒,你怎么会知道,有这样的地方……
这不会是,妖怪聚焦的地方吧?
傻孩子,每个城市里都有这样的地方啊。
做生意的买卖人,他们半夜就必须去采购货物,天亮的时候就开始做生意。
在这样的早起奔忙的夜晚,当然希望能喝到一碗热腾腾的汤。
所以每个城市都有一些街道通宵营业。
肚子饿的时候,能吃上一碗牛肉米线,真是太幸福了。
吃饱了之后,就不会做恶梦啦。
奥勒真伟大,不但把我从噩梦中唤醒,还能给我食物。
原来,当你的梦神还得管饭啊!
天要亮了!
我们吃早饭去!
还吃啊……
孩子,当你从噩梦中惊醒,眼前只有黑暗,以为自己被抛弃在无尽的恐惧和孤独里时,请不要忘记,在每个城市你所能到达的地方,总有一处灯火通明。

Something about NIGHT肚子饿的时候,能吃上一碗牛肉米线,真是太幸福了。
  我做过很愚蠢的事情。
  事情大概是这样,大一军训的时候,大家在唱歌,结果有人唱了个思念故乡的歌,于是大家想起远离的家乡就哭了。
  我不想看到大家那么难过,于是我就站起来为大家唱“红烧鸡翅膀我喜欢吃”,那歌是周星星电影里的歌。
  我只是为了大家笑起来。
  为了大家开心,我以为大家会高兴地和我一起笑的。
  我尽了最大努力让气氛变得搞笑,完全不在乎刚进学校的自己的形象。
  结果,整个排的同学都叫我“闭嘴吧!”“让刚才唱歌的人继续唱吧!”
  
  原来,对不起,我打扰了大家的悲伤。
  
  其实我也很悲伤。
  我知道悲伤很难过,所以我想要大家不悲伤。
  于是我就装作搞笑装作无厘头喋喋不休喋喋不休地说,哪怕我自己心里在哭呢。
  我们可以一起笑就好了。

丁香 CLOVE
在不知名的街道,时光,寂然地写在石阶上,写在金黄色的灯光下,她的歌声,安静而温暖地燃烧。

在这样的季节,独自漫步于陌生城市的街头,实在是一件非常惬意舒适的事。
可是……
奥勒,我走不动了……
所以我才不想带小孩子旅行嘛。
两杯茉莉花茶!
我要喝可乐!
老式的唱片机转动着,陌生的女歌声手唱着优雅慵懒的歌曲。
有时候,在合适的地方,听到合适的歌曲,总是那么让人感动。
小浣没有再继续争取可乐的权利,和我一起沉醉在这音乐里了。
真好听啊,是谁唱的歌?
好想要她的唱片。
买不到唱片的,丁香的歌只属于这里。
照片看起来已经有了些年头,酒吧招待告诉我们,其实30年前,丁香就已经过世了。
好可怜,唱得那么好听,却没有出名就离开人世了。
不,丁香是世界上,最幸福的歌手。
住在这条街上的每个人,只要曾经听过她唱歌,都永远记得她。
她让这个小茶馆,变成整条街上最受欢迎的地方,每个黄昏和晚上,人们都安静地围绕着她,听她唱歌。
她曾经有过出名的机会,那么动听的歌声,当然会被商人和记者注意。
在大家的怂恿下,丁香也曾离开这里,站到更广阔的舞台上。
每个傍晚,大家依然会聚焦在一起,听着广播里传来丁香的声音。
这里的报童,总会举起印着丁香消息的报纸,大呼小叫地穿过街道。
可是一年后,丁香回来了。
她把所有收入还给商人,换回契约,得到了自由。
在一个,镁光灯强烈的舞台上,她无法看到听众的眼睛。
她必须学会讨巧的微笑,化上精致的妆容。
丁香说,那不是她要的生活,她只想安静地,在一个真正属于她的地方,唱歌给她的朋友听而已。
偌大的舞台下,仰慕的目光看着她的人,都真正了解她吗?
而在这个不知名的街道上,她清楚自己为什么而唱歌。
她能清楚从我们眼睛里,看到自己的歌声治疗了一些忧伤的心,分享了大家快乐的心情。
她来不及变老就死去了。
葬礼的那天,送葬的队伍走过寂静的街道。
娱乐报纸在小小的角落,用尖酸刻薄的口气,感慨着她的死亡。
说她只是一个可怜的过气歌手,在不知名的角落,唱着不知名所云的歌,凄凉地过完了自己最后的人生。
说她昙花一现,为自己的清高葬送掉大好前程。
说她实在太傻,有太多机会不知道把握。
但写文章的那些记者,谁真的认识丁香呢?
对他们和那些饭后剔着牙,读着这无关紧要的讣告的人来说,丁香只是褪色海报上印刷的油墨,八卦小报上模糊不清的照片而已。
他们只能从拥挤的人群里看到丁香那张黯然的脸,听着她的只字片语就不负责任的大肆评价,可笑地以为自己真的了解她。
他们从来不知道,关于丁香生命里的细节,更不可能明白,她的每句歌词,都在我们心里变成一种幸福的印记。
只有我们,才认识丁香。
她的笑声轻柔地,漂浮在,这个街道金色的灯光下。
丁香死之前笑着说,她是幸福的,因为她用自己最喜欢的方式过完了一生。
这种幸福,那些只关心卖弄笔墨,来换取可怜稿费的小报记者,怎么可能会明白呢?
人们只想着,如何得到掌声,渐渐就忘记了,要怎样单纯地唱歌。
时间流逝,几十年过去了,那些流言蜚语,连写下它们的人都已经忘记。
她的歌声,我们却没有忘记。
这条街上的老街坊,每个人家里都有一张她的唱片。
我们有一个私下的约定,在我们将要离开人世的时候,就把这张唱片,送给这个街道的另外一个人,然后跟他们讲关于丁香的故事。
丁香的歌就这样,变成偌大城市里的耳语,变成轻轻吟唱着的秘密,只有幸运的人才能听到这声音。
也许,丁香是因为害怕着,外面太混乱的世界,所以才躲在这里。
这是一种逃避吧?
不在乎外面的人怎么说,世界是不是记得她,只坚持自己的骄傲,也是一种勇敢。
如果你曾经到过这条街,一定听那里的老街坊说过丁香的故事,她的歌声,不需要被世界上所有的人听到,甚至不需要掌声。
只要有人曾经被它感动过,就足够了。

Something about CLOVE她的每句歌词都在我们心里,变成一种幸福的印记。
  生命的色彩是一种疼痛。
  这是很多年前,我们对着梵高写下的一句话。
  那时高三诊断考试上,必然都有关于梵高的文章,其中一篇,有几句话大概是这样:
  “当别的艺术家在歌舞升平的华丽光环下寻欢作乐的时候,绝望痛苦的梵高,在奥维尔开枪自杀后默默地死去。”
  
  我和好友一遍遍地阅读,最后泪眼朦胧几乎忘记了考试。
  他身后遗留的光环,最后变成一个世界的奇迹。
  我们能一次次的,从网上,报纸上,从任何地方,看到这个死之前,从来不相信自己的画能顺利卖到合理价格的人,他的画被炒作到他自己难以想像的天价。
  现代媒体疯狂的抓捕关于他的一切,而梵高还是带着他的痛苦离我们远去。
  这个世界赋予他的勋章和传奇他再也感受不到。
  最后每个用眼睛触摸他那痛苦的心灵的人,都以为自己懂得了他。
  或者根本就不懂,对很多人来说梵高只是一个名词,意思和“电脑”、“马路”、“香蕉”没有区别。
  我们带着被流行元素轰炸到麻木的耳朵,再也听不到周围隐蔽的角落里,有人用生命认真的唱歌。于是,灵魂的歌者渐渐地,在人们冷漠的眼睛里被时间的流沙带走,变成尘埃,仿佛从来不存在。
  然后,人们看着这个花里胡哨灿烂奢华的世界想,它甜得发腻。它真无聊。

伤痕 SCAR
硝烟和炮声早已不在,寂寥的基地被杂草掩盖,历史的伤口,在和平年月的阳光下,沉默永久。

今天好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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