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蔷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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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日蔷薇- 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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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明德笑道:“等会叔叔陪蔷薇荡秋千。”
  潘明德在夏家住了半个月,同蔷薇也混熟了,每天蔷薇醒了一睁开眼睛第一句话就问妈妈: “叔叔在哪?我要让叔叔陪我玩。”
  夏志远对潘明德说:“你这么喜欢小孩,干脆也早点结婚算了,同我一样生个小丫头。有你每天都乐的。”
  潘明德挠挠后脑勺,“还是不要了,现在结婚可太早了。况且说也奇怪,其他小孩子我倒也不是那么喜欢,就觉得蔷薇特别的可爱。估计我和她比较投缘。”
  之间好几年,潘明德在美国忙于自己的事业,先是从原来那间科技公司辞职,出来同人合伙做生意,自己开公司。
  之后公司壮大,又忙着发展子公司,然后收购一些其他同行业发展不好的公司,一系列的重组,然后上市。
  一晃几年过去,偶尔,繁忙之余空下来的时候,他会想到那个同自己一起溜滑滑梯,荡秋千的胖娃娃。
  不知道她现在过的如何?是不是还那么爱笑又爱哭?
  后来倒是有几次出差或者放假回中国,但是都没有再见到蔷薇。
  他来的时候,蔷薇不是去夏令营就是去其他城市舞蹈比赛。
  他走的时候,蔷薇还没回来。
  潘明德第三见到蔷薇的时候,蔷薇已经是个明眸皓齿的少女。
  因为学习成绩优异的缘故,中间跳了几级,十五岁的蔷薇在本市一家重点中学念高二。
  这一年潘明德三十五岁,已经是X城炙手可热的钻石王老五。
  夏志远倒比较保守,虽然说生意也做的还算风声水起,但也没有再扩张的意图。
  他志向一直不在生意上,最大的兴趣和爱好就是陪着爱妻和女儿,享受平凡的生活。
  潘明德这次回国,除了探访夏志远,还有个重要的会议要开。
  所以这次他选择住在酒店,而不是志远的家中。
  一下飞机他先到酒店办了入住手续,然后顺便冲了凉,洗去了旅途的疲劳,才带了礼物拜访夏家。
  夏志远已经和妻子在家等候他了,三个人自然又是一番寒暄热闹。
  潘明德回顾四周,并没有看到蔷薇。正疑惑间,听到门外乒乒乓乓一阵响,接着传来一串银铃般的笑声。
  “肯定是蔷薇回来了。”夏太太摇摇头。“不知道又出什么乌龙了,这丫头。”三个人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走出去。
  映入潘明德眼帘的是一身段纤细修长的少女,小小的巴掌大的瓜子脸上有一点点婴儿肥,明亮的双眼笑眯眯的好似会说话,乌黑长发,额前编了两根细细的小辫子,一直别到后脑勺,同其它头发一起扎成一长长的马尾,干净利索。
  身上着白T恤和淡蓝色的背带裤,单手抓着个书包。
  正站在阳光底下笑的乐不可吱,潘明德觉得那笑声一阵风似的刮进自己的双耳,清脆悦耳。
  夏蔷薇看到父母走出来,笑的停不下来,抽气着:“太好笑了,简直太好笑了。”
  夏太太皱眉道:“自行车倒地上都能让你乐成这样?这孩子。”
  “不是啦。”蔷薇跺脚,是我们家那只大花猫,非追着我自行车跑,害我来不及刹车就从车上跳下来,车子倒下来压到它尾巴了,你没看见它给吓的飞奔起来跳上围墙,哇,它会飞哎。
  ”又指着靠在墙角懒洋洋晒太阳的老黄猫:“老黄都给惊呆了。你说是吧,老黄?”
  “这个傻孩子,猫还能回答你不成。”夏志远说。
  “哎,你们没看到,真的好可惜啦。”刚才只顾着乐,没看到家中多了个人。现在停住了笑,才发笑父亲后面站着个陌生人,可是仿佛又熟悉见过似的。
  “蔷薇,这是你潘叔叔。”夏爸爸看女儿有些疑惑,调侃她:“你把你最喜欢的叔叔都给忘记了,小时候你可非追着他抱呢?”
  蔷薇睁大双眼,“就是你?陪我荡秋千的?”
  潘明德微微一笑说:“就是我咯!”
  蔷薇上下打量他,“比我大不了多少吗?哥哥还差不多,怎么是叔叔?”
  “那你可以叫我Peter,在国外我们一般都不分辈分,直接叫名字。”
  “当真?”蔷薇和他确认。
  “当真!”
  “丫头,不可以这么没大没小!”夏爸爸阻止女儿。
  “我也不想做叔叔伯伯哎,没有关系,我也习惯别人叫我名字了。”
  “你姓潘,然后你名字叫Peter”蔷薇眼睛咕溜溜一转,那你岂不是小飞侠?我不管,我以后就叫你小飞侠。”
  说完,她把书包往妈妈手中一塞,扶起地上的自行车,“惨了,我忘记和针针她们还有约会呢。我得赶紧走了,迟了她们非把我吃了。”边说边冲潘明德眨眼睛,“小飞侠,在我家玩的开心哦,回见!”
  “蔷薇,你小心点,别骑那么快!”夏妈妈冲着女儿背影吩咐。
  “我知道了!”声音早已飞出去老远。
  “这丫头,越长大越没个样子,成天颠三倒四的,让你见笑了。”夏妈妈苦笑着对潘明德说。
  “明德又不是外人。”夏爸爸立刻替女儿分辨道,明显做爸爸的比妈妈还更宠女儿,女儿可是他的心头肉,什么都是好的。“也就这一两年这么无忧无虑的快乐了,明年高三了,哪还能这么轻松,有她快乐的日子她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吧。”
  潘明德心里寻思,10多年不见,这小丫头倒有点意思,古灵精怪,活泼有趣的。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章
  蔷薇晚上从同学家回来的时候,潘明德已经告辞回酒店。
  蔷薇和同学玩的累了,回来倒床上就睡着了,压根就忘记今天家里来客人的事。
  第二天早上起晚了,匆忙爬起来跑到餐厅抓了个面包边往嘴巴塞边往外冲。
  夏妈妈赶紧抓起桌上的一杯牛奶,“你别咽着,把这牛奶喝了。”
  蔷薇有个毛病,就是无论吃面包,包子,馒头这类的面食,如果不喝牛奶,水或者果汁这些就肯定会咽到打嗝。
  饶是几次,她还老记不住,夏妈妈倒牢记了,往后凡是女儿吃这些干粮面食,她定在旁边提醒她喝水喝牛奶。
  蔷薇接过妈妈递来的牛奶,喝了几大口,“还是妈妈最疼我。”
  “去吧,去吧,就会撒娇。”夏妈妈爱怜道。
  看着蔷薇骑单车出去,又道:“我怎么忘记和她说晚上到酒店吃饭呢。”连忙追出去对着蔷薇的背影大声说:“蔷薇,放学了爸爸妈妈去接你到君豪酒店吃饭。”
  “也不知道她听到没有?”夏妈妈对坐在餐桌边,边看报纸边吃早餐的夏爸爸说。
  “你别紧张,傍晚我们提早点去她学校门口等就可以了。”
  放学后蔷薇正推着她的单车往门口走来,听到有个声音叫自己。
  “蔷薇。”
  她抬眼四周看,马路边停着一辆黑色的奔驰小轿车,驾驶位上坐着的正是昨天在自己家见过的潘叔叔。
  蔷薇推了单车过去,“小飞侠,原来是你啊!”
  “上车。”
  “去哪里啊?”蔷薇疑惑的问。
  “你不知道吗?我们今天晚上在君豪吃饭。我,你,还有你爸爸妈妈。”
  “啊!我还真不知道。”蔷薇看了自己的单车一眼,“那你等等我,我把自行车锁到学校里面去。”
  其实以夏家的条件完全可以每天用小车接送蔷薇读书,但是他们为了培养女儿良好的生活习惯,似她不高调虚荣,从初中开始就让蔷薇自己每天踩单车上学。
  蔷薇放好单车,一路小跑过来,拉开车门,跳了上去,把书包从肩上拿下来,放在脚边。
  “上课辛苦吗?”
  “不辛苦!我很喜欢!”蔷薇毫不掩饰。
  “哦?那你成绩肯定很好了。喜欢什么科目?”他顺手拿过自己的手帕递给蔷薇。
  蔷薇吐吐舌头,“肯定是刚才跑的,一头的汗。”赶紧拿过手绢来擦去额上脸上的汗珠子“我喜欢物理,化学,数学,英文。”
  “那么说你喜欢理科了,我以为女孩子大多喜欢文科。”
  “那我可不是大多的那种女孩啊,我是少数的那类。”蔷薇笑嘻嘻的,“我把你手帕弄脏了,洗干净了再还给你。”塞进脚边的书包里去。
  潘明德倒赞同她的好习惯,只是嘴上却说:“不用麻烦,酒店洗衣房可以洗的。”
  “不麻烦,不麻烦,在家里我也洗衣服的,可不单单洗你这个手帕。”
  “哦?这么乖!”潘明德边看路况边转方向盘。
  “那是。”蔷薇骄傲的一抬头:“妈妈说女孩子一定要学会自己洗衣服,做饭,要不将来到了国外,可怎么生存?总不能给我捎个保姆过去吧?”
  潘明德目不转睛的看着前方,“你要出国留学,你喜欢什么大学,哪个国家?”
  “我喜欢理科嘛,当然觉得能考去剑桥最好了。但是爸爸希望我读商科,进哈佛。”蔷薇叹气道:“所以暂时我也没想好呢,不过美国英国对我来说都没差,反正两个地方我都不熟。不管了,反正还有一年的时间考虑呢。或者两所大学我都考不上,那就干脆更不要烦了,选都不用选了。”
  “小丫头,要对自己有信心啊,我可听你父母说了,你连续几次考试在你们学校都是第一,还把第二甩的远远的。”潘明德给她打气。
  “可是那两所学校,到时候和我竞争的可不是只有我们学校的学生啊,那可是全人类哎。”蔷薇把手搁脑袋后面,微微嘟起樱桃小嘴。
  “傻丫头,那大学里也不会就招一个学生啊,别担心,我看你行!”
  “借小飞侠吉言,那我考上了请你大餐!”
  “好!那么你最好考哈佛。”
  “为什么?”蔷薇不解。
  “让你方便请我吃大餐啊,你忘了我在美国工作。如果你去了英国,不是要横跨整个大西洋才能请我吃饭?”
  “说的也是哦!”蔷薇大乐。
  潘明德边开车边若有所思。
  晚餐自然是宾主尽欢,除了蔷薇,大家都喝了点酒。所以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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