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爱新婚:总裁宠妻入骨-曾想盛装嫁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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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爱新婚:总裁宠妻入骨-曾想盛装嫁给你- 第41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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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师说:“当时裴昊昱是一直拉着她叫阿姨的,而且之前我也见过她来接。”
  裴老太太一下子慌了,难道还是个惯犯?她马上就给裴斯承打了电话。
  裴斯承安慰:“妈,没关系,说不定就是裴昊昱到其他小朋友家里去玩儿了,你不用担心。”
  裴老太太在电话里有些哽咽地说:“你到底是不是小火亲爸爸啊?孩子丢了都不操心……还有啊,这件事儿别给你爸说啊,我要保持我自己的光荣形象,不能出来接个孩子都能接丢了。”
  裴斯承在接到裴老太太电话之后不过三分钟,刚刚给许朔打电话,让他警局里帮着找人,这边华筝就给裴斯承打来了电话。
  “小火在我这儿呢,我刚出来带着他去商场买了礼物,唐氏庄园这边给他开了个生日派对,我问他说让他给你打电话,他说给你打了电话了。”
  看来,裴昊昱自己也不认为是裴斯承的亲爸爸,这种时候,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买买买,然后切蛋糕,然后吃吃吃。
  裴斯承给裴老太太去了一个电话,将裴昊昱已经找到了的消息告诉了她,好让老太太安心,然后就开车去了华筝家里,去接裴昊昱。
  裴昊昱认识华筝,华筝自从在唐家的一个聚会上,见到裴斯承之后,不说一见钟情,他主要是被她表哥唐玉珏口中的裴斯承所吸引了。
  痴情,伟岸,而且温柔体贴,待人和煦如同春风拂面。
  这是华筝心目中的白马王子的人选。
  虽然,她也清楚的知道,裴斯承一直是在寻找一个叫夏楚楚的女人,但是,那个女人已经是过去式了,她详细,只要自己持之以恒的追求,就一定可以得到裴斯承。
  甚至,在裴斯承重新回去加拿大的时候追回去。
  其中,华筝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讨好裴斯承的儿子,裴昊昱。
  不过,这个小家伙十分好哄,或者说十分好骗,只要是有好吃的好玩儿的,就跟着走。
  一路上,裴昊昱还摇头晃脑的问:“阿姨,你真的要给我开生日派对吗?我爸爸都从来都没有给我开过生日派对呢。”
  华筝揉了揉裴昊昱的小脑袋,“是啊,阿姨从来不骗人的。”
  直到裴斯承来到唐氏庄园之后,看见裴昊昱正在外面的空地上骑木马,周围有彩带,气球,还有很多围着转的小朋友。
  华筝在看到裴斯承的那一刻,眼睛一刹那绽放出光彩。
  “裴斯承!”
  因为华筝是唐七少的表妹,裴斯承熟识,所以,裴斯承在刚开始也一直都是保持适当的距离,不亲昵,客客气气。
  在庄园内,华筝邀请裴斯承来到泳池旁边的桌边,桌面上,摆着精致的饭菜和香槟。
  裴斯承只是用了一眼,就已经看出来华筝的来意了。
  他坐了下来,看着华筝脸上的笑意,说:“华筝,你是唐玉珏的妹妹,就是我的妹妹。”
  这一句话,已经再清楚明白不过了。
  妹妹,已经将华筝的身份界定的十分清楚明白了。
  华筝在刚开始一听到裴斯承的这句话,正在倒香槟的手顿了一下,脑子有一瞬间的放空,杯中的香槟就都流了出来,她吓了一跳,手肘在收回的一瞬间,已经将香槟杯给撞翻了,香槟顿时从桌面上流淌下来,打湿了她身上的衣裙。
  “哎呀。”
  裴斯承递过去一张纸巾,华筝没有接,说:“我进去换一件衣服,马上就出来。”
  在华筝离开之前,裴斯承已经看见了华筝眼角闪烁的泪光,他摇了摇头,华筝恐怕也就是趁着去换衣服,将自己整理一下,再出来吧。
  只不过,裴斯承倒是真的没有想到,这是他的第一次拒绝,却不是最后一次。
  等到华筝离开不过几分钟,华筝放在桌面上的手机忽然响了,十分柔和的音乐声。
  裴斯承眯了眯眼睛,侧首看了一眼华筝的手机,看见屏幕上赫然闪烁的姓名就是:宋予乔。

  ☆、223 不管你是谁,都是我的

  宋予乔……
  这个名字,看起来莫名觉得有些亲近,但是,却是一个十足陌生的名字,很好听。一个女人的名字,但是在他的脑海中根本就没有闪现。
  裴斯承眯了眯眼睛,手指在手机屏幕上方虚晃而过,在按下接通键的时候犹豫了三秒钟,重新放下了手机。
  其实,在后来的后来,裴斯承都在想,如果当时,他帮华筝接通了这个电话,听见了宋予乔的声音,那么,就会早两年遇上宋予乔了。
  只不过,姻缘,总是在这种交叉相互中错过的。
  而日日夜夜萦绕在裴斯承心头的,除了夏楚楚这个名字,就还有一个单词——beloved。
  他记得。是在一间名为beloved的酒吧里。见到的夏楚楚。
  在最初,顾青城听说裴斯承要投资建酒吧的时候,还特别打趣:“你有那种闲钱。还不如投给我夜色,给你分股。”
  “你那是为了赚钱,我不为了赚钱,每年亏本都不要紧,”裴斯承携一支烟在手指间转动,“我是为了寻找。”
  这些年,在裴斯承的生命里,已经深切的印上了两个字,就是——寻找。
  只不过,华筝也并没有因为裴斯承一次的拒绝,就心灰意冷,特别是在知道张梦琳的存在之后。更多时候都是在和张梦琳斗。
  终于,在一个下午,裴斯承从一个长达四个小时的会议中下来,已经是满身满心的疲惫的时候,黎北从外面回来,在他面前,已经呈上了一份调查报告。裴斯承端着茶杯浅啜,对黎北说:“念给我听。”
  黎北当即就说:“老板,找到夏楚楚了,在温哥华。”
  裴斯承手中茶杯里的水洒了出来,在手指上一片晕染开的水渍。
  当晚,裴斯承乘凌晨的航班,飞往加拿大温哥华,然后连夜去了调查中找到的那个小镇。
  在飞机上的心情,他觉得自己心脏嘭嘭嘭跳的厉害,终于要找到夏楚楚了么?在四年之后?
  看着碧蓝天空中飘散的几朵白云,裴斯承狂躁不安的内心,逐渐一点一点平静下来。
  不管是不是,这一次,总是带着百分之一的希望去的。
  无数次的希望,伴随着失望,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
  在镇上的邻居,是认出了照片中的女孩儿,说:“就是这个小姑娘,我记得清楚,当年他们家里还没有搬走之前,一直是住在这里,家里是有一个中国老婆,还有一个儿子,一家三口。”
  “后来呢?”
  裴斯承变得亟不可待,他一边让黎北在小镇上去寻找,一边询问这些曾经见到过夏楚楚的人。
  “后来那姑娘好像是精神上出了问题,她母亲就带着她去了市里面去治疗,然后两个月后就搬走了。”
  “搬去哪里了,您知道么?”
  “不知道,当时他们走的时候谁都不知道,后来搬家公司来了才知道,有新住户住进来了。”这个好心的大姐指了一下街边,“你看,那边,那个白色的房子前面带着小花园的,就是他们原来住的地方。”
  黎北已经去现在新搬入的住户问过了,他们只是住户,办手续都是住房中介办的,根本就没有见过原来的房主。
  在这一刻,裴斯承深深地闭了闭眼睛。
  黎北跟在裴斯承身边也许多年了,看见老板现在的这种表情,也不敢多说一句话。
  裴斯承睁开眼,说:“回去吧。”
  他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个名叫夏楚楚的女人,他知道这个女人长的是什么模样,他在找她,就足够了。
  而就在这一次回加拿大,华筝也跟了过来。
  华筝不是那种能够轻易放弃的人,她如果想要得到的东西,不管是人还是物,都会尽自己百分之百的努力去得到。
  就像是裴斯承。扔引役才。
  裴斯承对华筝永远是不冷不热,不冷的原因,华筝知道是源于自己表哥,而不热的原因,恐怕就是因为心底的那个夏楚楚。
  华筝看到裴斯承从小镇上没有任何所得的失落表情,在后面跟着,忍不住说:“说不定她早就死了,你这样日复一日地找下去,都已经三四年了,一个人怎么会藏得这么严实,除非她死了。”
  华筝的这句话还没有说完,前面走着的裴斯承忽然转身,一个巴掌就打在了她的脸上。
  她有些难以置信,捂着脸看着裴斯承,“你……”
  裴斯承的眼睛里好像是两个钻风的空洞,却虚空的刮着风,冰冷刺骨的风,“不要再说这种话。”
  华筝咬着下嘴唇,停住了脚步。
  而前面的裴斯承,在给了华筝这一个巴掌之后,继续向前走,再没有回头看华筝一眼。
  华筝双眼噙着眼泪。
  她怎么就争不过一个已经消失了三四年的女人呢?她才不信这个邪!她就是要将裴斯承追到手!他是她的王子!
  人人都说,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
  但是对于华筝来说,追裴斯承的这两年,是翻山越岭,也没有将挡在裴斯承面前的那一层纱给撩开,最后,还是宋予乔,帮华筝撩起了那一层薄薄的纱。
  这是裴斯承遗失夏楚楚的第四年。
  在第四年的这个春节过年的时候,下了一场大雪,飘飘洒洒了好几天,天地之间都铺盖上了白茫茫一片,银装素裹。
  裴斯承穿上一件黑色的毛呢大衣,里面是一件轻薄的外套,这件衣服是曾经和夏楚楚在滑雪场的时候穿过的,当时夏楚楚夸赞他英俊帅气,是白马王子。
  站在落地镜前,他看了许久,恍然间觉得在镜面里,有另外一个人的影子,然后掸了掸身上并不存在的浮灰,转身,离开。
  裴家大院,从大年三十早上,就开始噼里啪啦的鞭炮声不断,白色的雪地上,到处都是大红色的鞭炮碎屑。
  裴昊昱穿上了一身红色的唐装,红色的绸缎布料,深黑色的暗纹,绣着龙凤呈祥的图案,头顶还戴着一顶小帽,小帽后面有一根假辫子,一直拖到肩膀上,是裴老太太给孙子买的,洋气。
  小家伙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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