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世书》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往世书- 第67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小歌叹道:“我是在心疼我自己的钱。”若是别人的钱,花再多也不是她的,她才不会肉疼。
  “我会付钱。”
  小歌问:“你身上带了两百两金子?”
  御风默,哪个正常人出门会带着重达两百两的金子?
  小歌道:“喏,你看,你没带那么多钱,而我是熟客,他们肯定会记我账上,还是得我付钱。”
  御风愈发沉默。
  似是受了刺激,从食肆回了医馆后御风便拿了剪刀与匕首收拾自己的胡子,剪刀用得很好,他的胡子也不知多久没剪过,很长,也很方便剪,但用起匕首,匕首在御风手里不是用来猎杀猛兽就是用来杀人的,用来刮胡子还是头一回,不免手生,不过一会脸上就开了三道口子,让小歌着实佩服。
  “你可真是人才啊。”小歌一边感叹一边拿过匕首。“把脸部的肌肉绷紧。”
  抹上令胡须变软的药水,小歌给御风刮起胡子,几下便将胡子给刮干净了,刮完后再将御风脸上的断须擦掉,看着面前眉眼虽凌厉了些,但仍难掩清俊的容貌,小歌不由挑眉。“不过六年,你倒是越长越俊俏了。”
  御风摸着光洁的脸问:“很英俊?”
  小歌点头,笑道:“除了老头我还没见过比你更好看的男子,唔,不算非人的话。不过你和老头不太一样,老头那是一种阴柔的美,一个男人长得比女人还好看,令绝世美女都情不自禁的羞愧于自己的姿容寻常,也就阿母能对着那么一张脸保持平常心,所以我这辈子最佩服的人就是阿母了。”云唐的那张脸连鲛人都要为之失色,没有过硬的心理素质,没有哪个女人能够在云唐面前保持平常心,并且淡定的经营婚姻生活而不起疑心。
  御风期待的问:“那我呢?是否很有男子气概。”
  小歌端详了会御风的脸,好一会才道:“狼。”
  “何意?”
  “你虽英俊,但眉眼太凌厉,容易令人发悚,心生畏惧。”还不如云唐呢。
  “那怎没见你发悚?”
  “我为何要发悚?”小歌反问,御风的眉眼再凌厉得迫人,也没药王谷的那些疯子更令人发悚,那些可是真正的变态。
  下午时白苏终于出诊回来,看到医馆里多了个人,有些讶异,因为医馆里住着的三个人不管哪个都有些不方便让人看的东西,因此医馆从来不让病人留宿,她不过出去两日,小歌怎就破例了?并且那人似乎有些眼熟,只是一时间想不起来,便只能以疑惑的眼神询问小歌:哪位?
  小歌提醒:“仔细看。”
  白苏认真看了看,看到那双重瞳后更加惊讶,用疑惑的眼神瞅向小歌:什么情况?
  小歌笑答:“我改主意了。”
  白苏乌黑的眸子顿时复杂莫名。
  “苏苏,你可回中州?”
  “我要去一趟齐国。”
  “去齐国,发生什么事了?”
  白苏反问:“可还记得半年前你我发现的罂粟花谷?”
  小歌道:“记得,那么漂亮的花谷,任何人见了都很难忘记,就是可惜。。。。。。”让白苏一把火烧了个精光。
  “那片花谷不是野生的。”
  “长着眼睛都看得出来。”那么整齐的花海,说没人种,谁信?
  “那你可知罂粟的药效?”
  “止疼。”
  “还有呢?”
  小歌想了想,没想道:“还有什么?”
  “常服可令人上瘾。”
  小歌了然。“可齐人的手有这么长?”说安偃或青王骁她还信,澜越之地是这两位的地盘,有这个能力,但齐人,离澜越之地是真正的万里之遥。
  白苏道:“我也只是怀疑,要去齐国看了才知道。”甚至她怀疑不仅仅是齐人那么简单。
  小歌大方道:“有需要帮忙的地方就尽管找风花雪月四统领。”
  白苏点头,真有需要的话她也不会跟小歌客气。
  既然决定要走了,小歌与白苏也就关了医馆开始收拾东西,苍澜疑惑道:“为何如此匆忙?”
  小歌道:“匆忙总比被人追杀的好。”
  “追杀?谁会追杀你?”
  “你说这澜州南部,谁有能力追杀我?”
  “安偃?为何?”苍澜更加疑惑,小歌这两年为安偃做的事他可是看在眼里,安偃不至于这般狼心狗肺吧?
  小歌笑道:“我的能力太强,若不能为他所用,便只能毁掉,以免他日被他的敌人所用。”
  苍澜还是不解。
  小歌道:“这是为王之道,你不懂,也不需要懂。”
  御风道:“昏王之道。”
  小歌微讶。“哦,此话怎讲?”
  御风回道:“国士之才,若无能力驾驭,便说明是我的能力不够,别人离开我也是应该的,换了我,我也不会忠诚于一个驾驭不了自己的人,他要走,我定会加强自己的能力让人改变主意。”
  小歌对御风侧目,还真是自信到嚣张啊。“那你的能力始终不够呢?”
  御风想了想,道:“我会重金送其寻觅明主,相信定会有旁的适合我的国士前来报效。”
  小歌默了片刻。“御风你这些年进步挺大。”重金送人离开,好聚好散,留了一份香火之情,日后即使阵营不同也会留一线,并且还搏了一个好名声,在这个时代,一个人什么都可以坏,唯独不能坏了名声,名声坏了,人也毁了。当然,云唐那样的奇葩另当别论,弑父虽毁了他的名声,但他的能力足以让他无视一切道德伦理。但御风没云唐那个能力,因此名声对他很重要,有一个好名声,那些有能力的策士才会看到他,前来投靠。
  小歌收拾东西时只收拾了几件换洗的衣物,医馆后院高达四层的书楼除了烧死了几卷内容较为特殊的,其余的一卷都没动,苍澜颇为可惜。“那些书不带走吗?”
  小歌无语的提醒:“书楼里的书足有十一万两千七百一十七卷。”那些书都是用竹简编的,每一卷的分量都不轻,十几万卷加起来,除非找几个象车队来,不然根本带不走,但那样的话她也不必如此匆忙了。
  “可惜了。”
  “你不是都记下来了吗?”
  苍澜忽然开窍道:“你早知那些书带不走?”
  小歌笑了,教了一年多,总算没白教。“长进了。”
  “既如此你为何还要默那些书?”苍澜奇道,在这个时代,最珍贵的财富不是金银珠宝,而是典籍,每个家族中的藏书楼必是几代人的心血。但书楼中的书并非小歌花钱收集的,小歌没那个精力也没那个财力,那些书都是她这两年的时间里用刻刀一笔一划刻的,也不知刻刀也不知卷刃了多少次,既然早知带不走,又为何还要默?
  小歌轻松的道:“送给蛮族了。”
  苍澜默,真大方,藏书楼中的书若是在蛮族之地换成金银,因为蛮族极为落后,并无文字,也因此知识更加珍贵,只要找对了客人,怎么也能卖个千金。
  小歌送书,御风也送了一份双赢的大礼,跟安偃达成了合作的共识,日后蛮族发展需要什么物资海路商会都会想方设法给他弄来,但蛮族也要在给海路商会最大限度的方便,让海路商会可以借着澜越之地这块地发展起来。最重要的是,安偃给了海路商会一个特权,澜州的南边是南之大洋,又称极南之海,极南之海的岛屿虽不如极东之海那么多,但也不少,不过都是无人岛屿,岛上气候炎热,一年十二个月只有一个季节——夏季。也因此,岛上被茂密的热带丛林覆盖,一般人呆不下去。御风琢磨着,那些岛屿空着也是空着,别浪费,让海路商会选一座修建一座小镇做为海上商会的中转站,御风并不满足于澜越之地这条海上商道的财富,他各方面花钱的地方太多了,公羊宁怎么搂钱都不够,都快有拿剑追杀他的冲动了,若是能够打通从中原到西域的海上商道,应该能解决他在经济方面的问题。
  对于御风的如愿,小歌有些诧异。“安偃如此好说话?”
  “我跟他说,我的主人是辰国的公子。”
  “政治合作,厉害。”小歌对御风竖起了大拇指,若是普通的商人,安偃肯定要考虑考虑,即使最后答应,也不会给出如此优渥的条件。但合作对象是辰国的公子,就是政治投资,自然要另当别论。
  与蛮族接壤的国家不少,但大国仅两个,一个是睢国,另一个是青国,但不管哪个都跟蛮族有着长达千年的战争恩怨,合作不起来,即使合作也多半没安好心,安偃根本不可能放心合作。辰国因为与蛮族之间隔着一个青国,没什么利益冲突,除非哪天青国消失了,不然蛮族与辰国的关系会一直很友好。御风是辰国的庶公子,辰王浔有两个嫡子,除非哪天辰王浔的嫡嗣死绝了,否则辰国的王位绝对轮不到他。华族嫡庶尊卑森严,便是普通人家,庶子都没有继承爵位与家产的资格。王族中更加严格,特别是王位继承,最是严格不过,嫡子继位,嫡子死了就立嫡孙,反正只要嫡脉有一个男丁,王位都轮不到庶出染指。只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古往今来继承王位的庶公子并不少,将嫡出兄弟及其子嗣给斩尽杀绝王位自然是庶公子的了。有着这些历史,安偃自然乐意对御风进行政治投资,若能将御风扶持上辰国国君之位,蛮族能够得到的利益不可限量。
  “政治投资虽好,但也得投对了,御风你。。。。。。”小歌在心里为安偃默哀,蛮族与辰国相隔得实在是太远了,以至于安偃除了知道御风这两年的战绩,其余一无所知,若是知道,安偃可未必会对御风政治投资,风险太大。
  御风的确是辰国庶公子,但辰王浔的庶子还活着的有二十多个,这些年辰王浔的后宫孩子小产夭折虽多,但架不住后宫女子多,广播种,哪怕低收也能收上许多种子。二十几个庶子的一个,并且曾经犯过重罪被逐出宗族,虽然辰王浔登基后御风在西境与冀州的战场立下了大功,辰王浔可能一直觉得有愧于这个儿子,因此在发现这个儿子既没被云唐给喂鳄鱼,也没被云唐活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