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世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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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世书- 第34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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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璇玑不敢说对御风了如指掌,却也知道御风言出必行,说只养孩子到十五岁,不会管孙辈就一定会做到。璇玑想了很久也不知道以后该怎么办,最后问兄长中最特立独行的连山珩以后打算怎么办,连山珩的回答异常的简单明了:“自己养自己。”
  连山珩一句话给璇玑打开了一扇门,对啊,她有手有脚,御风不养她,她就不会自己养自己吗?也正是抱着这种心思,璇玑监国时才异常认真,想要自己养自己也得先了解怎么才能赚到钱,听大兄说,朝堂上剩下的人都是大浪淘沙后的金子,很有才华,应该知道不少赚钱的法子。慢慢来,相处好了,她就跟他们请教如何赚钱。
  在璇玑一门心思的琢磨如何赚钱时,遥远的澜州,御风却是悠哉的很。
  因为早与安偃达成了共识,这两年,豫州军一直在修一条从豫州城到澜州的大道,谢清没有辜负他的期望,两年的时间,动用了四十万军民,成功修建出一条长七八百里,宽百丈的直道。而在谢清忙活的时候,安偃也没闲着,同样在修建道路,修建一条从西蛮到东蛮的道路。
  因为有现成的坦途可走,御风的二十万大军出征不过三日便出现在了西蛮的都城,看得安偃眼角直抽抽。知道云国军事强大,但也不用如此变态吧?
  南荒诸州,除去北边的冀州地势比较平坦,其余的州遍地山林,特别是豫、澜、越三州,那已不是一个多山可以形容的了,全是山。也因此,在这三州发动远征极为困难,面对那一座有一座,没完没了的山林,莫说后勤跟上,便是大军都寸步难行。且除去道路艰难,南荒诸州除冀州外的四州皆瘴疠横行,没有瘴疠影响的地区基本没有。当地的土著世代居住于此,对瘴疠之气有了一定的免疫,可别的人没有,因此大军开拔进这四州,非战斗减员往往超过一半。
  安偃让斥候探过御风的军队,一个减员的都没有,而后勤更不是问题,谢清这些年驻守豫州,奉御风的命令训练象骑,因此军中有一支战象队伍,战象多达一千头,每头战象瞅着都甚是凶猛。并不是每头象都适合做战象,但那些驯好的象谢清也不想浪费了,都编入了后勤队伍中,约有一万头大象,四头大象为一乘,驮一辆堆满肉食、似中原大城中三层高楼般的大车。没错,就是肉食,此次出征,御风除去坐骑与驮兽所需的饲料,一粒粟米都没带,全是肉食,后面还有更多准备运来,冀西与东戎牧人养的羊几乎被他买断做成肉干与酱肉。听得安偃颇为嫉妒,真他妈的有钱。
  军粮全是肉食只能说明御风有钱,且云国的情况特殊,土地以草原为主,畜牧业发达,牛羊多如天上白云,以肉脯充作军粮,不足为奇。令安偃侧目的是远征军中的几支特殊队伍——兽军,一万只驯熟的牙狼、一千头大虫、三千头豹子,是这几年巫抵殿为云国训练的,御风全带来了。事实上若非山林不适合狮子活动,御风都想将云军自己训练的三万头狮子一块带上,前些年的沃州大战,不管是与人族还是羽人的战争,狮子军团都立下了不小的功劳,也使得御风这几年孜孜不倦的扩建狮子军团,遗憾的是此次派不上用场。不过也幸亏他没把狮子军团带上,不然安偃真要怀疑御风是不是准备将自己给灭了。大军开进西蛮都城时,御风正在编织花环,很认真得编织,不过——
  公子玮道:“花环不是环形的吗?你的怎么是奇形怪状的。”
  御风编织花环的手停了下,随即一脚将公子玮踢出了马车,不会说话就别说话。
  公子玮与公子珏一样被巫咸殿的药物淬炼过身体,非常皮实,被一脚踢出马车掉在地上没摔出什么问题,还滚了滚,看得周围的将士都不忍直视,很怀疑公子玮是不是御风亲生的。
  化解了掉下来的力道后公子玮噌的跳了起来,勤习武艺是好处在此刻体现了出来,虽然衣服噌破了,但因为及时化解了力道,油皮却一块都没破,爬起来后立刻追上马车扒着马车要爬上去,但马车一直在跑,吭哧吭哧的迈着两条小短腿就是爬不上高高的马车。
  公子玮瞅了瞅御风与小歌,前者专心致志的编着花环,浑然忘我,后者在睡觉,他也没胆子在御风的眼皮底下将小歌给弄醒,只能伸出手将公子玮拉了上来。看公子玮一身灰尘,便拍了拍,又擦了擦公子玮被蹭破皮的地方,涂抹上药膏。
  御风的花环终于编好,见公子珏在给公子玮上药,便道:“你会照顾人也好,过些日子开战,你们俩一起上战场,豆子就交给你了,我不会管。”
  公子珏愣了下。“豆子也要上战场?”开什么玩笑?公子玮才两岁多点。
  御风反问:“有问题?”
  “他才两岁,你居然让他上战场去杀人!”公子珏真觉得自己老子丧心病狂,有这么养孩子的吗?也不怕养死了?
  御风不以为然:“你回头问问九斤是几岁杀人的。”
  公子珏顿时噎住,连山珩几岁杀人他不知道,但他知道连山珩已经是巫宗的巫真殿主,而十巫是出了名的没人性。“这不一样,九斤要成为巫真,豆子不用。”
  “所以我没要求他上战场杀人,只是让他见见血,长长见识。”御风素来认为,温室里的花朵活不长,王族更是不容温室之花存活。他与小歌只剩下十年的时间,十年后公子玮也就十二三岁,就公子玮这性子,很容易就被人啃得连骨头都不剩,可生理年纪没法改变,既如此,便只能让公子玮的心理提前成熟。
  公子珏语塞,跟御风讲人性简直是对牛弹琴。
  马车在西蛮都城外缓缓停下,小歌缓缓睁开了眼,御风立刻将花环戴在了小歌的头上,小歌摸了摸。“这是?”
  御风欢快而期待的问:“花环,很漂亮的,夫人喜不喜欢?”
  小歌摸着头上没几朵花的花环,不由勾唇一笑。“喜欢。”
  公子玮瞅着小歌头上古怪的花环,张口想说什么,公子珏赶紧捂住了公子玮的嘴,之前在路上被踢下马车也就算了,但在别国都城的门口还被踢下马车,公子玮这个公子就真得丢人丢到家了。
  大军不能入城,蛮族的城邑都不大,都城容纳个三五万人还行,但塞个二十万人进去。。。。。。没法想像,因此军队驻扎在外头。御风只瞧了西蛮都城一眼便没兴趣了,还不如军营住着有意思,便拒绝了安偃让出王宫给自己居住的好意,在军营中扎了个帐篷便解决了住宿问题。
  虽然不进城,但对于安偃送来劳军的酒肉御风没拒绝,至少笑纳了肉食,一路行军,吃的虽然也是肉,却都是肉干与酱肉,嘴快啃歪了,正好来点新鲜肉食换换口味。
  “转告安偃,我要的十万蛮族武士让他尽快送到。”
  蛮族与游牧民族类似,全民皆兵,不,蛮人比游牧民族更悍勇,这些生活在南荒原始山林中的蛮族不事耕种,以狩猎采集为生,与各种毒虫猛兽搏杀,个体实力远胜游牧民族。东蛮的人口虽不多,也就两百万,但架不住全民皆兵,单兵实力又强大,御风并不认为自己这二十万大军能摆平东蛮。若是蛮族这么好对付,青国也不会同蛮族打了千年,只能靠着兵器甲胄的优势一步步蚕食澜越之地,但蚕食了千年都没能将澜越之地彻底吃下,足可见蛮族是块怎样的硬骨头。
  一番考虑,御风最后决定以蛮治蛮,从蛮族中征兵,加以训练,再配上云国的武器装备,如此,应该会轻松一些。
  安偃不介意御风从蛮族征兵,蛮族最不缺的就是能打的人,与其让那些蛮族武士天天闲的打架闹事,倒不如跟着御风去攻打东蛮,但他必须先确定一件事。
  傍晚时分御风一家子正在用膳,安偃不请自来:“你们答应的蛮族族巫呢?”想让他交人,也得先让他看到他想要的东西。
  公子玮张开口想说连山珩不是半道失踪了吗?但嘴巴才张开公子珏便将一大块炖肉塞进了他嘴里,立时将他噎得眼泪都出来了,拼命的往下咽食物。
  小歌赶紧给公子玮倒了一碗温水帮助吞咽。
  御风看也不看公子玮,而是问安偃:“你真想有蛮族有个出身十巫的族巫?”
  安偃的脸立马黑了。“你想出尔反尔?”
  “不,我只是想提醒你一下,十巫的性格,你日后被杀掉的可能很大。”御风诚恳的回答,蛮族想要强大,需要一场变革,但所有的变革都会触动既得利益者的利益,阻力极大,大部分人都会被阻力所打败,但十巫不会,十巫只会将所有阻力给灭了。安偃未必会反对十巫,但他是蛮王,两者存在着权利冲突,且权衡利弊是君王的本能,需要顾虑很多东西,而十巫,典型得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神挡杀神,魔挡屠魔,本质上就不是一路人,肯定会产生冲突。
  “若他能做到我想要看到的事,我一死又有何妨?”安偃苦笑,选择了找个族巫过来,他自然也专门了解过巫宗的族巫这一分支的丰功伟绩,特别是十巫担任族巫的部族,那些部族最后固然强大了起来,但部族原本的王公贵族,十不存一。他这个蛮王,迟早有与族巫冲突的一日,而以十巫同气连枝的态度,他要对上的必然是整个巫宗,谁死谁活,一目了然。
  安偃的话令在场的两个成人一个半大孩子颇为侧目,帮公子玮咽下了肉的小歌道:“我们在澜州边境分开了,他说要先了解澜越之地的情况再上任,你再等一两年,他将澜越之地都走过一遭后自会来寻你。”上古时,巫宗有着世间最大的藏书楼,大荒各地的地质、水文以及风土人情,巨细无遗,皆可查找,并且每隔十年,书籍记载的内容都会更新。每个族巫上任前只要将藏书楼中相关的书籍背下来便可轻装上任,但上古时巫宗覆灭,巫即殿死得一干二净,诸巫殿的藏书楼也没保住,族巫想要上任必须先用脚将自己要上任的每一寸土地踩遍才能了解自己要治理的地方最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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