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农家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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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农家酿- 第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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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才轮到我们啊。”
  程远弯下腰,瞧着她被晒得通红地脸蛋,笑道:“你要是玩累了,就先回去休息吧。”
  “才没有呢。”顾秋蓉摇头,一副我能行的样子。
  “瞎逞强!”顾知轩冷不丁地开口,“不知道是谁,今个中午钻道牛车底下偷懒。”
  几个人不约而同地笑起来,小秋蓉红着脸不吭声。
  好不容易等到轮到他们用碾的时候了,杨氏早跟孩子们把周围扫了个干净。张金宝是个健谈的,见人先打招呼,“程嫂子不是今个中午碾过了,这是给谁家帮忙呢。”
  杨氏笑了笑,“顾秀才家,我和小远给顾家妹子帮工呢。”
  “顾家不是搬到城里去了,还种着地呢?”张金宝一边挂好石碾一边问。
  “收过这一茬,地就租给大全两口子种了。”
  “原来是这样。”张金宝笑了笑,又夸了几句孩子聪明之类的话,这才牵着骡子开始干活。
  骡子拉着石碾走了不知道几个来回,秸秆被碾得发亮,这才算是完成了。杨氏先是谢过张金宝,又招呼孩子们一起把秸秆捋出来堆在一旁,麦粒才终于露出了庐山真面目。
  天还没黑,杨氏拿着耙子把清理出来的麦粒摊开来,确保很快能晒好,这是个有趣的伙计,拉着木耙子在麦粒中走过,留下各种各样的图案,每个人都小试了一把身手。
  忙完了没见云歌他们回来,杨氏领着几个孩子去了顾家的小院。
  院里堆的玉米是中午刚收回来的,“我们就先把壳剥了,这带壳的玉米不能放,不然会发霉的。”
  孩子们乖巧地一人端个小凳子坐在一起,在程杨氏的带领向玉米军团进发。
  被扒了衣服的玉米放到一起,玉米壳顺手就放到身后,随着时间的流逝,身后的玉米壳越堆越多,起身换个地方又开始继续。
  “有虫子!”小秋蓉长大了嘴巴指着壳子上蠕动地白色虫子,可是怎么听都有股惊喜地意味在里面。
  果不其然,顾秋蓉揪起那条虫子放到自己掌心,悄悄跟它说起话来,“你是玉米的孩子吗?不对不对,玉米硬硬地,你这么软,那你跟它是亲戚吧,不然怎么会住到一起呢。”
  云歌刚进门就看到家里玉米壳横飞,以及秋蓉跟条虫子在说话的诡异场面。
  她立刻跑到顾秋蓉身边,一把揪起那虫子扔到地上,用脚踩了两下。
  顾秋蓉正高高兴兴地跟新交的朋友交流心情,结果没想到新朋友突然就惨遭毒手,而罪魁祸首居然是自己的嫂子,她哇地一声哭了出来,“嫂子坏,欺负虫虫!”
  云歌哑然失笑,她小时候可没有天真到跟虫子去交朋友,当然一时间也没想到这里去,等反应过来也来不及了,只好费力地解释,“你知不知道虫虫的名字?”
  “啊?”顾秋蓉还挂着眼泪鼻涕,一双求知的大眼睛望向云歌。
  “它叫粘虫,专门吃玉米叶子,让玉米生病,是个坏蛋。”云歌揉了揉小姑娘的头发,“我们家小蓉这么乖的孩子,肯定不会跟坏蛋做朋友,对不对?”
  秋蓉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云歌又捡起地上的叶子撕成条状教她编手链,没一会儿小秋蓉就把这件事给遗忘到脑后去了。
  一亩地的玉米算不上多,几个人说说笑笑间很快就剥完了。
  第二天的分工也很快明确下来,程远跟顾知轩回店里去,一个看店,一个温书。扬麦和打高粱的事情就交给留下的人。
  云歌隐约记得自己上辈子的小时候,麦子在脱粒机里过一遍,然后还要扬麦,才能把一些碎麦秆,没择出去的谷壳弄出去。但等到自己长大,且不说机械化代替了人力,就是她家也早就不种地专心做起酒水生意了。
  扬麦是个技术活!
  这是云歌初体验之后发出的第一声感慨。
  一大早云歌就跟王大全夫妇到了打谷场,按照秀华前一晚的叮嘱,她从邻居家借了个木锨。
  大家先把麦推成堆,然后用木锨扬起来,可惜云歌没注意风向,站得不是地方,第一下就扬了自己一身,泥土连带着麦秆碎渣进了微张的嘴里,她连忙呸呸呸了半天才将那吞了泥巴的滋味缓解下去。
  结果一整天下来,她再也米碰过那把木锨,而是乖乖拿着扫把把扬道一边的谷壳扫走。
  扬完麦之后,是用簸箕和筛子进一步处理,云歌瞧着那用藤条编出来的簸箕是个挺大的物件,便选了看上去轻飘飘的筛子。
  没成想才筛了一会儿胳膊就酸得不行,秀华笑话她,“你还想一口吃成个胖子,装那么多不嫌累啊。”
  说罢便把她装得满满的一筛子的麦子到了一半出来,“你要是站着累,就蹲下摇,把跑到上面的糠抓出来就行。”
  忙碌了一整天,总算是把这些活干完了。
  因为家伙什不够,被判定为无能的云歌只好在一旁看着秀华两人装袋,却忽然听到有人唤她。
  “真的是你!”来人白衣翩翩,丝毫没有因为这农忙的景象而变得灰头土脸。
  云歌笑了笑,“我回来收粮食,你怎么也在这?”
  “这不是跟我大哥学着做生意,我也是来这里收粮食的。怎么样,要不要把你家的粮食卖给我?”
  云歌这才想起来,季家是安阳城最大的粮商,她摇了摇头,“我这粮食收回去还有用。说起来,要是试验成功了,还得跟你做生意呢。”
  百果香再好,毕竟也只是小众产品,特别受女性青睐罢了,想要抓出大批量的客人,自然还得做回主流的粮食酒,趁现在新粮刚上来,粮价低廉,她当然是要好好做一回试验。
  季宗青轻而易举地就看出她心中所想,“怎么?打算卖粮食酒了?”
  云歌点点头,既然被看出来,也没什么好隐瞒的。
  “我倒是认识几个酿酒师傅,季家也是长期给他们供粮,不如介绍给你认识?”
  这个年代的酿酒师傅都把自己是技艺当成传家之宝,怎么会轻而易举地交付,更何况每个人的法子不同,谁愿意教会徒弟饿死师傅,她摇头拒绝,“还是算了吧,我先试试再说。”
  麦子和高粱都装了袋,黄澄澄的玉米因为个头大,还没有完全晒干,但云歌可等不了这么久,她寻思着地窖的葡萄酒应该发酵好了,急着回去看呢。
  “玉米搁哪晒不是一样的,咱把这玉米棒子拉到城里,就晒到院子里,等晒干了再剥就成了,还不用在村里专门耽搁。”
  云歌自是有解决的办法,秀华拗不过她,想了想觉得可行,只好点头同意了。                        
作者有话要说:  文里提到的所有秋收的情况都是根据某禾记忆中老家收割的情形来写的,另,无良的作者没种过高粱,所有关于高粱一笔带过。
  至于为啥三种农作物一起收割,现实中来讲的话,小麦和高粱的生长期是比较长的,玉米略短,大概90天,因为某禾家种的是冬小麦,不是很懂春种秋收的具体时间,再者考虑到古代的灌溉技术以及气候环境等因素,为了方便,就写到一块去了。

☆、不如且买葡萄醅(上)

  回到店里,生意看上去没受关门的影响,下午依旧有三两客人上门。
  玉米棒子被卸在院子里,小秋蓉脱了鞋光着脚在上面走了走去,被秀华笑话了几次就回房去了。
  麦子和高粱还得晒一晒,但云歌家的院子是青砖地,缝隙比较大,不便于清理。当时几个人也没想到这一块,这会儿全都傻了眼。
  还是顾知轩出主意,“跟那些医馆晒草药一样,用筛子把筛子架起来就可以了。”
  筛子和架子家里也不缺,之前酿酒给果子沥水时备下的。只是这麦粒和高粱,怎么看也不像能在筛子眼停住的东西啊。
  “无妨,找块布在下面垫着就行。”
  两个孩子长得快,剩下不少旧衣服,秀华前段时间还说要打纥粕纳鞋底,现在看来,这个事情得缓一缓,晒完麦子在做也来得及。
  两亩地的粮食可不少,且不说家里没有那么多的筛子,就算是有也没地方放,院子还被玉米霸占着呢。
  最后还是云歌当机立断,先把高粱晒了,毕竟麦子比它多吹了一晚上的风,更何况,她打算酿的粮食酒,肯定第一个就是先用高粱开刀。
  又是整理架子,又是剪布条,好不容易忙活完这一切,云歌才腾出空来去地窖看一眼她心心念念的葡萄酒。
  酒的香味已经飘出来了,虽然没有橡木桶,但云歌觉得,自家这葡萄酒的味道肯定不会差。
  她敲了敲最边上的酒缸,听到里面的声音这才揭了泥封。
  这缸酒是她用品质略差的葡萄酿制的,她舀了一些,放在嘴边尝了尝,觉得比起前世的葡萄酒,少了些涩味,入口还是清冽的感觉。
  相对来讲,这次试验是完全成功的。
  头一回酿制的桃李杏三种酒,她各留了一些,装在坛子里,每天限量销售,云歌没有刻意抬高价钱,因着现在这些果子基本上看不到,那用这些果子酿得酒,自然成了奇货可居,卖得比往日还要快些。
  云歌招呼大家都来尝一尝,程远每天都和这些酒打交道,“这好像是书上所言‘甘而不饴,冷而不寒’的滋味。”
  上回从书局买回来的那些技术专著,程远闲着没事就在研究,这书看得多了,说话也有几分文绉绉的感觉。
  云歌也瞧了那本书,才知道原来这葡萄酿法,自古就有,后来不知因为什么原因失传了,所以世人只知粮食酒而不知果酿。
  “那咱们是现在就准备卖这些酒吗?”云歌知道这酒初尝没什么感觉,但后劲挺大,俩孩子喝了一杯之后就不许他们再饮,顾秋蓉眼巴巴地瞧着酒缸里泛着浅淡颜色的酒,随口问道。
  云歌摇摇头,几乎整个安阳城的人都知道,百果香是用水果酿制而成,这葡萄酒对他们来说,已经失去新意,只不过是百果香新增添的一种味道而已,她得想个办法,让更多的人对葡萄酒产生兴趣。
  转眼又过了两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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