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门小寡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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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门小寡妇- 第29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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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莫老爷走之前早就发了话,不分给莫老五一文钱的家产,相反,还让莫老大和莫梓枫拿着帐本,好好追讨帐本上的亏空。

    莫老五眛下的那些钱,差不多已被他挥霍一空,如今哪里还能还得上。

    莫老大和莫梓枫看在死去的莫老爷的份上,倒也没有再为难他,只是他也没有家产可拿。

正文 第四百四十八章花好月正圆

    莫老五本就是个浪荡子,除了嘴巴会哄人以外,啥本事也没有,本指望着莫老爷死后,多少能分到手个几个铺子,结果竟是一场空,而且又被分了家,一家几口人,就靠着赵氏以前积攒的一些家底过活。

    莫老五一家人,也是享受惯了的,现在日子一下子从峰顶跌倒了谷底,一家人都有些受不了。

    日子过的窘迫了,难免会产生矛盾,一些平时看起来鸡皮蒜皮的小事,在窘困面前,都会无限放大起来,家里成天争吵声不断。

    至于莫夫人和莫紫萱,按着规矩,跟着莫老大过日子。

    开始的时候,林娇杏很真担心莫夫人会想要跟着莫梓枫。

    其实莫夫人是有这个想法,必竟跟莫老大比起来,她最喜欢的还是莫梓枫这个小儿子。

    不过莫夫人一直不喜欢林娇杏,再加上莫紫萱跟林娇杏,就跟仇人似的,见面就想要掐架,莫夫人也怕闹得家里鸡犬不宁,所以思来想去,还是跟了莫老大。

    莫老爷离世的时候,担心莫紫萱嫁不出去,给莫紫萱留了不少的嫁妆,可饶是如此,也没人敢娶莫紫萱,莫紫萱真成了一个嫁不出去的老姑娘,性情越发的乖张,人人为之侧目,这一辈子,怕是要老死在家中了。

    转眼就是5个寒暑。

    这5年间,发生了不少事:杨云娘和孙墨早已成了亲,都已经有两个娃娃了。

    小菊嫁给了大柱,其他几个丫头小厮也都各自成了家。

    孙愚老了,再也拎不动炒勺了,小味轩的厨师正式换成了庆林。

    庆林确实有厨艺方面的天份,他不爱说话,却爱独自琢磨菜品,再加上有林娇杏这个穿越人士从旁加以指点,庆林的厨艺是突飞猛进,小味轩的生意是愈加的红火。

    林娇杏趁热打铁,跟莫梓枫一合计,干脆又在别的地方开起了分号,后来兰德又掺和了进来,游说着林娇杏在京城也开了一家分号。

    京城富贵人家多,高档酒楼也多,食客的胃口早就被养刁了,所以一定得派一个最可靠的厨师过去主厨,而这个最佳人选,自然非庆林莫属。

    可是让庆林去京城,林娇杏有些为难。

    虽说现在庆林不象以前那样自闭了,多少也会跟外人说上一两句话,可是让他独自去京城,林娇杏还是不大放心,而且她觉着庆林也不会答应,因为庆林长这么大,可是很少离开过她的身边的。

    可是让林娇杏没想到的是,庆林竟然一口就答应了。

    林娇杏开始的时候有些吃惊,后来一想就明白了,肯定是兰德怂恿着庆林过去的。

    因为除了林娇杏,庆林最依赖的就是兰德了。

    一想到兰德和庆林,林娇杏心里就特别复杂,其实她早就有所猜测,只是一直不敢去面对。

    林娇杏把自己的猜测跟莫梓枫说了,没想到的是,莫梓枫反倒比她还要想得开,说他早看出来兰德是个有担当的人,肯定也是深思熟虑了才怂恿着庆林去京城的。

    如果兰德真能说服了自己的爹娘,他自然也是乐见其成,起码不要象叶子文一样,坑了人家姑娘。

    莫梓枫这么一说,林娇杏也有些释然:起码到现在为止,庆林是快乐的,既然这样,何不顺其自然。

    俗话说车到山前必有路,也许事情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样糟糕也说不定。

    庆林去了京城分号,和兰德一起,只用了一年的时间,就把小味轩经营成了京城数一数二的酒楼。

    而且兰德已经二十来岁了,却一直没有婚娶,也不知道他是如何说服家里人的,反正林娇杏听说他是一天到晚的腻在小味轩。

    庆林却是越加的开朗起来,兴之所致,还会给林娇杏写信,在信里啰哩啰嗦的扯些闲篇儿。

    这就够了,人生苦短,何必太在意别人的眼光呢?就象林娇杏,开始的时候,顶着多大的压力才冲出重围,如今有了恩爱的夫君,有了可爱的孩子,日子过的和和美美,不知有多少人羡慕呢。

    至于庆海,最终走上了仕途,以他的聪明才智,前途定是一片光明。

    在这里要提一提的是方有翠的闺女大妮。

    大妮在小味轩干了两年就出了嫁。

    我们前面说过,刘承业得了小儿麻痹症,虽然救回了一条命,可是却瘸了一条腿,再加上家里穷,方有翠一直担心刘承业日后会娶不上媳妇,所以就把主意打到了大妮和二妮的身上。

    有一次偶然得知,南村有一户人家,因为家里穷,儿子都三十岁了都没有讨上媳妇,所以就放出话来,想要跟人换亲。

    所谓换亲,就是俗称的“姑嫂换”,指男子以自己的姐妹给女方的兄弟做媳妇,以换取女方嫁过来作为自己的媳妇。

    方有翠一听就动了心,因为那户人家还有一个小女儿,比孙承业只小了一岁,如果把大妮嫁过去的话,正好可以把那家的小女儿换到自己家给刘承业做媳妇。

    虽说那个小姑娘年纪小了点,可可以先当成童养媳养起来,等到及了笄,孙承业的年纪也够了,就给两人圆房。

    方有翠打的好主意,也不跟大妮商量,就自做主张的把这事儿给定了下来。

    当林娇杏和大妮得知这个消息时,大妮出嫁的日子都已经定下来了。

    林娇杏气得差点没兜头给方有翠一巴掌。

    大妮不同别人,必竟是在自己手下干活的,林娇杏有心维护,想要逼着方有翠退亲,后来还是四英嫂提醒了她一声,说大妮现在不管挣多挣少,银子都被方有翠拿了去,既如此,倒不如让大妮早点成亲,等到大妮有了自己的家,大妮挣的工钱,可就有理由不给方有翠了。

    而且要是退亲的话,可是有损大妮的名声,不如先托人去打听一下,如果那家人家只是穷,那男的别的也没啥毛病,不如就应了这门亲事。

    必竟穷一点没啥,等到两人成了亲,做事勤快些,慢慢的也会有好日子过,总比方有翠贪图钱财,把大妮嫁给一个不干正经事的男人强。

    林娇杏觉着四英嫂说的在理儿,托了人去打听了一下,知道那家人家还算是实诚人,男人身强体壮的,性子也还不错,也没啥大的毛病,是个靠得住的人,林娇杏才算是放了心。

    大妮嫁过去后,林娇杏也给那男人找了个活儿干,两口子都是能吃苦的,也知道感恩,干活都很卖力气,不到两年的光景,日子就红火了起来。

    自己看重的人,现在都过得称心如意,林娇杏觉得自己的人生已经圆满了。

    莫梓枫从背后搂住了她,“媳妇,在想什么?”

    林娇杏转过身搂住了莫梓枫的脖子,“我在想,如果有下一辈子的话,我怎样才能继续做你媳妇?”

    莫梓枫轻轻咬了咬林娇杏的耳坠,林娇杏心里顿时一阵酥麻麻的痒。

    “我听说,只要一个人在对方身上打的烙印多了,不管是下一辈子,还是下下辈子,这两人永远都不会再分开了。”

    林娇杏信以为真,傻乎乎地问道,“怎么打烙印?”

    “为夫这就给你打。”

    莫梓枫说完,将林娇杏压到床上,在林娇杏身上专心致志地打起烙印来。

    林娇杏总算是明白了莫梓枫话里的意思,脸上一阵的躁热,可是很快的,随着莫梓枫的动作,身上也开始燥热难耐,抬手搂住了莫梓枫的脖子。

    窗外,月华如水,花好月正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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