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雨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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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雨剑- 第4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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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台的援手,这才捉住这只畜牲,小弟很是感谢。”

“不用,在下随风,我站在一边也没有出什么力,完全是萧兄一人之力才捉到这匹宝马的。小弟现在这里恭喜萧兄喜获良驹。”凌风赶紧摆手道。

“哦,原来是随风兄,早有耳闻,今日相见,果然不同凡响,幸会幸会!”萧索客气说道。

“难道你以前就听说过我?”听到对方“早有耳闻”,凌风很是惊讶地问道。

“这个…。”萧索面有难色,其实那也只是客气话,在这个江湖里,自己没有什么说的上好的人,一般都是独来独往的,今天碰到凌风,才有了相交之心,于是按照一些书上的话随口说了出来,只是没想到对方会跟自己较真,这要是真说起来,自己也是第一次听说对方的名字,可这让自己改口却总有一点不好意思。

看到对方的脸色,凌风立马就明白了对方的意思,心中好笑,也不发作,兀自说道:“看来兄台对时事也多有关注,想不到小弟的薄名你也有所听说,这让小弟很是汗颜。”

说完这句,凌风与萧索都相互看了几眼,猛地想起了什么,都忍不住轻笑了出来。

“风兄见谅,这也是跟别人学的,其实我也不习惯这一套,看你与我有缘,我就称你一声阿风了。”萧索爽朗地说道。

“好,那我也就叫你一生萧少,免得大家感到生分。”凌风也高兴地应道。

“好,那我们从此以后就是兄弟了,哈哈哈哈!”说到这里,萧索越看凌风越是顺眼,没几句话两人就攀肩附背地交谈了起来。

从萧索那里知道,这里已经是落日草原了,再往前经过几个城镇就要到塞外了,这让凌风听得直乍舌,没想到自己一个月走了这么远的路,从华山到落日草原少说也有上千里的路程,没想到自己就这么一路走过来了,这让凌风不得不佩服自己。

“对了,阿风,看你一路风尘仆仆的,你这是要干嘛啊?”其实萧索很是好奇,看到凌风出现的时候他就留意了,按照对方出现时的方向,向前走就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至于草原那头,还没有人去过,不过看来应该是一些深山,萧索因为没有去过,所以也不是很清楚。

“哎!”凌风叹了口气,对萧索谎称是碰到一个高手,自己打不过,被对方打落山崖,全身武功被废,只能一路逃向这个地方,整整一个月才遇到对方一个人,说到其艰辛处,凌风真的是声泪俱下,这不需要做作,凌风是真的很有感触,这也就让萧索对凌风的话有了八成的相信,再一查看对方的经脉,看到对方真的是经脉受损,对于凌风的话又信了一成,至于那最后的一丝怀疑,那是萧索天性使然,对于刚认识的人,就算再怎么投契,总有那么一层隔阂。

第七十一章 英雄酒馆

“阿风,你也就别太伤心了,你这不是走出来了吗?我相信,天无绝人之路,你的武功总有一天会恢复的,来,今天高兴,我们找个地方好好地干一杯,就算是庆祝你新生。”萧索站起身,把凌风拉了起来,对凌风说道。

与萧索一起回到了落日镇,在萧索的推荐下,两人来到了英雄酒馆,找好位置,萧索就对凌风说道:“这家酒馆不仅酒香,饭菜也是一绝,待会介绍两个人给你认识。”说完,萧索就留下凌风一个人走向了后堂,看他的样子,应该是这里的常客。

落日镇因落日平原而闻名,原本这里是一个小村庄,但是因为落日平原出产马匹,玩家们所需要的好马全都是有这里捕捉的,由于往来的人日渐增多,渐渐的,这个小村庄就变成了今天的小镇。

看着街上那些车水马龙的队伍,凌风大致看了一下,基本上全是玩家。这也不奇怪,这个城镇的建成全是玩家的功劳,玩家对马很有需求才推动了这里的发展,为了满足过客的需求,这里的房子也就慢慢增多,直到现在的规模,可说,这里的一半也都是玩家自己建成的。

没一会儿,萧索就带了两个人走了出来,一胖一瘦,走到凌风,萧索向凌风介绍道:“这是这个酒馆的两大股东,胖的是主厨,瘦的是酒厂的老板。”然后又转身对后面的人说道:“这是我今天认识的一个伙伴,名叫随风,你们亲近亲近。”

凌风与两人恭手坐下,通过交谈在知道这两个人也很不简单。主厨名唤菜刀王,只是没多少知道这个名字,因为他还有一个名字,民族英雄,这是人们对他的爱称,只因他有一把菜刀,上书民族英雄四字,因此经常被别人笑话,久而久之,别[炫++书网//87book。COM]人都只知道民族英雄就是他,却已经忘记了他的本名。

瘦的叫阿酒,很普通的名字,普通到别人一听他的名字就知道他嗜酒如命,在刚进游戏的时候,因为没钱买酒喝,他就经常跑到深山老林中去找宝物,以便能买到好钱买酒喝,可谁知却被他找到极品美酒猴儿酒,后也因这个猴儿酒拜了一位酿酒师傅,现在尽得其师傅的真传,在江湖上碰上了菜刀王,于是合伙开了这个酒馆。

要说与萧索结缘,也是凭着酒,萧索行走江湖一直是独自一人,唯一的爱好就是在每日傍晚看着斜阳饮上几杯,当年经过落日镇,本阿酒的酒香吸引,本打算购买,可是阿酒也因那是第一次娘的酒,意义重大,所以不让,于是两人发生争斗,正所谓不打不相识,两个人就这么认识了,并成了好朋友。

说完介绍,酒菜也就上来了,萧索看到大家都已经饿了,于是招呼道:“今天认识了一位新的朋友,很高兴,所以第一杯我们大家一起举杯。”

说是举杯,其实就是一个大碗,再凌风刚端起碗的时候,对方却已经就着碗喝了起来,看他那豪爽的样子,凌风也跟着爽快起来,一仰脖子,那清凉刺鼻的口味就沿着食道而下,一路像是肆虐一样地直入凌风的胃中。

第一次喝酒,凌风很是受不了这种冲击,气一岔,整个人忍不住就咳嗽起来,那火辣的酒清呛得凌风都快流眼泪了,眼红红的。

“哈哈哈!”看到凌风被呛成这个样子,萧索三人哈哈大笑,菜刀王坐在凌风旁边,在凌风的肩上狠狠地拍了两下,打趣道:“男人总有第一次,只是没想到我们的阿风第一回这么勇猛,一口就喝下了满满一碗,我老王佩服啊!”

萧索也轻笑,他没想到凌风是第一次喝酒,于是很不好意思地说道:“没想到你是第一次饮这东西,看来该给你换上一个小杯。”

正要招小二过来却被凌风拦了下来,顺过气来,凌风说道:“虽是第一次,但也听说过酒醉解千愁,本是想看看这东西有多神气,没想到这玩意的味道会这么冲,所以一时不察才闹出了笑话,倒让各位笑话了,其实刚才,刚一入口却是很难适应的,但是随后那种撕裂灼烧得感觉真的很带劲,让人真的好像忘记了什么忧愁似的。”说道这里,凌风又拿起了大碗,一仰脖子,那剩下的酒水一口就被凌风给灌了下去。

酒很奇怪,凌风真的没想到自己会喜欢这种第一次喝的东西,那种火辣,那种肆虐,那种在自己食道里摧枯拉朽的冲劲,让凌风正个人精神一振,被红玫瑰等人压着的那口气,随着这酒的肆虐,好像出了不少,心情也慢慢平和起来。

看着凌风那享受的模样,萧索三人对视了一眼,然后很了然地笑了笑,对凌风说道:“没想到阿风也是一真男人,看来以后我们又多了一个酒友了。”

说道这个,四人都相互看了看,都开心地笑了起来,这样真好,陪朋友在一起开心,一起说笑,偶尔打闹几句,这种生活真的很舒服,凌风真的愿意就这么一辈子下去,好想就在这个迷醉的世界里沉沦,但是每当他这么想的时候,姐姐的影子总会浮现在自己的脑海,那温和而关怀的目光,凌风根本就忘不了。

酒过三巡,大家都有点酒意,兴致也渐渐高了起来,看到大家高兴,阿酒很高兴地说道:“今天很高兴能与随风兄弟相识,刚好我师傅在离去的时候送了一瓶心儿醉给我,我一直舍不得品尝,今天就借此机会让大家见识见识。”

“好啊,原来你一直还藏有好酒,要不是今天有随风兄弟在这里,我看我们根本就没有机会喝道。”听到阿酒藏有好货,萧索很是不依,立即就叫了起来,而且,就连我们的“民族英雄”也很不高兴,觉得阿酒很不够意思。

第七十二章 酒过三杯

阿酒很小心地从怀中拿出一个瓷瓶,还没拔开瓶塞,那青郁的气息就飘散在四周了,这让萧索与菜刀王都大流口水,恨不得把瓶酒给抢下来。

因只有一小瓶,不可能再拿碗喝了。换过四个酒杯,阿就慢慢地为众人一一斟上。

光闻酒香就让人流口水,这就送到了嘴边哪还忍得住,就连凌风也在酒杯斟满后一仰而尽。

仿佛流泉划过心田,又像是低低诉说的轻语,没有那火一般的灼烈,只有一股清凉透过心间,仿佛带着你游走于天地间。

“好酒!”这岂是一句好酒就能道的尽,就连萧索这喝过无数美酒的老手,也被这杯清泉给征服,真的是无话可说。

一杯刚过,在几人的恍惚中,阿酒又斟上了一杯,好酒在杯怎能浪费,于是,再一次一仰而尽,还是那样轻柔,如风化着绕指柔,轻轻纠缠于心,流过心头。

第三杯,刚一下肚,凌风精神就一阵恍惚,她仿佛看到一个仙女,一个微笑,然后就趴在桌上一醉不醒。

看到凌风倒下,阿酒笑了笑,就连萧索与菜刀王也笑了起来。

“怎么样?我说的没错吧,他绝对是一个至情至性之人。能挺过你的三杯心儿醉,可不是很容易的。”萧索慢慢地品尝着手中的心儿醉,对着另外两人说道。

“能喝下三杯心儿醉才倒下,其心志很不简单啊,看他最后那丝微笑,看来是看到什么开心的事吧,要不也不会笑的这么幸福。”菜刀王说道。

阿酒给自己斟了一杯心儿醉,轻轻说道:“心儿醉,就连心都给醉了,怎么会是普通的酒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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