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琴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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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琴殇- 第4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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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着还有最后一点气力,我使劲吃奶的力气猛的蜷起自己的腿,用膝盖撞向他的夺命之处。他松开我的脖子,一把按住我的腿。

“果然是卑鄙。”说着,他用另一只手抽下自己的腰带,将我的双手交叠在身后,用腰带捆住,然后将我提起来靠在了床栏上。

我双脚拼命的踢打着,可那点力气打在他身上大概和挠痒痒差不多了。

“怎么,我刚才说的那些你怎么不反驳啊?你也认为自己是卑鄙、阴险、无耻、下流的小人了,你看——既然我们俩都这么卑鄙、阴险、无耻、下流,是不是很般配啊?”他笑起来,不是那样张狂着的大笑,而是无声的明艳的一朵绽开在脸上。

“胡说(八道)!”我想要说的四个字成语还没说完,后两个字就被堵回了嘴里。他的速度很快,我根本来不及反应,一个滑腻的舌尖瞬间就滑进了我的嘴里。

震惊!在还没有任何心理准备的情况下就被这个可恶的男人强吻了——这是什么状况啊——

(木木:拜托,大大你写的是穿越小说,不是都市黑道啊,要不要遭遇这样的—*;¥&8226;¥*来折磨我啊——

作者:你就在那里先好好呆着吧,反正你的命都得听我的。

木木:我——不要啊,有没有维持正义的侠女啊,快将这个作者拖出去斩了。)

我愤怒了,这个乌龟王八蛋,趁我不注意居然偷袭。就在我想要闭住牙关,狠狠的咬他一口的时候,那人察觉到我的意图,抬手扣住了我的下颌。

要是目光可以杀人,估计他早就被我凌迟了。可是,现在我能动用只有舌头,我的舌头和他的使劲对打,最后连舌根都累的酸麻不已。

“终于没力气了吧?”他的舌终于抽走了,停在我唇上,一圈圈的在我唇上画着圆。

我真的没一点力气了,想着今天既然已经逃不脱了,还是省省力气吧,于是闭上眼。

突然,下唇尖锐的疼了一下,唇已被他的牙尖挑破,血液顺着咬破的位置冒出来,瞬间,那破口的位置被他吮住。

“你的血没什么不同,也是咸的,不过有一丝甜。”他趴在我耳边,说道:“没想到你性子这么烈,怪不得那几个男人撒了天罗地网的到处找你呢?!”

“你怎么知道?”我立刻睁眼,看着他。

“怎么知道?!天下有我逍遥王不知道的事情吗?只是我没想到,连四方寨那边的楚枫你也招惹了。不过,你放心,我既然引你入了我的府上,这辈子你就再别想出去了!”

我看着他的脸,忽然脑子里冒出无数个问号来?!他说“引我入府”是什么,我怎么听着是引君入瓮的意思——

“等等,你说当初罗庆喜在路上……”已经顾不上他即将解开我的衣服的羞愤,疑惑的问道。

“还等等,我早就等不及了。”他已经不管我说什么了,早已衣衫褪尽,我的衣衫也凌乱的扔的东一件西一件的,最后一件遮身的肚兜也被甩在头顶。

柔白色的莲花宫里,温软的白玉床上,我承受着一场突然到来的风暴。脑子里没有欢娱的乐趣,浑身上下的每一个细胞都沉浸在这段时间经历的所有改变中,脑子里带着近乎敌意的审视。我敏感的意识到一个问题,那就是我早已掉进了身边这个男人所设计的圈套里。

洁白的柔丝蚕花褥,一小片鲜红的花朵开的艳若桃李。

终于风平浪静了,在这个白色的世界里,那朵红花极其刺眼的映入我们的眼帘,它让我不知道是想哭还是想笑。

“你——不是……怎么回事?”谭子敬裹好一件单衫,赫然瞪着眼前的红花,呆住。

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充分的反驳了他刚才那些恶毒的话语,可是我没有那个兴致去驳击他了。

“能不能先把我的双手解开?”我扭动了一下腰肢,觉得浑身发麻。

双手解放了,但我暂时不能动,觉得身下涨痛的厉害,随即让自己放松的摊在床上,看着坐在我眼前的男人,心里暗想:如果枕头下有一把刀,我会不会趁刚才他不注意的时候杀了他?!

“抱歉,我不知道——”他忽然开口对我说,“你刚才没说!”

如若在平时,我定是会破口大骂他一顿——你他奶奶的这是犯罪,抱歉就完了?!可现在,我必须把我想知道的弄清楚。

“王爷不必道歉,只要告诉我——真相就行!”拉过手边的绒花被,免得这样对面说话太尴尬。

他见我如此,便点头道:“你想知道什么?”

“我们今天的碰面是你从什么时候开始计划的?”我问。

“我们第一次认识开始,那时你在玉颜馆!”

“千绝山那展老太婆抓了我,是你谋划的吗?”我又问。

注意到他脸色稍微一变,随即回答:“不是!”

“罗庆喜大哥在路上载我回双龙镇,是你谋划的吗?”

“是,为了等你,他奉我的命令,必须连续一个月在那条千绝山出山的必经之路上每天来来回回的走,直到碰到你为止!”

我点头,“那么,常坤也是知道的吧?”

“是的,只要罗庆喜领你到府上,常坤就会收留你,这是我的主意。”他看着我,面色柔和,目光深沉,“在千绝山我救不出你,也不愿意救你,当时我想只要你活着,我再想办法——你既然留着命出了山,留在我身边就是最好的归宿!”

“殷红鸾知道你是谁吗?安排我进玫瑰园是你授意的吗?花美娇的事你早就知道吧?”

“这个府里没有人知道我是谁,除了你。殷红鸾是我两年前娶的夫人,当时她是鹿县的第一美人,我一时心盛就娶回家了。花美娇的事情我确实知道,她和王启科的事不是一日两日了。不过,你进玫瑰园是殷红鸾自己做主的,倒合了我的心意。本来我还想,若你只是府里的丫头,恐怕我回来要找你也不太方便;没想到,我一回来,你就成了我的夫人,殷红鸾果然很贤惠。”

“哼,我看恐怕是你嫁人之手吧?你早就清楚殷红鸾的为人,才写了那样的家信。”

“家信?什么家信?”他也疑惑了,“不要问东问西了,既然你阴差阳错进了玫瑰园,就好好的留在那里,你的脸我想办法给你医治!”

我顿时明白,殷小姐搞的那次公开推选是她自己的主意,意在除妖的她,引了我这个魔来。

“多谢,不必了!”我冷冷的回道,难道这男人以为我们有了夫妻之实便会成为一世夫妻,真是笑话,只怕以后——不是他死就是我死!

第六十二章 全家宴客

太阳已经落山的时候,我才回到玫瑰园里,不是我自己回去的,而是被谭子敬送回去的。

“你别进来,这段路我自己走!”在园子门口,我对他说,他看了我一眼,转身走了。

“哎呀,天哪——夫人你可回来了,我到处找你找不着,都快急死了。”夏清看见我进了院子,从屋子里跑了出来,一脸焦急的说道。

“我没事,不过是在外面多耽搁了会子。”在地下宫殿呆了一天,出来看见阳光,感觉自己象是从地底里钻出来的鬼魂,再看见夏清就像过了几个世纪了。

“中午吃饭时,蔡婆婆问起,我都不知道夫人去哪里了。蔡婆今天中午特意做了那道你最爱吃的脆皮蚝子鸡呢!”我好吃夏清是知道的,没吃到那道菜她比我还遗憾。

蔡婆的脆皮蚝子鸡做起来是很麻烦的,光配料就得准备好几天。子鸡其实也不是鸡,而是一种野生的山禽,这里的人都叫它子鸡,形状比鸡小一圈,比鸽子大,会飞,但飞不高。身上的毛特别漂亮,如果长的大些,就特象锦鸡。

这种动物生在高山顶,并且聚集在寒气和湿气极重的地方,很难捕捉,所以市场上很少有卖的,价钱也极其昂贵。

蔡婆一共做过两次了,每次都是给我和夏清开小灶,可是我俩还是吃的意犹未尽。

“那不是便宜你了,我不在,就没人跟你抢了!”我笑了笑。

夏清没想到我反应这么不正常,极其小声的嘀咕了一句:“到底哪里不正常了?”

我闭门三天,哪里也没去。经常是我愣怔着发呆,再看见夏清也木呆呆的盯着某处走神,我托病不出,连饭菜都是蔡婆让夏清送进来。

第四天早上我起的早,梳洗完毕准备去找殷红鸾。还未出门,就看见谭子敬进了院子。见我要出去,说:“正巧,我来告诉你,中午我们一起吃饭,请一位老朋友,你也认识的。”

“府里还有谁和你一起吗?”我问道。

“就你自己,我带她们做什么?”谭子敬诧异的说。

“若是家宴请客,带我就要带其他人,否则我也不去!”我硬邦邦的,一点好颜色也没有。

“恩——”他低头沉吟了一下,“好,就听你的,全带上。”

等他走出园子,夏清从我身后走过来,低声说:“老爷很听夫人的话,似乎他平时不是这样的,连大夫人在老爷面前都不敢多说话。”

我以为谭子敬请朋友吃饭会在“食八方”酒楼,没想到确是在金玉阁对面街上的一个不算很大的酒家,老板是一位女子。这是一家老店,布置的古色古香的,到处都留存着悠久的岁月痕迹。

我知道谭子敬要请的人必是方塘建,这个镇上我认识的唯一的男人就是他。

我没打算抢谁的风头,因此穿着极其朴素、淡雅,头上只别了一个坠着红宝石的金簪。买这件头簪时,店主介绍说这是镇上著名的金匠做给自己的心上人的,谁知那姑娘天生带有隐疾,不到出嫁便过世了。金匠伤心不已,便打造了这件坠着红宝石的珠钗纪念她,并为这个钗子取名“红颜之珠”,因为那女孩名叫红珠。

我听了这个故事,就买下了这件发簪,今日还是第一次戴。

殷红鸾自然穿的大方得体,珠黄色的织锦窄袖排扣袄,外面罩着白色兔毛小敞,杏绿色的罗裙,让人看着清新悦目;五夫人一件红绫袄,头上左右各插了几件发簪,丁零当啷的让人想到花枝乱颤这个词;八夫人倒不象她那么张扬,绛青色的一身也很朴素。

方塘建笑呵呵的走进来,谭子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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