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流杀手俏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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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流杀手俏总裁- 第7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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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的话,你们可要继续等上一会儿啦。”

林宛瑜轻松的笑了笑。

罗邺则百无聊赖的打了个哈欠,翘起二郎腿,眯着眼望着李逸风。“小瑶怎么还不出来见客?”

林宛瑜恨不得上去捂住罗邺的嘴,但考虑的那样做可能会让事态更加恶化,她最终只是恨恨的瞪了罗邺一眼。

李逸风微笑着回答说:“罗兄你可真爱开玩笑。”他突然有种感觉,微笑这种武器简直是扯淡,至少在罗邺面前根本就行不通——除非他李逸风能变身成阿喏多姿的大胸美人,那或许还有点用。

林宛瑜对李逸风抛了一个安慰的眼神,替表哥打圆场说:“女人化妆总是很慢的。”

“是啊,是啊。”李逸风感同身受的回应道。

罗邺不置可否的耸了耸肩。对他来说,胡继瑶是个谜一样的女人,她连接着李逸风和南山庄园的所有秘密。而今,从进入庄园到坐到壁炉边,已经用去了接近半个小时的时间,尽管半小时的“化妆”时间并不算太久,但那个女人是胡继瑶,是能在女王莫妮卡的威逼面前仍端庄得体、不动如山的胡继瑶——她美的根本就不需要化妆。

一阵颇为尴尬的沉默。炉火劈啪作响,似乎稍稍缓解了一下沉闷的气氛。李逸风抬起并摊开手掌,好像要借炉火暖手。

他重新开口说道:“宛瑜表妹,你冷不冷?要不要我派人帮你去找件厚一点的衣服?”

林宛瑜下意识的整理了一下裙摆,“不,不用,这里很暖和,谢谢你,逸风表哥。”

李逸风和善的笑了笑,两人开始有一搭无一搭的聊起了童年往事。

罗邺始终靠坐在沙发上,身体后仰,眼睛微眯,做出一副专心倾听他们谈话的样子。而实际上,他在仔细的观察别墅的布置和摆设。李逸风和胡继瑶不会无缘无故的请他们来参加派对,他们一定含有什么目的。

林宛瑜和李逸风正聊到兴头上,一名身材臃肿的中年女佣人端着饮料托盘快步走进客厅,她的动作很粗鲁,完全像是将盘子直接摔到茶几上一样。

李逸风不以为意,指着盘中的饮料说:“这是角鲨头定制啤酒,是我用南山的原松木做辅料,专门空运到美国,请角鲨头酒厂定制酿成的啤酒,你们一定要尝尝。宛瑜表妹在美国生活,应该对角鲨头有所了解吧?”

林宛瑜僵硬的点了点头,意识似乎仍停留在刚才女佣的恶劣态度上。

角鲨头酒厂是专门为富人和大公司开庆典或派对而定制酒精饮料的工厂。酒厂会根据客人的要求,在酒中添加特殊的辅助材料,并且通过科学的配比、反复实验,最终达到美轮美奂、绝无仅有的风味。当然了,造价也极其昂贵。

角鲨头啤酒可以添加的辅助材料范围很广,有咖啡因、大麻叶子、甚至是某种野兽的鲜血——但是从国内把木头空运到美国,磨成粉末添加到麦芽酒里,然后再千里迢迢的运回来,光是运输费就要花上一大笔钱——

酒瓶还没有打开,林宛瑜就有些糊涂了。李逸风的做法完全就是花钱如流水的纨绔公子,可为什么南山庄园和李家的公司在他的麾下会发展的如此壮大呢?

她倒吸了一口冷气,若有所悟的望了罗邺一眼,同时脑海里突然闪现出一个名字:

胡继瑶。

第七十二章京华公子

李逸风对正欲转身离开的女佣招了招手,“去拿几个杯子来。”

女佣不耐烦的横了他一眼,粗声粗气的说道:“杯子在橱柜里,你们不会自己去拿?”说完就自顾自的走出了客厅。

林宛瑜惊讶的望着女佣肥胖的背影,她本来以为看门人就够蛮横的了,没想到别墅里的女佣更蛮横,难道在这些佣人眼里,李逸风不算是主人吗?可如果他不算是主人,那又是谁吩咐那名蛮横的女佣来送酒的呢?

李逸风苦笑着摇了摇头,“见笑了,见笑了。”

罗邺哈哈一笑,“我猜刚才那位大婶一定跟看门人是睡一个被窝的。”

李逸风低声解释说:“这里的佣人和看门人都是当年我父亲留下的,从小看着我长大,所以对我是有那么一点蛮横,可能他们觉得我成天游手好闲的有负父亲的期望吧。”

林宛瑜有些奇怪的看了他一眼。“逸风表哥,你做的很好呀,南山庄园和南山地产都井井有条,为什么还要自责呢?”

李逸风温和的笑了笑,“其实那都应该感谢胡继瑶。”

这话让罗邺和林宛瑜都微微一怔,他们不约而同的想到了胡继瑶的作用,只是没想到李逸风居然大方的承认了。

“听你这么说,我可是越来越期待见见这位胡小姐了。”林宛瑜笑着说。

罗邺点了点头,脸上谨慎的不动声色。李逸风的话里找不出一丝破绽,胡继瑶也确实有那种独当一面的气质,但把功劳完全归功胡继瑶,似乎是有点故意为之,就好像他设置了一层迷障,却又生怕罗邺猜不到答案,故意将答案挂在显而易见的位置上。

整个南山别墅给他一种阴沉压抑的感觉,这种感觉跟李逸风格格不入,跟胡继瑶的风格也不一样。

或许还有第三个人——不管是李逸风也好,胡继瑶也好,他们都只是这个隐藏在阴影别墅里的人棋子而已。

——两枚心甘情愿的棋子。

罗邺微微抬起了头,顺着林宛瑜的话头说:“我现在已经不期待见小瑶了。”

林宛瑜好奇的问:“为什么?你刚才不是一直在追问胡小姐为什么没有出现吗?”

罗邺夸张的皱了皱鼻子,凑近林宛瑜用力的嗅了嗅,不无调侃的说道:“为什么我闻到了一股酸酸的醋味?”

李逸风抿了一下嘴唇,惊骇的神色从他的眼角迅速溜走。

林宛瑜却没有意识到罗邺的一语双关,她气鼓鼓的回答说:“我才没有吃醋呢!我只是奇怪你听了逸风表哥的话后,为什么会突然转变呢?像胡小姐那样有本事的女人不是更应该获得青睐吗?”

罗邺懒洋洋的打了个哈欠,“我对事业型女人没有什么兴趣。”

林宛瑜猛的扬起俊俏的下巴,然后缓缓的点了点头。“我知道了。”她站起身来,“我去帮你们拿喝酒的杯子——”

“多谢你,宛瑜表妹。”李逸风客气的说。

罗邺抓起托盘中的酒瓶,伸手拧开了瓶盖,“不用给我拿,我喜欢直接喝。角鲨头,嗯,有品位。小风,知道我为什么愿意跟你交朋友吗?”

“因为我这个京华公子够品位?”李逸风自我解嘲般的反问道。

罗邺喝了一口啤酒,咂了咂舌头,“不是。”

“那是为什么?”

“因为你会花钱。”罗邺用酒瓶口指了指他。

李逸风笑了笑,“罗兄,瞧你这话说的,我是京华市四公子之一啊,当然是花钱如流水了,哈哈。”

罗邺摇了摇头,“你跟他们不一样,他们是胡花,而你却知道钱怎么花才能体现出价值来——京华四公子中,你肯定是付出最少就能得到这个称号的人吧?”

李逸风先是瞪大了眼睛,然后眯了起来。“罗兄,请容我纠正一下,京华公子的称号是朋友送的,可不是花钱买来的。”

“那送你称号的那些朋友是怎么来的?”罗邺侧着头,手指漫不经心的绕着酒瓶瓶口滑动。

角鲨头酒瓶的瓶口很小,但李逸风却感觉自己要被装进去了一样。

漫长的沉默,气氛突然凝重的像是在为死者默哀。

“呼,原来在这里呀!”林宛瑜终于在陌生的橱柜中找到了杯子。

李逸风从尴尬中摆脱出来,他强作镇定的对罗邺笑了笑,“罗兄,你实在是太抬举我了。我倒真希望自己像你说的那样聪明,可这些都是胡继瑶的功劳,而且,刚才你也看到了,在南山庄园里,连个老佣人都敢对我吆三喝四。”掩藏真实自己的计划必须坚定的贯彻下去。

罗邺露齿而笑,接着仰头灌了一口啤酒。

“对了,”林宛瑜将杯子递给李逸风时突然想起来了,“你们见面时说的莫妮卡是谁?”

李逸风瞅了罗邺一眼,故意很惊愕的问道:“宛瑜表妹,这么精彩的故事罗兄居然没给你讲过?”

林宛瑜迷茫的摇了摇头,“我就知道他给你送钱的时候,赢了那辆兰博基尼雷文顿。”

李逸风笑着说道:“简单的说,那辆车是莫妮卡的。莫妮卡是个不可一世的女人,罗兄逼的她脱光了衣服……”

林宛瑜觉得肺部的氧气全被李逸风的那个意味深长的笑容抽光了。她垂下了眼皮,不想去看罗邺的表情。

罗邺一脸满足的抿了口酒,“莫妮卡那个妖女,身材真是好……”

林宛瑜的目光落到手中的角鲨头酒瓶上,酒瓶的标签上恰恰有个摇曳多姿的美女形象,蜂腰肥臀,一头发梢打卷的红发——不知道“妖女”莫妮卡是不是也是这个样子。她并没有迅速的转眼望向别处,也没有假装它不存在,因为根本没办法假装,她只是安静的盯着标签女郎,片刻后,那些今天被罗邺漠视时的失落感全部回到了脸上。

她轻轻的抓起酒瓶,给自己倒了满满的一杯。

酒液是褐色的,一股浓郁的发酵味道冲了出来,她闭着呼吸浅浅的抿了一口。酒精从牙齿缝隙中挤入,带着让人恍惚的软麻感觉,只一瞬间,愉悦的原松木味道就充满了整个嘴巴,非常浓,浓的几乎能在嘴里咀嚼,而这种粗犷的感觉下面,舌根之处,却仍能感觉出淡淡的苦涩——这对于很少接触酒精饮料的她来说,根本无法承受。

有人告诉她,当喝酒达到水准时,舌头可以品尝出人间百味,她尝到了苦涩,却尝不到甘甜。

或许,她喝的还不够多吧。

如果不试着转移酒精的注意力,那么她很快就会醉倒在苦涩之中。她放下酒杯,拿起一旁的相册,眼睛随之一亮,“逸风表哥,这里还有我们小时候的照片呢!你小时候真可爱——”

李逸风俊朗的脸上掠过一丝对美好童年的回味,“是啊,现在已经老了。网上有句话说的没错,岁月是把杀猪刀。”

林宛瑜动容的看着自己的照片,“那时候我可真小。”

李逸风不假思索的脱口而出,“你无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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